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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青春校园]【淡淡哀愁】// 彼岸花之恋 // (完结)

[原创青春校园]【淡淡哀愁】// 彼岸花之恋 // (完结)

楔子

半夜他醒来,听见雨声打在窗玻璃上。

他是被一个梦惊醒的。

梦里,有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女孩子。那个无面女闲散地坐在一间洁白的房间里,斜斜地面对窗子,十指交叉。阳光从窗子里照射进来,照射在她光柔的短发上,反射出柔和的光芒。

那柔和的光芒刺入他的眼。

她就那样坐着。而他就那样望着,如同站在博物馆里对一幅画静默。

就那样望着那样一副画面,他身体中涌起了一丝反应。

他想伸手触摸她,想抚摸那反射着柔和光线的短发。甚至,想亲吻那缕反射出的光线。

然后他醒了。


1 雨季时代

我的名字叫周翰。

我家在N市,和我现在住的这个城市,在两个相邻的省。

我知道,我不全然算这个故事的主角,但我参与了相当的一部分。

这个故事并不复杂,涉及的人也不多,只是跨越了很长一段时间。生命中最青春、最无忧无虑的一段时间。经过了成长的过程,人都会改变,纯净的心灵变得复杂,充斥了各种各样的东西,黑色的、阴影的,似乎无可避免。

我就读是S市医科大。学业四年,实习一年,一共五年。

我读的是临床医学。我是系里学生会主席。我爱打篮球。不爱念诗,也不会写情书。但我相信即使我会写情诗,我也不能挽留韩虹、我从高中起的初恋女友转移的爱情。她在南方一个城市读书,在那里,她在假期实习打工时结识了一位公司管理层人员,在她实习最忙碌的时候,他帮了她很大的忙。起先她在电话里提起他时是感激,而后是回避关于他的话题。最后,我们的通讯越来越少,直到终于有天,发生了‘终于有天’的故事。有人说背叛是爱情的坟墓。于我,距离才是爱情的掘墓人;我不认为这里有背叛,而是分离缔造了爱情的死亡。

这就是关于我的简单介绍了。

我并非一个花心男人。虽然我的确接触很多女孩子,而且与韩红距离遥远之后,我也曾和一些女孩子暧昧过,但我不曾将暧昧付诸于具体行动。我在韩虹终于宣布和我分手之后,有时也会和女孩子有意地接触。毕竟,我不想单身一辈子。

和李文心接触,是在我升入大四那年。和她的接触,并非我有意选择。

李文心家也在N市,她的爸爸和我舅舅是朋友,依稀我还记得,我十六岁时候还在舅舅家见过她,一个梳马尾的文静小女生,她叫我‘周翰哥哥’。

再见她时,她已是长发及肩的十八岁花季少女,出现在医科大的校园里,拖着一个大箱子,背后一个Kipling背包,拉链上的小猴子随着她的行动而左右摇摆。

她仍旧很文静,或者说有种沉静的气质。她的嘴唇很红,自然的红,皮肤在北方显得干燥的秋季微微发红。

“麻烦你了,”她微笑着说,尽管我并不曾从她的眼睛中看出明显的笑意,“真的太麻烦你了,我跟妈妈说不要打扰你,可是他们坚持要让你来接我。我说过,学校有校车来火车站接人,学校里一定也有高年级同学来帮忙安排住宿什么的。”

我伸出手,示意她将那个看起来沉重的箱子给我:“不客气。应该的。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嘛。”

她笑着摇摇头,表示她自己可以。她继续拖着那个箱子的把手,箱子轮子在地上划出轰隆轰隆之声,在这个繁忙的新生报道的校园里,这个声音四处鸣响。

我反而有些尴尬。我来接应她,她却并不特别需要我的帮忙,尤其她是女孩子,而我是男生。我执意替她拖行李,尽管我并不觉得替她拖行李真能减轻什么负担,因为她看起来完全能处理好这些。

我接过她的行李,寻找话题,打破两人之间的沉默:“怎么,你也报医科大。”

她用手背擦了下额头细细的汗,边走边说:“是。我妈妈要我报医科大,说女孩子学医职业比较稳定,而且家里有个学医的,能帮家里人看病。都说现在看病难嘛。”

我笑笑。她的语气缺乏热情,似乎她是个很理智的人。

新生里面,这样理智、冷静地象根黄瓜的城市女孩子并不多见。我不禁对她多了分好奇。我再次瞥了她一眼,她长发及肩,整齐的刘海齐眉,尖尖的下颏,单薄的肩膀,还有翘翘的屁股,一种孩子气的脸庞夹杂着与年轻不甚相符的沉静,清纯的气息中隐约混合着并非刻意创造的性感。

我的头脑飞快地运转了一下。我已经可以预见:不消多久,眼睛围绕着李文心转的男生一定不会少过一个连,她经过的地方,一定会有男生从楼上一面喝着水,一面肆无忌惮地欣赏。毕竟,大学里,充斥着终于摆脱高中父母在身边、老师监视的困境,可以将自己的春情萌动自由发挥出来,正如我和韩虹,也是在大学后才公布出我们的恋情的。

想到李文心这样的清纯女孩子,日后不知花落谁手,我不禁莞尔。看过太多哥们儿和学弟的追女悲喜剧,再看这些新来的男生女生,不由有种从高处冷眼静观之感,宛若周末无聊之时,手端一杯茶,在电脑上看一出下载的连续剧片段。

我这样陪她办了入学手续,再送她回了宿舍,将她床位安置好。

女生宿舍平时是不让男性入内的,因此俗称‘熊猫馆’──只能从外远观,无法入内亵玩。只有这样的特殊日子男生可以入内,而这天,女生宿舍里到处可见送女儿读书的中年男人,或者是热情地帮着新生安顿的大二男生。

有熟人看见了我。

我从来不曾这样‘主动’地帮助一个女生,这是第一次,我知道,对我的调笑话我得听上那么一阵子了,而我也只能不厌其烦地将‘她只是我舅舅朋友的女儿’这样的话重复上一阵子了。

我唯一不希望的是李文心不要是那种容易花痴、又喜欢巴着人不放的装嫩小女生,不要动不动总缠着我。

看来她不象。

而等她送我到楼下,感谢我的帮助、并和我道别之时,我知道,在她眼中、尤其是现在,她实在不把我放在眼里。

而就在楼下,我遇见了一个我几乎完全忘记、也不曾认为会重逢的人。

周虞萌。


2

其实下楼时我已经看见她。我个子高,抬眼扫视之间,看见一个人一面低头按手机,一面朝这边走。

接着,李文心手机响了,是后弦的《九公主》──他的歌,韩虹也喜欢。

我看见李文心低头找手机,看见来电显示时,她一直的沉静的脸庞隐约绽放出一种愉快地色彩。她笑容满面:“你人在哪里?不是说来看我的吗?”

两秒之后,她猛然转过了头,她的眼睛睁得很大,黑亮的瞳仁水灵精烁。

下意识的,我顺着她目光望去,看见方才瞧见的那个人。

那人个子很高,面带微笑看过来,在我们瞧见她时合上了手机。说实话我在那时才发现是个‘她’,她留短发,挑染了红色,深蓝色的背心,外面有宽松的格子衬衫松松的系着,牛仔短裤留着虚边,一双夹脚趾的拖鞋,一只脚踝上挂着串细细的银链。猛一看,和一个时尚新潮的男生无异,只是比真男生略略多了那么一点点柔气。

起先我并不知道她是谁。我想她也没留意我是谁。

她将手机抄进牛仔短裤口袋里,带着一丝懒散、缓缓越过人流朝我们走来。

在她迈出三步之时,一个瞬间,我想起了她。包括她的名字。

周虞萌。

初中,我们见过面。我初三,她初一。我们打交道不多,但我记得她起先梳一个小辫子,后来才剪短了头发。

李文心快乐地上前一步拉住她的手,左摇右摇,似乎在撒娇:“臭龙龙,这么晚才来!你说来接我的,为了你,我好不容易才说服了我爸爸不来送我!”

比她高出大半个头的周虞萌揉揉她的头顶:“我昨晚通宵哎,我起迟了行不行?再说你不是顺利到达了?”

在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她丝毫不期待长辈安排我来接应。她期待的,是这个打扮不男不女的、我六年未见的初中校友。

李文心给我们介绍。一般的习惯,是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可是李文心不然。她满脸兴奋地向我介绍:这是龙龙,她的高中同学,她最好的朋友。

周虞萌于我就是周虞萌。我不知道‘龙龙’这名字从何而来。那些小女生的手帕交如何建立、中间有何种典故,我也不感兴趣。从某种程度上我松了口气──这个老乡新生有人照顾,以后再不用我操心。

而在周虞萌终于正眼看向我的同时,从她的眼中我知道她也忽然认出了我。

我伸出右手,两眼正视对方:“好久不见,周虞萌。”

她嘴角提了提,算是微笑,伸手轻轻握住我的:“好久不见,周翰。”

旁边,是诧异的李文心。

缩回我的手,我对李文心说:“真巧。我和周虞萌上的是一个初中。”我又转头望向周虞萌,“怎么你也会在S市?”

她说:“我上了美院,也在S市,前两天刚去报道。”

那么她也是大一新生。

面对我短暂的沉默,她补充了一句:“初三时我留级了一年。”

我微笑起来,礼貌地将这个话题转开。让人自述伤疤并不明智,尽管或许她自己不介意:“美院……想不到打篮球的周虞萌有美术天才。”

她似乎无意顺这个话题继续下去,简单说了一句:“过奖。”

短暂的沉默之后,我说:“这世界真小。不过看来,我在这里是多余的,你们这两个老朋友恐怕是要好好聊聊的了。我不再打扰你们,有空常联系,改天请你们吃饭。”

周虞萌笑笑,很自然地将一只手臂搭在李文心的肩头,宛若一棵大树依在一株灌木上。她说:“是啊,相见便是有缘,以后我们再见。”

这样客套完毕,我转身走开。

我听见她们扭身朝宿舍楼里走,而李文心小声说:“你们竟然是校友?龙龙,你居然对男生抛媚眼!”

我一时几乎气结。过来照顾李文心一定会引起哥们儿姐们儿的调笑,但想不到最八卦的人居然是李文心本人──周虞萌几时向我抛媚眼了?她充其量对我笑了笑,如果那也叫做笑的话。

无奈的自嘲一下,我继续走路。

我不相信周虞萌会对我抛媚眼。

也许她会对男生抛媚眼,但不会是我。

即使她曾经给我写过情书。

更正。是大家以为她给我写过情书。

那时我初三。对于周虞盟这个新生,我毫无概念。我只知道女子篮球队又添了几个新手,我们在这边训练,她们在那边。她们是谁、长什么样子,我都没什么印象。直到有天,一个哥们儿练球散场后那胳臂肘儿捅了我一下,朝我挤了一下眼睛:“那个妞儿,听说对你有意思,怎么,给你又写情书没有?”

我愣住,转而笑起来。我们篮球队的男生,的确有人收过小女生的情书,尤其其中几个学习好的,不是自夸,我是其中一个成绩优秀的。不过……

我说:“你开什么玩笑,上了初三我都没再收过情书。”

我受家里‘严训’灌输太多,对早恋很排斥,且那时我有点自大,观念保守,对主动的女生比较排斥。曾经有给我写情书的女生,我都委婉拒绝了,有个死缠不放的,我当众人面给了她脸色看,并退回她送的礼物。据说,她回去大哭一场。

如果换现在的我,也许不会那样做。但当时,我的确有点沙猪──年少轻狂,有人追,一面内心有些得意,一面要摆清高,不大会处理情感上的事,或者许多十五岁少年,多少都会这样的吧。自从那次对那个女生冷颜相待之后,不再有女生给我礼物和情书,我相信,我这名声远播,自此不会在初中生涯再收到情书。

那个男生一副坏笑:“那个啊,呵呵,初一女生还不知道你‘威名’吧。”他朝远处一个正在用毛巾擦脸的黄运动衫女生努了努嘴,“那个叫周虞盟,家里有钱着呢,统考分数不够的,爸爸掏钱赞助咱们学校,给赞助进来的。就是她。听说很清高,不爱理人,不过够胆大。情书偏巧掉在了讲台旁边,被她们班主任拣到了,你知道她们班主任的,miss徐,‘老修女’,对这种事情最爱大惊小怪的那个。反正她追查的时候,那个姓周的自己站出来承认了。够胆色啊,周翰。”

我再次朝那个女生看了看。细瘦的身板儿,以十二三岁女生的标准来看,相当的高。

“怎么样?后来没有再接再励给你写情书?”

我笑笑,作出嗤之以鼻之态。对这样不学无术、自以为是、就知道恋爱的富家女,我一向反感。

因为那‘情书事件’,似乎她也‘名声雀起’,每每我们偶遇,常会引起旁人侧目而视,有人幸灾乐祸,有人状若等看戏。

也不知是巧合,还是老天故意作弄,之后我和她时常有擦肩而过之缘。我刻意避免言笑,刻意保持冷漠距离。若她敢有所举动,我对她一定不会比对前一个女生更仁慈。现在想起,只觉得自己当年很好笑,不过是一个自以为很懂事的小男生的心态而已。

只是周虞萌并未曾多加留意我,也不和我主动搭讪。甚至不曾多看我一眼。

只除了一次。如果那叫搭讪的话。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冬天黑的早。我放学回家,天早已透黑。抄近路,我在那条每天必经的小路上转过最后那个弯,在旁边居民楼里透射出的点点柔光之下,忽见不远处电线杆下斜斜倚着一个人,手抄在防寒服口袋里,懒散而百无聊赖。

我认出了她。不久前,教练要男女篮球队混合打,她马尾辫上的金属星星刺破了我的手。而灯光下,那金属星星反射着微光。

我本能的嘎然停车,单脚点地。

她应声转过头来,灯光在她的脸上留下片片阴影。

想想我够窝囊的,防一个女生好象防狼。她能对我怎样?能霸王硬上弓来强的?于是我脚一蹬地,继续前行。

经过她的身边,她晃身拦住我的去路。

“喂。”她说。

我不得不停下来。我不耐烦地看向她。情书?告白?那时的我,还没有更丰富的想象力,去预料什么突如其来的热吻。因此只能想到这两种可能。

她仍旧手抄着兜,淡淡地说:“那封情书,不是我写的。”

我愣了一下。这个状况,完全出于我的意外。

“就这事儿。”她轻声丢下最后一句话便绕过我离去:“跟你解释一声,免得你自作多情。”

我一个人傻子似的站在那儿,在冬天的寒风中,不知为何,冒出一股无名的火。本来情书事件的女主角是她,现在经她这么一来,倒象是扮花痴的人是我。

我踩自行车继续往前,决意忘却这一切。不过,往后的日子,我不再那样冷眼防着她,因为我直觉上感到她说的是实话──情书不是她写的,以她那般散漫冷清的性子,她不象是做那种事的人,只是为什么当初她会对miss徐那个‘老修女’俯首承认,我不知道,也不打算追问。

只是,我却的确记住了她的名字。

周虞萌。

我是一个普通人家的儿子。我一向认为和富家女不会有交叉点。后来我初中毕业,考入本市一所重点中学。于是,她如同许多我初中的学滴学妹一样,被我遗忘在脑后,以为日后再不会相见。

若不是今日重逢,我早把当年旧事忘得一干二净。而和她再见,不知怎的我居然很快认出了她──她那淡然的神态,漫不经心的眼神,在周遭环境里,仍旧显得独特。


3 翦翦秋风

我叫李文心。

我好不容易说服了爸爸妈妈不要送我。我说:我成人了,你们平时不是总说,力所能及的事情要自己做?如果我不能自己去学校报道,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最终妈妈被说服,但爸爸仍不肯。他说:外面坏人太多,文心,男人,你不懂的,很容易受骗。

我慢慢地说:从家坐火车到S市两个半小时。我保证只喝自己的矿泉水,不和别人聊天,即使别人说家里有金子我也不会跟她(她)走,这样还不行吗?再说,妈妈不是拜托了那个叫什么翰的在学校里接我?在学校办理手续,有他在,我不懂有什么困难的。

终于,我说服了爸爸。

而晚上,我悄悄给龙龙聊Q。

龙龙就是周虞萌。龙龙是我给她起的代号。

我曾经在某个论坛上玩儿,写过几个青春校园小说,又白又没营养,写着玩,也曾幻想过我成为新一代言情泰斗,一出家门便有镁光灯闪烁,害得我必须戴草帽兼墨镜可能还会包头巾。不过,很显然,我的愿望没成功。话说,年轻人总是要怀有美好希望的,否则就是未老先衰了。

当时很蠢,我用了我自己的名字注册:文心。不过也无所谓,现在我写的那些东西,已经在网络上找不到了。而周虞萌,我的高中同学,被我拉上那个论坛时,我对她说:这样吧,我们从《文心雕龙》的名字取字,我既然是文心,你便做那雕龙吧。于是,在论坛上,她成了雕龙,我们成了‘文坛的佳偶’。

总之,她成了龙龙。

我对龙龙说,我会自己到S市的,到S市的第一天,我们该如何庆祝?

我的龙龙说:我接你好了,你哪班火车。

我说不必,据说火车站会有迎新站,然后有校车来拉,到学校见吧。

她说好。

我很高兴。第一次摆脱家人的束缚,我暗自雀跃。

先说一下,龙龙是玻璃,也就是女同性恋。她上了S市的美术学院,比我先开学两三天,而去了S市,她和N市的‘女朋友’分了手。并非为我,我不是玻璃。她们分手,只是因为彼此不能再在一起、龙龙不能再关照她、再‘爱’她。我们只是好朋友。谁叫高二起我们就开始同桌?当然,不是所有同桌都会成为朋友,比如高中坐我前面两个男生,平时明争暗斗,为了班里的第一名,两人从来不多说话。

我从来不管龙龙的恋爱。当初得知她是玻璃,不知为何,我竟未觉得震惊。而她交她的女朋友,我做她的好朋友,似乎毫不矛盾,有时她会把爱情中的郁闷说给我听。我不大解劝,因为我知道龙龙不需要安抚。她只需要一个倾听的对象。

是的。龙龙家很有钱。她缺少的,只是倾听她心声的人。

她的女友有各种各样,有的只和她约会几次便散场。我不知道龙龙和她那些女友感情到底怎样,我知道有的是真的喜欢她,有的跟她在一起,我觉得看上的是她的钱。

我等待龙龙在医科大来接我。甚至我有点期待她不顾我的拒绝到火车站来接我。

结果她没有。

我自嘲。我不是她的女友,为何会这样期望她的迎接?我想我有点轻微的占有欲,虽然这个占有欲的对象是一个女孩子,并不是我的‘男’朋友。

倒是下了校车,那个叫周翰的‘师兄’站在一棵树下东张西望。我见过他,很久以前。那时我按照长辈的要求叫他‘周翰哥哥’。现在这个在长辈眼中品学兼优的‘周翰哥哥’留着半长的头发,穿着印了一个怪眼卡通鼓手的红褐色T恤,右手腕上绑着一根皮质的带子。

应该说他的外形比较帅。

不过我不是花痴。而且我不喜欢头发长的帅哥。

这个也许是受了龙龙的影响。她从不花痴。她说帅哥对于小女生是危险的动物,尤其是多金者更甚。我知道这个观点太极端,但我似乎被她影响的太深。

接下来我的心思都被报道手续占据。我必须承认‘周翰哥哥’很有点哥哥的味道。我不是个主动和陌生人说话那种‘自来熟’,他却能主动适时提起话头,即不会太呱躁,也不会太冷场。还有,我发现很多人认识他,到哪儿都有人跟他打招呼,并将略有深意的视线投射在我身上,而他则不厌其烦地说:这是我舅舅朋友家的大小姐……

终于全部手续都办妥了,我送周翰下楼。这时龙龙终于出现。

我不喜欢她的头发。我不喜欢她在毕业后的假期里将头发挑染成彩色,不过她用发胶将短发弄得很乱,看起来很帅。

很令人惊讶的是,龙龙居然认识周翰。

龙龙和男生不太打交道。或者说,自从龙龙暴露自己是玻璃,基本上男生也都不再和她打交道。但话说回来,学校里的男生答理她的屈指可数,和龙龙能玩在一起的,只有一些我不认识的社会上的男孩子。

龙龙对男孩子,一向爱理不理。面对社会上的混小子,她身上散发着一种‘威严’的气质,有点象个大姐头。

可是龙龙对周翰很平和。即使她对他没有表示亲近。

我说龙龙对周翰抛媚眼。她一掌扇过来,轻轻打在我后脑勺上。

她说她前一天夜里通宵打麻将。我看得出。她哈欠连天。

于是我们一起出去找吃的。

高中时代,特别是高三,生活郁闷压抑。我和龙龙有时会出去吃东西,最喜欢的是学校附近一间小门脸的店铺,那里的水煎包相当的够味道,我尤其喜欢配着它家的珍珠奶茶一起吃。

在这间医科大,我们居然找到一间小食店,就在二食堂不远,也卖水煎包。龙龙买了水煎包,拿了两瓶矿泉水,因为我反对喝可乐──可乐高糖份且腐蚀牙齿。我们拿着水煎包,找到一条林荫道上的空闲长椅,一边看着骑着单车来来往往的学生、老师们,一边大口填肚子。

她说:“不如咱们学校外头那间的好吃。”

我赞同。

龙龙曾经有两个女朋友,进出要吃‘俏江南’,吃冰一定要‘哈根达思’,到外头要去唱钱柜,都是龙龙付钱。而龙龙其实最终爱的,却是这两块钱六个的水煎包。

我指指龙龙脚踝上的金属链子,问:“链子就链子呗,怎么挂个骷髅?”

“那是牵魂锁,”她漫不经心地说,“紧紧抓着我的脚脖子,把我固定在阴阳界的这一边。”

我带听带不听。龙龙这样的奇谈怪论多了去了,我早已习以为常。

这天,我们在校园里转了转,寻找系楼、洗澡堂什么的。这样转过了两个小时。

医科大气氛正统。龙龙是美院学生,虽然只是新生,那种标新立异的装扮已经吸引回头率无数。日后我去她读书的美院,在她校园里我见到一个美女姐姐,一头紫色散发,散碎的上衣,自制的皮条装饰,还有眉头上穿过小小银环,让我想起非洲的食人族;龙龙这样的装扮,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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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军训了。时间不长,一个月。对我是折磨。

我不怕晒黑,但我憎恨站军姿,我认为把被子折成豆腐块有反自然规律,我坚信站着吃午饭有助于胃下垂发病率。还有,我需要适应在澡堂里和其他女生裸体相见;我需要适应和六名女生同住一室,有个南方来的女孩子说话声音很尖,不会卷舌,我永远分不清她是在说‘四块钱’还是‘十块钱’;一个乡下来的姑娘常常在夜里捂着被子哭泣,白天我问她,她说她没哭,我只有假装相信。

回到学校,我变黑了。

妈妈过来看望我。她突然的出现,我大吃一惊,因为事先我约好龙龙来看我。如同她会需要有人聆听,我也想要人倾诉。但是妈妈的出现,我呆愣当场──只要有爸爸妈妈在,我和龙龙的友谊就是见光死,因为妈妈坚决不允许我和龙龙来往,开始是因为龙龙成绩不好,后来是得知龙龙是玻璃。

妈妈心疼地把我从上到下的打量,问寒问暖。

我结巴了几句,便恢复了正常,问她怎么来了。

妈妈给我带了很多好吃的。还有一个大包,没有开封。妈妈说:那是给周翰的,一半是周妈妈给周翰带的药,一半是妈妈给他买的几样点心。

医科大的学生,有病了都找大五的人帮忙开药,还需要家里带药嘛?但我没说什么,只是在考虑,如何逃脱出来给龙龙打个电话,告诉她──消息树倒了,敌人来了,我们不能见面了。

妈妈带我下楼找周翰。她已经打了周翰的手机和他约定了见面地点。

我们慢慢朝操场方向走去。忽然我们看见周翰骑着自行车很快地飞驰过来,他还穿着做解剖试验的白大褂,敞开的衣角张开来,好象两只白色的翅膀。妈妈笑起来,跟他挥挥手。他在我们面前嘎然停止,笑说:“不好意思啊阿姨,我晚了点。”

妈妈说:“不晚不晚,还害得你才下课就急忙赶过来。”

我没在听。

我的视线越过周翰的手臂,落到不远处书报亭旁倚车而立的一个人影。那个人有单薄的身板,挑染成红黄黑混合的头发,穿了件相当令类的外套。她望着我,略略点了点头。那是龙龙。我的朋友龙龙。

接着我的视线被妈妈的呼唤牵回来。我们一起去小饭馆吃饭。我们走过那个书报亭。等我再回头时,她已经不在了。

我们一起吃饭。

在有外人的场合,我通常比较沉默。因为这样,许多人都说我文静。

其实我想妈妈,想爸爸,想我在N市家里那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和电脑,属于我自己的粉红被子,还有那个属于我自己的大大的芭比娃娃。但是有周翰在场,我无法和妈妈亲密地说话。

妈妈对周翰说:“周翰啊,我家文心刚来,她心很善,容易受人左右,很多地方都会不适应,你要多照顾照顾她,多看着她点儿。”

我气郁。我知道妈妈指的是什么。我低头拨碗里的菜。

周翰扫了我一眼,对妈妈微笑着回答说:“当然,我记得文心喊过我‘哥哥’呢。当哥哥的总该照顾当妹妹的。”

我瞪了他一眼。在长辈面前嘴巴甜的男生,我总信不过。这样客套的回答,妈妈居然很买帐,嘴巴都咧到耳朵下面了,又拼命劝周翰吃菜。

妈妈走了。我们送她出了医科大校门,目送她乘坐的红色出租车消失在车流当中。

我和周翰慢慢往回走。秋日的阳光晒在我脖子上,仍旧觉得热,幸好有微风轻送,不至於太热。

我把灰蓝色的Kipling包甩在背后,低头踢走一颗石子。

“怎么,不高兴?妈妈才走就想哭鼻子了?”周翰笑嘻嘻的声音响起。

我抬头又瞪他一眼。他个子有一米八多吧,校园天龙类的。我只有一米六一,我不喜欢这样仰视他。龙龙也很高。她有一米七八,我很羡慕她的个子,她也是少数几个我做四十五度仰望时不觉得别扭的人之一。

“你好象很讨厌我。”他说。

我说:“不要自己为是。”

“我……”他似乎哑然,“我有自以为是吗?”

“自以为能看穿别人的心思就是自以为是。”

他沉默了一会儿:“很抱歉。我只是开个玩笑。你是舅舅朋友的女儿,我对你没有别的意思。”

我知道我是过分了。我也沉默。我想道歉,但那点自尊让我迟疑着张不开口。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是龙龙。我和她说话。我相当内疚,我说:我妈妈招呼也没打一声就来了,真不好意思,让你白跑一趟。

龙龙说:不要紧,我已经回美院了。

我说:其实我妈来了就走了,买的是当天的票。

我们说了几句,便结束了电话。在这个失去了旧日同学和朋友的S市,龙龙是我故知,我想她。

我和周翰继续往回走。他忽然问:“龙龙?是周虞萌?”

我怔了一下,想起他认识龙龙。他们是初中校友。我简单地回答‘是’。

周翰笑笑:“想不到你会和她是好朋友。她打扮很令类,跟你很不一样……”

我知道他含蓄的口吻下包含的意思。我说:“论学习成绩,她很差,但她心肠很好。她算是我高中结下的最好的朋友。”

余光中,我看见周翰瞥了我一眼。我忽然仰头望着他说:“方才,妈妈说要你帮着看着我点儿,就是要你做眼线,这样妈妈就知道我会不会和变态女孩子在一起,好比龙龙、周虞萌。”

周翰的脚步顿了一顿,脸色略微改变。我继续说:“龙龙是玻璃,妈妈很怕我跟她在一起。但我不是玻璃,我真的不是。我也不需要有人看着我。如果我是玻璃,有人看着也拦不了我找‘女朋友’的。所以,以后我妈妈再问,你只要说不知道。至于照顾我──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你真的不用费半点心。”

他迟疑:“玻璃?”

“是的。就是女同性恋。”

周翰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眼睛死死盯在我脸上,脚步完全放慢下来。看见他如此的惊讶,我的心情好了起来,因此我笑了。

他慢慢地重复:“玻璃……”仿佛在咀嚼这个事实,接着再次朝我投射来惊异的一眼。很快他笑了,说:“你们太恐怖了。或者我老了,跟不上形势了。”

“我说过我本人不是玻璃。还有,你瞧不起同性恋?”

他想了一下,然后好象下定义似的说:“从解剖学和生理学上说,同性恋都不是病。我不会瞧不起同性恋。虽然我不是。”

我笑笑。他这样说,下意识的,我有种释怀之感──我不希望他把龙龙或者我当变态。

他推着自行车,陪我一直走回女生宿舍楼。他说:“不管怎么说,你是我老乡,以后有事要帮忙尽管来找我。”

我笑笑,说‘好的’,尽管我觉得我多半一年都不会找他一次。

回到宿舍,一个室友坏坏地笑:“你爸爸朋友的儿子好帅啊,撞桃花了吧。”

我笑回去:“那我摘了送你吧。”

以后,我偶尔会遇见周翰,比如路过操场。他爱打篮球,我常看见他在那里一头大汗地抢篮板。龙龙曾对我说,初中时她认识他,就是在篮球场,因为在那个初中,她和他都在篮球队。

和操场相比,相遇食堂最令人难堪。狭路相逢,周翰倒不令人讨厌,讨厌的是他身边的男生,会用略有深意的目光盯着我瞧。我知道我相貌还不错,尤其是皮肤白,一个冬季没过一半,军训晒的微黑的皮肤已经全被漂白。我并不擅长和人打交道,但因为周翰,我却不得不和许多人打上了交道,而且都是男生,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说:“我知道你的啊,你是周翰的‘小妹妹’嘛……”

我不习惯和男生交往。即使我同班的男生。

才来大学半年不到,就有男生追求我。更有甚者,有一次还是周翰转弯抹角带来的,只是在我的怒目而视下,周翰以后再没干过这种事。

对于这些桃花运,不管是美的丑的,我全都拒绝。现在回想起来,那是一种矜持,虽然我自己写过爱情小白文,但面对男生的追求,我总忍不住冷下脸来。不是因为我清高,而是因为我真的不知所措,于是会烦。

我承认,我很白痴。我的白痴,是被凄美的日本动画给害的。我喜欢犬夜叉的纯情,欣赏《千与千寻》中小白龙对千寻似是而非的爱情,喜欢几个圣斗士那样的美男,等等等等,可面对现实世界中的男生,我怎么也无法把对他们的兴趣提到和对动画美男同等地位上来:现实很酷的男生,也许也是白衣胜雪,但私下里可能七天不洗袜子;现实里看似很老实的男生,也许可以是闷骚,或者大男子主义,等等等等。

说到漫画,我还记得,我曾经很喜欢杀生丸,在追看完全集之后,我悲哀不已,在QQ上对龙龙说:有天玲长大了,她一定会爱上杀杀,可那时杀杀一定已经很老了。可是如果她长不大,那么他们之间永远都是这样古怪的朦胧!

龙龙喜欢画画但对漫画感冒。她一边作电脑画,一边给我回了这样一句:有些人注定只能‘点到为止’,这等距离,增一分破坏美感,减一分让人失望。

我大叹,从此称龙龙为‘哲学家’。

高中的我,继续痴迷于日本动漫,在网上搜到喜欢的美男,还会兴奋地传给龙龙看。龙龙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接我的图片,直到我把她惹烦了,于是她会发个呕吐加愤怒的表情。

那时,她还不是玻璃。

我曾问她,为什么她不喜欢动漫的美男。她在QQ上回答:男人是丑陋的动物。

这就是语出惊人的龙龙。我漫不经心地打下下一个问题:那女生呢?

龙龙回答:女人是愚蠢的动物。

她的回答,让我怔了几秒。我对着电脑屏幕忍不住笑起来,写道:我好想掐你的脸。

她说:我是认真的。

我说:正因为如此,我好想掐你的脸。

那个时候,十六七年纪,那就是我们对男人女人的单纯的看法。


5

我开始适应大学新的课程和新的同学、朋友。我也开始去舞会。有人邀我跳舞,我几乎不管对方相貌全都应邀。我只是跳舞,不是在联谊。如果他们在舞会后邀我‘走走’、或者要我QQ号什么的,那就是他们要踢到铁板了,我都不会答应的。

龙龙也有她的天地。

我们不常见面。有时会打手机短信,有时会用QQ聊几句,但不过尔尔。

我们,各自有各自的生活和天地。

朋友,就是在心里还想念着、还关心着,但不需要一定在一起。

有次她来看我,说我穿衣太保守、缺乏个性和创意。我笑说:“我们审美观点不同,你们美院那食人族的装扮不适合我。”但经不过她生拉硬拽,我被她拖去逛街。有个学艺术的朋友就是这样,她们的确有独到的审美角度。她知道我荷包的容量度,因此陪我逛批发市场去淘,淘来的东西都不很贵,但搭配起来有种张扬之感。

我自己是绝不会那样配衣服。但私心里我又真的很喜欢,也许每个即使是沉静的女孩子,内里都仍旧有股叛逆的隐动。

最后,龙龙带我去百货公司,不顾我反对,掏钱给我买了条四百多块的漂亮裙子,说是让我舞会上穿。她就是这样,对朋友,可以很大方。然后,就在下一个舞会,她骑着她的山地车、也就是她口中的‘铁驴’跑来看我,说是要见识一下她‘包养’的‘二奶’在舞会上有多风光。

要知道龙龙在医科大造成的轰动吗?

龙龙把挑染成黄色的短发做了很男性的造型,黑色休闲长裤,白色衬衫在肩部洒了金漆图案,在舞会幽暗的光线里细细反射着光;她脖子里系了根领带一样的带子,咀嚼着口香糖、手指勾了件黑色欧式复古军装上装就来了。如果她是男生,我想我会爱上她。

舞会开在学校最古老的大礼堂,昏暗的灯光下人潮涌动。这是附近大学办的最红火的舞会,每个周末,都有校乐队现场演奏,而不是用录音,颇有独特气氛。龙龙在墙角一倚,却把我朝前一推,好奇得看男生上来邀我跳舞。

我走进舞池,她的身影泯灭于人海之外。等男生送我回来,正要继续和我搭讪,却感觉如芒在背,他抬头注意到慢慢抽着烟的龙龙吊着眼角瞧着他,仿佛在观看一只唱戏的猴子;那个男生发懵的片刻,我已经离开他,走上前去把龙龙唇间的烟头取下来──无数次我对她说吸烟有害健康并给她看过肺癌患者的X光片,她都当过耳东风,只是不在我面前吸烟而已。

当我转过头,那个男生还在发呆,我想,也许他还在糊涂:眼前这个人是男还是女。我朝他笑笑,避开了他的视线。几秒之后,他知趣的走开。龙龙说:“切!你继续去跳舞吧,至少等我抽完这只烟再回来。”

那时我喜欢跳舞。我不喜欢运动,但跳舞是我当时唯一喜欢的‘运动’。

等我跳了几曲,忽觉身边气氛有些躁动,扭头看时,才发现不知何时龙龙带了一个一直在坐冷板凳的小女生在蹦达得欢,那个小女生穿深红裙子和棕色靴子,眼睛不大,胖胖的脸上看起来跳得很尽兴,吸引人注意力的自然不是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女生,而是她身边那个的龙龙。她太帅了,肆无忌惮的摇摆将气势压过了在场的男生,许多人都在看她。我听见旁边有对情侣在讨论:那个穿黑外套的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曲结束,龙龙把那个小女生送回原处,然后旁若无人穿过人潮过来找我。我说:“不会吧,这么快你就泡上一个?”

龙龙笑笑,那漫不经心的神情真的很帅,跟她这一身行头很搭配。她说:“才不。我闷了,玩一把。”

我说:“要和我跳舞吗?不过我和你跳舞会感觉很怪。”

她低眉扫我一眼:“你跟我?一曲之后你在医科大再也找不到老公。”她将黑色外套上其中一粒钮扣扣好,在我头上揉了揉说:“我回去了。你们的舞会也不过尔尔,我回去赶场打牌去。”

她走了。我看见那个坐冷板凳、先前跟她跳舞的小女生视线随她转移一直到再看不见她。后来我注意到,她从斜胯的小袖珍包里取出眼镜戴。突然我悟到,那个红裙子小女生是个近视,她一定没意识到方才邀她跳舞的也是个女生……

最终我和龙龙没跳舞。但即便我没有‘与龙共舞’,很快我就听到有人谈论龙龙,龙龙是否是玻璃成了众人脑中一大课题,班里的女生几乎每个人都来问过一遍,问龙龙是我什么人。我说是朋友,并强调说我们是普通朋友。我不知道这样的解释是否有效,但之后追求我的男生安静下来。

这让我想起高中时代。

高中便有男生追求我。我收到过两三封情书,并被男生邀约出去‘聊聊’。我都不理睬,直到有天,有个高我一届的男生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堵到我,跟在我后面说是送我回家。一连几天,都是如此。

我跟龙龙抱怨了。

那时龙龙很迷桌球。有时她白天会逃课到外面打桌球。我劝过她,尤其警告她那些打桌球的地方混的孩子们背景都不单纯。她从不听,仍旧不断地缺课,有时一连两三天都不来,说是生病。老师已经对她无奈,不再动不动通知家长。

龙龙得知后冷哼一声:“毛都没长全的臭小子就想泡妞?老子废了他。”

那时我怔了一下。当时她的语气很硬,有种黑社会的味道,那不是我熟悉的、懒散的、对事事漠不关心的龙龙。我说:“你的语气很地痞流氓。”

她斜眼看我:“你害怕?”

我说:“不是怕。是不喜欢你带‘邪’味。”

她瞧了我一会儿,在我头顶揉了揉。

说实话我不喜欢她这个动作,但她比我高,气势压人啊,后来我居然也习惯成自然了。从此,她的确没再说过那样黑社会的话。不过,跟下来的一段时间,她每天下午必定来上课,下课了陪我回家。我走路回家,她骑‘铁驴’,所以她会叫我跳上车后座用‘铁驴’载我回家,除了过红绿灯的时候她会要我跳下来跑过去。

那个男生个子也很高。他不知死活地仍旧在放学时拦我。他把我俩拦住,对龙龙说:“我想和李文心说几句话可以吗?”有点挑战的味道。

龙龙在‘铁驴’上一脚支着地,朝坐在后座上、背着两个书包的我努了一下嘴,对他说:“打算说几句?我帮你们数着,说完了我跟文心还要赶路。”那个男生吃了个钉子,眯起的双目放射出不悦的讯号。他直接转过来对我说:“文心你下来吧,我不过想跟你聊聊,做个朋友。”

龙龙说:“哪儿都可以聊,要聊在学校里聊,现在文心要回家。”

男生瞪她:“我跟文心说话,关你什么事儿?你凭什么替她发言?”

龙龙邪笑,风吹着她粗帆布外套,那衣领随她的轻笑一起微动。她甩甩短短的发说:“貌似我现在是‘护花使者’,我不说话谁说话?怎么的?想跟我单挑?”

那个男生狠狠地看看她,又看了我一样眼,对龙龙抛下一句:“你神气。你等着。”

龙龙嘴巴不饶人,对他背影喊道:“我等着,等你先断了奶来找我!”然后吃吃地笑,蹬了车载我回家。

6

那个男生果然不是‘良人’。他后来纠结了几个高年级的小子找龙龙。他们警告龙龙,要她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以后回家的路上要小心。

但那个男生没有再来找过我。龙龙说,在那个‘嘴上没毛儿’的臭小子拉人在路上堵过她之后,她请了和她一起打桌球的几个社会小混混把那个男生又给堵了,按照龙龙的话,就是引发了一场‘小小的肢体摩擦’。学校里这几个学生,怎么也拼不过社会小混混啊。

她说的风轻云淡,我听的心惊胆战。

我一直劝说她远离那些‘社会人士’。我觉得他们是麻烦、是马蜂窝。把利弊唠叨过一百遍之后,龙龙算是听了些劝;但这次因为我,她去求了那些人的帮忙,欠了人家的情,她这不是又和他们搅和在了一起?

龙龙揉揉我的头顶,要我放心。她说:“不要把他们想的太可怕。他们很野,但他们有他们的义气。他们比学校里这帮书虫有趣。”

我说:“那叫不务正业。而且他们的义气愚昧。哪天就会犯罪。犯罪会坐牢。”

她说:“若真闹到犯罪我也没办法。我犯罪坐牢,你会看低我?”

起先我没沉默。龙龙的脸色变了一变,说:“算了。”

于是我说:“我会失望。也会看低你,因为你不明是非。”

龙龙冷冷瞥过来一眼。好几天,她都没怎么理睬我,虽然每天下午她还会把书包一拎说:走吧,送你回家。

但时间还是终于冲散了这点芥蒂,我们的友谊继续。

这件事过后,不再有哪个男生来直接追求我,因为他们知道,要追求我就要先过龙龙这一关,而龙龙和社会小痞是‘一伙儿’的。

龙龙也不再提那些爱打桌球、也爱打架的少年们。直到某天放学回家的路上。

“现在我和他们不太来往了。”

“噢?喜新厌旧了?”

龙龙弓着腰蹬着自行车走一个上坡,似乎沉浸在某种回忆里。

“他们的老大向我求爱了。”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握后颈的汗毛几乎根根直立,仿佛看见一个恶少年向一个良家少女‘逼宫’,交出爱情的权杖。

“我拒绝了。”龙龙又说。

我问:“有麻烦吗?”

我担心她。

龙龙不是一开始就和那些同她一样、感觉生活无聊的少年人玩在一起的。起先她只是对桌球好奇,与那些人结识不过是热爱桌球的副产品──龙龙对数理化似乎天生短路,对运动、桌球、乐器、绘画却可以无师自通。

以龙龙略冷傲的性格,和那些小混混起冲突似乎不可避免,她曾经因为一些小事而和一个小矮个打了一架,当时她的脸都被打肿了,但也把对方揍的不轻,据说踢掉对方一颗牙。那时她都不知自己从哪里学来的打架本领,似乎一种野兽般的冲动就在血液中狂热奔流。

后来双方被人扯开,对方老大似乎很欣赏她的泼辣和勇气。于是从此那一干人等都对她很尊敬。在许多人眼里,她俨然成了一个大姐头的角色。

我想,一个‘黑帮’老大向龙龙示爱却遭拒绝,他一定觉得面子不好看。

龙龙说:“没麻烦。我拒绝的很委婉,没让对方感到丢面子。”

“别卖关子。快详细说来!”

“我说,拒绝他和他无关。拒绝是因为我不喜欢男人。我说我喜欢女人。我还说,我已经有了喜欢的女人。”

那时的龙龙,还不是玻璃。她和我一样对同性恋的概念停留在小说和少数几个日本漫画上。当时我坐在车后座上,几乎要又惊又想笑地要喷出来。龙龙继续说:“那个老大当然不肯相信。于是我用了你做挡箭牌。我说我的情人就是你。”

我惊呆了片刻,然后用拳头在她腰上重重捶了一下,然后搂着她的腰笑到不行。在十六岁年纪,‘情人’‘同性恋’更象两个动漫词汇,没有实际意义,但听起来很……刺激。

我实在太佩服龙龙的想象力。

龙龙说:“那个老大昨天过来打听了,看我说的是不是真的。昨天放学时你没注意,他在街角看着我骑车载你过去。我想他看到你以后是真的相信了,因为我看到他时他跟我挥挥手示意;今天一天都没有给我短信。”

我简直不能相信,这么象韩剧桥段的场景,竟然发生在我身上,真真实实地发生在我身上。我拼命回想昨天回家看见到什么人,有哪一个会比较象那个‘老大’,但我实在记不起,因为前一天晚上我一定百无聊赖地随意四处张望,一直到家门口。

在我无限后悔没有见到那个‘黑帮老大’的时候,我家到了。我跳下龙龙‘铁驴’后座,龙龙瞧着我,‘扑哧’笑了一下。我想懊丧一定写在我脑门子上。龙龙俯下身,隔着我的刘海在我额头上轻轻印下一吻,说:“亲爱的宝贝儿,情人我走了,你好好吃饭。晚上在Q上把作业答案给我传过来。”

她脚一点地,骑着自行车离开,临走还回头对我挤了一下眼睛。

我气馁。我知道,她明天照旧会睡过两堂课,而我再气,我仍旧会乖乖把作业答案传给她。

果然,次日她交上了作业,然后在早读课上呼呼大睡。为了把我的‘情人’从‘不良少女’的位置上进一步拯救回来,我推醒了她。龙龙拿手背擦掉嘴角的口水:“干嘛干嘛啊!”

我说:“我知道你讨厌学习。可是既然你无法避免要来上学,那不如用心一点。”我又补充一句:“我有义务管教情人!”

龙龙还没完全从周公那里回来。她纳闷儿了半晌,‘嗤’了一声,倒头又睡。

我又推她:“哎,我说你怎么总是上课睡觉!没长进的家伙……”

她那边传来含糊不清的呢喃:“想死可以有很多其他的死法,不要用惹恼我这一招……”

这就是龙龙了,十七岁时的龙龙。还没有把头发染色、不用发胶将短发定型的龙龙。挺身而出在我身前抵挡难缠男生的龙龙。在某种程度上,高中有龙龙在身边,我感到一种安宁,一种依赖,虽然我必须替她写作业。

龙龙是在高三的那个冬天成为玻璃的。

她在QQ上告诉了我这个消息。我大脑窒息片刻之后,忽然觉得,如果龙龙不做出点什么举世皆惊的举动,那就不是那个我行我素的龙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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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还要在这里发? 想想自己也是没事找事吧。。这也是BT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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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真的很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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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字重新发了?

估计很多人慕着蓝娜的名字过来,哈哈

师伯加油。。

继续看扯皮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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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
我承认我BT,要把BT进行到底。。

小桃:
拉皮条事业最有赚啊,汗,我真的想干那个,苦于没门路。。^_^ 不然把你卖了。。



___________

7 阳光依旧

我是周翰。

上了大四后我已经将系学生会长的职位交接给一个大二男生。这几乎是这个系的惯例。

韩虹之后,我有了新的女友。她叫钱敏萁。她不如韩虹靓丽,尤其唇线不美,但她因为家境很好,很有种自信和沉稳。她的母亲经常开着私家房车到学校来看她,带女儿一起去美容、购物什么的。

在某种程度上我对‘爱情’已经不如初恋时那样火热,而且我也说不准为什么我会和萁萁在一起,因为这次很意外的,是女生追求我,而不是我追求她。这不是从前的我。从前的我坚信主动的女生不讨人喜欢。

也许人在成长过程中是会变的,就象这次我接受了钱敏萁递来的橄榄枝。她和我同系同届,但不同班。从大一起她就喜欢我,尽管她没说,但大家都知道。有些事情不必说明,因为已经写在她眼睛里。但我不可能考虑她,因为我有女友。I was taken。

大学期间她也有过男友,但交往都不长。到韩虹和我分手之后,她向我表白了爱意。一开始我拒绝了,那时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不想卷入另一场情感关系当中。

我也和几个低年级的女生擦过点若有若无的火花,但最终发现和钱敏萁的相处更加默契、融洽一些,她不用我去哄,不用我费心地猜,她所做的一些举动,让我感动。

最终,我邀她一起去医科大的周末舞会,这已是公开地表示我们关系的确定。她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然后不露声色地问我几点来接她,没有任何喜形于色,也没有娇羞万状。这也是她身上我所欣赏的特质。

那是个春天。乍暖还凉。

那天傍晚我刚打完篮球,冲了澡回宿舍里换衣服。

说实话我知道有男生羡慕我,因为萁萁家里挺有钱。但我并不是为钱。我大学最好的哥们李敬在网上查资料,他在我一切就绪时,和我对了对拳头算是说再见。

他挤挤眼睛:“好好玩,最好晚上别回来过夜”。我笑笑,说:“臭小子,你别在我走了以后逛色情网。”这就是朋友,朋友不会对我酸酸地说‘周翰你运气好啊钓了个富婆’。

我和萁萁去跳舞。

我对跳舞无所谓。我更喜欢运动和打游戏。不过和女生约会总不能玩篮球或者打游戏。至少萁萁不会喜欢。所以我会陪她跳舞。

在舞会上我看到了李文心。

总的来说,李文心的衣着不很张扬时尚,所以第一眼不引人注意,仔细看却发现是个美女;她的文静性格让不少男生摩拳擦掌,因为在不少男生眼里,这等纯洁猎物绝对是上等货色。而李文心是个乖乖女,上大学是来念书的,不是来玩爱情游戏的。她对所有鲜花和情书都不闻不问。真真不解风情啊……

因为做过一届校学生会主席的关系,我经过那些人脉可以轻而易举拿到舞会免费的门票,但更多数我直接从舞会后门入场,有时周五的晚上没事我就去舞场上溜达溜达,权当是‘修身养性’做健康运动。有时我也会看见李文心,但我从来没跟她打过招呼,我只是远远看着,也不打算邀她跳舞。这个校园内打光棍儿的男生多,多给他们留点儿机会和单身的妹妹们接近吧。

只是我头一次看见李文心那样打扮:彩色的浅色斜裁连衣裙,胸口有复杂的欧式花边,袖子、腰际缠着一圈又一圈的细细带子,在最后结绊处随意地打了蝴蝶结后垂下来,随着她的舞动而不断摇摆,一双尖尖的蓝色高跟鞋在黯淡的光线下闪着微光,还有她耳畔一只浅蓝色形发卡,衬托出一种清丽的少女气质。

不知为何我会想起‘朱丽叶’。

不得不说,她的模样很耀眼,会让不少男性为之倾倒。一时间我也多看了几眼。

萁萁说:“那是你平时照顾的‘小妹妹’吧。她今天好漂亮。”

我回神,冲她笑笑:“我平时和她打打招呼而已,并不真的照顾她。”

我不再看李文心,专心陪萁萁跳舞。

几曲之后她累了,我挤过人潮、顺着墙角朝大厅另外一角走,去给她买饮品。端着饮品往回走,我看见了周虞萌。

很奇怪的是,每次如果我遇见她,我总能在第一眼认出她,不管她穿什么样的衣服。比如这次舞会上,她背靠着墙壁斜站在大厅柱子的黑影里,一手抄在裤子口袋里,一手拿着烟在抽,黑暗中那烟头冒了两下红光。那是一种颓废、懒散的味道。

中学时代的我把电影里的颓废当作时尚、将现实中的颓废当作失败、不务正业。如今看到周虞萌身上的颓废,我有种异样之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还是……鄙视她作为一个有钱人家‘二世祖’有雄厚的资本浪费人生?

我略略停顿之间,她已将烟头丢在地上,用黑皮鞋踩上去捻灭。抬头之间她看见了我。她嘴角牵牵算是微笑,说:“嗨。”

我手里端了一杯珍珠奶跟一听啤酒。我点点头说:“嗨。”

之后她两手都插进裤子口袋里,眯起眼睛继续望向黑压压的耸动人潮。而我从她面前走过去,穿过人群寻找萁萁。我将奶茶递给萁萁。她对我笑笑。我也对她笑笑,把手搭在她的肩膀上。我和她说着漫无边际的话,她在这幽暗之中放松了神经,露出恋爱中女孩子幸福、娇媚的神色。

然后我听见音乐变了,节奏更快,更摇滚。这时我看见人潮中有一对舞者吸引了众人的视线。不仅是我,连萁萁也注意到了。

是周虞萌。

她带着一个脸蛋胖胖的红裙子小女生放肆地跳舞,她的外套敞开着怀,露出里面白色的衬衫,身体随着音乐一耸一耸,不时将两手举过头顶舞动。

李文心说过,周虞萌是同性恋。玻璃。这是她的原话。

我真的不理解,好好的一个女生,为什么要做玻璃?周虞萌长相不错的,尤其是她的一张脸,光滑的很,一定会羡慕死不知多少爱长痘儿的女生。干嘛要做玻璃?这也是她标新立异之一?是不是富家千斤都爱吃饱了撑的、变着花样玩刺激?

“那个男生好帅。”萁萁说。

我回头看了萁萁一眼,想起她也是富家千斤,但萁萁从不玩这等骇世惊俗的游戏。我说:“她不是男生。”

萁萁眉头挑了挑,瞪大眼睛再次朝舞池中望过去。我听见在那音乐的淹盖下,我的声音有点干:“她一定是跟李文心来的。她是李文心的高中同学,跟李文心是好朋友。”不知为何我和她一起看着舞场中那个沉浸于音乐中旁若无人的身影,补了一句:“她是同性恋。”

萁萁对着舞池中的周虞萌呆望了两秒后,右手优雅地掩在胸口:“李文心是同人女?”

我几乎要晕掉。女孩子就是这样,你说她们聪明吧,有时候她们迷糊的可以,十个里面有七个是路痴;你说她们糊涂吧,一加一的公式她们一定能用N种求证得出是三的答案。

我清清楚楚说的是:周虞萌是同性恋。可是,经过萁萁那烫出卷茸茸头发的小脑袋,就能递推到李文心是同性恋。

我说:“不不,你弄错了。周虞萌是玻璃。李文心不是。她们只是好朋友。”

萁萁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难怪李文心不谈男朋友。”

我再次气郁:“萁萁,你听我说:李文心是正常的。她不是玻璃。她亲口告诉我的。”




====

8

萁萁笑意隐没三分。她抬眼望着我:“她告诉你她的性取向?你这个小老乡……很有意思。”

我陷入极度的后悔。本来丁点儿大的事情,在女孩子心里很容易被无限度的扩张。这是我在韩虹身上已经领教过的,比如绝不可以当着一个女孩子的面赞美另一个女孩子,其后果是要费无数嘴皮子外加破财买礼物证明我心里只有她一个。

“李文心不是刻意告诉我这点。”我解释,“是我们在谈到周虞萌时她才说的,因为李妈妈不喜欢她和周虞萌交往。”

萁萁想了想,再次看看舞池中的周虞萌,还有不远处的李文心。她似乎松了口气,终于将‘李文心向周翰暗示自己喜欢男生不喜欢女生’的问题放置一边。她说:“不过女生说的话,并不能完全从字面上理解。既然李妈妈不喜欢她和周虞萌交往,一定有她的理由;而李文心违背妈妈的意思执意和那个周虞萌交往,恐怕……有些事情外人很难说,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呵呵,现在这个世界,真的蛮有趣的。”

我听的有些不是滋味。这是什么意思?似乎她认为,李文心是周虞萌的‘女友’、只是不肯承认罢了。

我张了张口,但选择放弃。对于两个跟我们并不很相关的人,何必在今晚引起争执?我耸耸肩,喝了一口啤酒。

但几天之后,我彻底后悔没有和钱敏萁争论到底。有人过来和我提起李文心;有人直接问问题。我最常听到的作如下列表:

──看不出啊,那个小美女是个变态。
──你哥们不够意思,她是女变态你都不说明?害我浪费钱在情人节托人送她巧克力。
──哎,那个李文心,她是不是‘双料’?就是男女都能吃?

我想给老天爷磕十个头求他饶恕我,因为我无心一句话,一个清纯小女生名誉被毁,如果哪天她受不了舆论的压力跳了楼或者卧了轨,我周翰就是幕后第二刽子手。

我向所有人说:不,李文心不是玻璃,她真的不是玻璃。

但我辩解过后,男生们对李文心的目光仍旧没有完全回到从前。

我总觉得我应该为李文心做点什么。但似乎又什么都不能做。我唯一做到的,是压着不悦、婉转地对萁萁说:“你是不是跟谁提到过周虞萌是玻璃、而李文心和她是好朋友的事情?这样的话,咱们做旁人的还是不要去闲话为好。”

萁萁毫不以为意。她吸着草莓酸奶,图染得极其精致的粉红色指甲油在日光下闪亮:“可是这是事实呀?事实的东西聊聊,还算闲话吗?”

我哑口无言。萁萁又说:“再说我也没说什么坏话。这年头,同性恋已经不被当变态看了,至少我们女生这么看;我们宿舍的女生都看过耽美小说的啊,有两个还是忠实的粉丝。”

我抿唇无语。

小说的凄美和人言可畏的现实是两码事……

这是个周三。下午我没课。

打了场篮球后我洗了个澡,回宿舍里看书。宿舍里只有我一个,我从桌前看到床铺上,最后在春困中将书本盖在脸上,昏昏欲睡。睡觉前我始终在想一个问题:同性恋从心理学角度的诱因是什么?从生理上如何将荷尔蒙的产生对象做性别转换?同性恋的腺体发育是不是和常人有异?

我无所探查。

首先我只是个本科生,还没有进行‘术业专攻’的科研工作,而且我认识的同性恋只有一个周虞萌,在统计学上这个数字太过单薄。

周虞萌是玻璃。

中国社会男生数量大於女生。可偏偏还有女生自产自销,这对广大男性同胞来说是一件多么令人懊丧的事。

玩笑归玩笑。

周虞萌怎么会是同性恋?

我记得初中时候她也曾和别的女生一样留着不算长的长发,用彩色橡皮筋扎着,衣着除了比别人昂贵,也无甚大异。

但我对她了解终究不多,我只在篮球队训练才会接触到她,或者我做午间操练值勤生时会看到她。通常我和她会至少保持在二十米以外的距离,但是有时候篮球队会让男女混打,用以提高女对的水平。

自从‘情书事件’之后,我对她总有层隔膜,近距离接触总不太自在,但在这种场合也只有忍耐。好在她也假装不认识我,从不和我主动说话,我们宛若陌路,时间久了,我们都习惯了这样的刻意忽略。

可是有天下午,我们篮球队占用自习课训练。周虞萌扭伤了脚。当时看起来很吓人,她的脚几乎折了过去。我们强壮的卢教练吓得急忙将她抱起来送到医务室,还好诊断结果说明她没有骨折,但是立刻继续训练肯定不可以,校医给她脚上绑了固定绑带,说最好送回家修养几天。

卢教练问周虞萌:你家住在哪儿啊?看看我送你回去。

周虞萌说了地址,在N市的南边。

卢教练住得比较远,在N市的北边,真的不顺路。他想了想就说:那我找个离你家近的,用单车载你回家吧。

结果这护花使者的差事就落到了我头上,因为她家在市郊,离我家不远,中间由三条大街完美地连接起来。

我真的不情愿送她回家。为什么?别扭。

但另一方面我还是答应了,因为那时候我正在玩一个网络游戏。所谓早死早超生,送完了她我赶紧回家,趁爸妈还没下班,我可以多玩一会儿。

我载她经过我家,一路骑车过去,来到河边一片住宅新区,那里有一片昂贵的别墅小区。过了门卫,我按她的指引方向一路来到一幢红砖两层小楼前。她下了车、道了谢,伸手从我自行车把手上要取她的书包。

我和她关系再尴尬,这点仁慈之心还是有的。我说:“我帮你拿进去吧,你自己小心走路就行。”

她迟疑一下,果然转身一瘸一瘸地上了两个台阶去开门。

在她掏钥匙的时候,我把我的单车锁了;在她打开大门的时候,我把她书包拿了下来;而在我把她的书包一抡到背后准备跟随而上之时,我听见她骂了一声粗话,接着她象风似的消失在门道里。

我听见女人的尖叫。我听见东西倒地破裂。

呆愣片刻,我紧追至门口。

在那里,我看见了作为一个外人我不该看到的情景。

宽敞的客厅里,一个二十多岁的姐姐衬衫敞着怀,露出里面粉色的胸罩,和周虞萌扭打在一起;一旁奋力欲将两人分开的是个中年人,可想而知是周爸爸。

我看见那个姐姐裸露的半截胸口和洁白的腹部。肉体的颜色刺激着我的大脑,但我感觉不到色情的诱惑,只是觉得发寒──我见过周妈妈几次,一个略嫌憔悴的中年妇女坐着私家车把迟到的女儿放在校门口,那个女人,绝对不是眼前的这一个。

也许《鹿鼎记》里的韦小宝可以左搂右抱;而在现实中已婚的‘韦老宝’这么做,面对的绝不会是皆大欢喜。

虽然武侠在这方面上很YY,但我头一次发现,也许比金庸更能YY的古龙的小说里的‘杀气’的确存在;而如果周虞萌手中有一把兵刃,我想我也一定能见识到什么是‘剑气’。

我看见周虞萌咬牙切齿抡起拳头挥舞过去。

虎虎生风。

只是她的腰被周爸爸死死抱住。

语文课里学到的一个词儿,浮光掠影般的飘进我的脑海,再掠了出去。

牙龇尽裂。

就是那个词。

而我,目瞪口呆。

周虞萌打不到那个酥胸微露的姐姐,却一把揪住了她的头发。尖叫,那个姐姐一再地尖叫。

周爸爸口中急呼:萌萌!萌萌你给我住手……

周虞萌狂叫,如同一只红了眼的恶狼。贱货。臭母狗。婊子。骚货。什么样的粗俗字眼都跳跃出来,充斥了整间屋子,正如她张牙舞爪的架式。

周爸爸说:萌萌!不要胡闹!

周虞萌嘶吼:我胡闹?!我胡闹!你有没有心肝啊爸!妈妈几天不在家就把那脏女人带家来啦!

周爸爸说:你给我住嘴!

美女姐姐扫了我一眼,对周虞盟冷道:你住嘴吧,自己往家里带男人,想着是没人在家的吧!还没成年呢,整天野到不知道回家,骚的不轻的吧。

周虞萌狂啸:你他妈的少放屁!一个谁都能摸的践女人还论不到来管你祖奶奶我!

美女姐姐怒后反笑:少来拿你妈说事,一个没脑子没姿色占着茅坑不拉屎的女人……

周虞萌抄起一把椅子就砸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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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她的哭泣

美女姐姐吓得变色,她探出抵挡的胳臂被撞到但人算是勉强躲开。椅子飞略过去将她身后柜子上的玻璃摆设砸了个粉碎。

但周虞盟却在几乎同时被父亲一掌抡了出去。她跌倒了,撞翻了身后沙发旁边的一盏落地灯,两者落地,皆发出了‘砰’一声响。

周爸爸显然有些丧失理智,周虞盟才迅速爬起来,他已经跟到了,将周虞盟的胳臂一把揪起,大掌一下一下呼下来,口中不停谩骂着。

那一刻,周虞盟半长的头发散落下来,她发育得超过同龄女生身高的身躯虾米似的缩着,用手臂本能地死死护着头,面对呼啸而来的拳头和耳光,她居然显得那样微小。

我终于醒悟到了什么。

见鬼!周虞萌的脚伤了,她不仅不可以跑动,连站立都要避免,可是她却在挨揍。

我丢下书包冲过去,拼死拦住周爸爸。我记不起当时我说了什么,除了请求他不要再打。

很多年后,我做了医生。那时我才知道十二岁的周虞萌因为这次被暴打耳光,一只耳朵有些失聪,有时会有耳鸣。于我,日后总有些心怀愧疚,觉得当初怎么没有早些醒悟过来阻拦周爸爸,也许那样周虞盟的耳朵不至于落下这一丝遗憾。

周爸爸停止打女儿,转过目光看着我,那双狞眉下的双眼,神情狠厉如刀。他不是个难看的人,但他喘息的热气吹到我脸上,整个人辐射出一种让我极度不舒服的氛围。

周爸爸冷声问我是谁。

我说周虞盟伤了脚,老师让我送她回家。

周爸爸依旧气喘吁吁。他不再动作,因为有我这个外人在场,虽然只是个十五的少年人。

周爸爸说:谢谢你送她回来,你可以走了;盟盟,你上楼去。

周虞盟没上楼。

拖着伤脚一颠一簸、失心疯似的,她反身冲了出去,那个奔跑的摇晃的背影,那松散的乱发,让她看上去和一个精神病人无异,却让人感受到一颗崩裂的心的愤怒。

周爸爸没动。

美女姐姐没动。

我张着嘴呆立原地,望着空空的大门。外面有摇晃的桦树,有我的自行车,有近黄昏的天空,但是看不到周虞萌的影子。

我回头望望屋子里的人。

他们仍旧呆立原地。

我再次望望空旷的门。

我冲了出去。

远远的,我看见周虞萌的身影,象‘铁拐李’一样拖着伤脚往前冲。我想喊住她,但她的身影晃过一个小楼的拐角就看不见了。

我跟了过去。

绕过那小楼,有片树林。不特别宽,可以望到不远处的河。

这片小区的高高铁栏杆将这段河道拦住,河的这边,只有小区用户才可以进出,而那林间修了弯弯曲曲的石子小路,还有木制的长椅。

周虞萌奔至一棵古槐树下,重重将自己‘栽’进长椅里。

我追过去,在靠近那条长椅时渐渐放慢了脚步。我看见她望着河的对岸,张着的嘴唇还在颤动,她的肩头和胸口随着不平静的呼吸而起伏,她的视线聚焦在远处,似乎有些涣散。

我想劝慰些什么,但我发现大脑一片空白。我忽然发现有些时候文字是多么的苍白;与之相比,沉默果然是金。

她那样坐了一会儿,突然闭上了眼睛。她身体躬了下去,就像肚痛中痛苦的人缩身下去一样。她折叠的双臂夹在躯体和大腿之间,头部几乎贴到了膝盖,身体不由自主一前一后的摇晃。

我在她身旁坐下来。回头看看,没有看见周爸爸追赶出来。

我问:“还疼吗?”

她不说话。

我听见隐约的啜泣。

我跟她熟悉程度超不过一对陌生人,但我依稀可以体会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替母亲打一场婚姻保卫战的艰辛。

我静静坐在她身边,没有言语,也无法离去。太阳渐渐西斜,余晖洒在河面上、对岸的树上,有归巢的鸟路过,停留在那披着金色阳光的树木上,啾啾的叫。

黄昏渐暗。周虞萌停止了啜泣。

有一阵子她那边寂然无声,身体也如同木雕似的静静不动。后来她直立起身子,视线落在不知何处。她鼻头发红,但眼泪已干;她的眼神冷淡而平静,让人看不出她在想什么。

我不想介入别人家更多的隐私。我什么都没问。

我轻声说:“回去吧。该吃晚饭了。”

她说:“你走吧。不用陪着我。”

说实话我的确很想走,因为我有些饿了。不过我不放心,这年头一个女孩子孤身一人坐在行人稀少的河边,不安全,报纸、网络上已经有太多关于强奸少女的报导。

于是我陪她继续静坐。

直到天幕终于黑了下来,夜变得有些寒冷。

我又说:“还是回去吧。”

周虞萌说:“如果‘她’还在,我怎么回去。我不要面对那个贱人。”她说‘贱人’那两个字时冷漠而锐利。平素很讨厌女生粗口的我,竟不觉她令人厌恶。

沉默继续。

我听见汽车的行驶。我注意到透过稀疏的树林,背后的小楼一座一座地亮起了灯光。我想念妈妈的鱼香肉丝。这个时候妈妈也许已经回家了,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碌。

我一直很讨厌周虞萌这样的富家千斤。她学习很糟糕,一向待人冷漠且显得孤傲,凭着家里有钱可以进入我们学校。但今天我觉得我的看法变了──我拥有的,似乎比她还多些什么。到底是什么,以当年十五岁的我的朦胧双眼还参不透。但那时我觉得,我那个九十平米的四楼的家随时都敞开着大门欢迎我,而她却难以踏入那间羡慕死多少同学的、附带车库的别墅小楼。

“不管怎么说,”我试图解劝,“你爸爸还是你爸爸,那里还是你家。”

“我爸?”周虞萌从牙缝里挤出那两个字,冷漠夹杂着忿恨,“他不过是个暴发户。暴发户对家的概念和平常人不同。”

“你走吧。”沉默片刻,她轻叹一声,“谢谢你送我回来。”

我停留片刻,觉得自己已倾尽全力。我望向她。她的手抄进衣服口袋里,在夜幕中发愣,没人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似乎将自己陷入在一个无人可入的堡垒之中。

我站起来:“那我走了。你还是早点回去。”

她没有动。仿佛没有听见我说的话。

我回到周虞萌那幢别墅的门前,我的自行车还在孤零零地伫立在原地。抬头看看周家小楼,所有窗子一片漆黑。忽然有了个念头,我跨上自行车,一溜骑回河边。那里,夜幕中,周玉盟独坐原地,宛若一座沉默的雕塑。

刹车声和轮胎在水泥地上碾过的声音,都无法惊扰到周虞盟。

“喂,回家吧。”我说,“我送你回去。你家里没人在家的。”

最后这句话,终于引得周虞盟抬起头来。昏暗中她的视线凝视在我脸上,又似乎穿过了我,仿佛我是一个透明人。

终于她说:“那么,谢谢你了。”

我点点头,没说什么。她站起来,迈出第一步时皱了下眉头,又僵硬地蹒跚迈出第二步。

我的自行车轮胎在地上碾过,发出细微的声音,在这幽暗之中显得如此寂寞。

我把她送到家门口。她下了车,最后一次道谢,一瘸一拐上了门前石板阶,开了门,隐没在那重重的欧式大门后。

我也转身,离开这我并不熟悉的世界。

回到家,我为这日无意间撞破的别人家的隐私而略略震惊,同时周虞盟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有所改变。但我想:那样的人终是与我无关的;今日我这样做,从一个并不熟悉的人的角度出发,我仁至义尽了。

于是我把周家所见抛在脑后,写作业,温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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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夏日情都

很有几天我没见过周虞盟。篮球队里的人说她请病假了。我没跟任何人提及那天之所见所闻,隐约之间,我对她我有一丝莫名的关心,但并不很多。隔了七八天,我从教楼侧面楼梯下楼,看见周虞盟用手指勾着一件外套拎在背后,在耀眼的白日之下,面无表情地从不远处走过,进入一楼她那间教室。

我几乎认不出她来。

她的头发。

她的头发短到比大多数男生还短,寸发,根根直立,黑发下甚至可见头皮的白色。

象还俗不久的和尚,这是我第一印象。但我笑不出来。

有不少男女扭头看她的头发,有人微呆,有人窃窃私语。而她旁若无人,目不斜视。

这就是短发的周虞盟。惊世骇俗的短发的周虞萌。

从此再没人见她留过长发。

所有的人都说,周虞盟果然是富家子弟,如此的标新立异也只有她这等无所事事的人才做的出来。

我不知道到底为什么周虞萌要‘剃度’,但肯定不是要出家修行。我本能的将其与那天她被父亲狠揍关联起来,也许是叛逆、反抗?我不能确定。

我默然。亦漠然。我从未问过她:喂,你的脚伤好了吗。我也没问过:你爸爸打你的地方还疼吗。

我什么也没说。对于她的遭遇,我除了同情,做不到丝毫旁的事情。而她的遭遇,只怕在这个诺大的现代社会中,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既然无法为,那便无为。反正我和她是两列轨道上的火车,在这个初中短暂的并排行驶过,终是要各奔东西的。

此后和她相遇,我虽然不再冷冷转过眼去,但我也只是稍微点下头算是打招呼。她亦然。

就这样,我们经过了一年短暂的交集,我毕业了,很快在新的学校中我忘记了关于她的事,如同许多淡去的少年往事。直到因着李文心和她又相见。

必须承认,周虞萌变成同性恋,的确让我有些震惊。

不过,嘿,这年头,什么人什么事没有呢?

在下午的阳光中,我沉沉睡去,把对同性恋起源的思索全然抛在脑后。

以后的生活照旧。学习学习再学习,恋爱恋爱再恋爱。我曾经谈起实习之事,萁萁很肯定的说,她能让我进入S市最好的医院。其实我妈妈的意思是,让我联系老家N市的医院,但我知道萁萁希望我能留在S市,和她在一起。

我还记得距离的分隔是如何将我和韩虹象浪尖上的两条船一样渐渐拉开。刚分手时的痛,我记忆犹新。因此当萁萁一再谈起,我默许了她的安排,毕竟,让一个女孩子承受恋人的分离之苦,不是件仁慈的事。

春天,很快的过去。夏天,炎热地来临。

这期间,我又见过李文心和她妈妈几次。如李文心所说,对李妈妈转弯抹角的打探李文心都和谁交往,我都说不知道。

但我对李文心内疚。

她不是校花级人物。她的个头不够。但她的名气比校花还高,因为大家都在猜测她到底是否是周虞萌的情人。即使不是我一时的多嘴,也还会有别人将周虞萌是玻璃的事实抖搂出来、并将李文心卷入其中,但即使这样,我仍旧内疚。

终于到了六月。

那是个炎热的夏日夜晚。又是周五。闷热预示着大雨的来临。

那天我和萁萁出去玩。我不是富家子弟,请不起萁萁去昂贵的消费场所,萁萁一般来说很照顾我的面子,知道我钱包没有她的厚,因此不会挑剔,而且萁萁本人也蛮低调,比如虽然在校外有房子、半数时间她仍住在校内。但那天萁萁说她有个朋友过生日,在一间酒吧庆祝,一定要过去捧场,于是我陪她一起去。

那是我第一次去那样的酒吧。

‘夏日情都’。那是酒吧的名字。

昏暗的光线,黑压压的坐了不少人,吧台那边倒是闪闪发光,酒柜上满是洋酒,吧女头顶的吊架上悬挂着无数支光亮的玻璃杯。室内,烟味微绕。有人在小舞台上演奏,传来萨克斯挑逗的乐声,有点颓废,有些靡靡。

萁萁的那位朋友,阿雷,我不喜欢。我想他也不喜欢我。在一群人之中,他对我与对他人有相同的热情,但在他眉眼之间,我隐约捕捉到一丝轻蔑和不屑。

是的。阿雷和萁萁两家算是世交。他曾经追求过萁萁,但萁萁对他不来电。我想,他对我的蔑视,并非起源于是非萁萁不娶,只是他的追求败给我这个无身家背景的医科大学生手上,他心中总有不甘而已。

无所谓。

虽然萁萁和他们愉快地交谈、八卦些我不熟悉的、他们‘圈内人’的生活,我一句也插不上嘴,但我仍静静坐着,等萁萁尽兴后,我会送她回去。

沉默是金。

我却未得此富。

我的沉默在周虞盟出现后打破。

她拥着一名披肩发女孩子走入,窃窃私语中引起着四周人的注目。我清楚地记得她穿着件黑色T恤,一头短发下视若无人的眼睛带着不羁。

萁萁瞥了周虞盟一眼,低语了一句:“我的天,居然在这里看到她?她身边的人竟然不是李文心。”

有人问:“在讲谁?”

萁萁说:“那边那个,不男不女的,是医科大人尽皆知的同性恋,目前在美院就读。”

随意的一句,引起阿雷爆发性的大笑,他的目光瞥向周虞盟,带着不屑和一些让我厌恶的东西。他的朋友也亦步亦趋地跟着咧嘴,似乎在马戏团看到了有趣的表演。

于是谈话的方向开始转舵。关于同性恋和周虞盟的词句碎片不时钻进我的耳朵。不知怎的我有起身离去的冲动。

在我以为这个话题终于要成为过去时,周虞孟,龙龙,李文心的玻璃朋友,我的初中校友,在‘夏日情都’幽暗的光线下──吻了她的女友。那是一记极轻柔的吻,她们站在酒吧台旁边等待服务,她的女友说了句什么,于是她揽过那个女孩子的腰,在女孩子抬头之际轻轻吮吸上她的嘴唇,随即又放开,从台上拿起一杯酒,抿了一口,在那个角落,两人又继续絮絮地说,等待另一支酒被斟满。

两个女孩子的接吻。

不常见,又……感觉异样。

短暂的大脑短路后,我听见阿雷一字一顿地说:“女同性恋──都是欠操!”晦暗的灯光下,他的双眼闪烁出古怪的光芒,一口白牙莹莹发光,如同电视广告的牙膏广告。

这样粗俗的话语,换来周围这几个人无所谓的闷笑。

萁萁举杯饮了一口她的巴卡地,似乎对阿雷的言论早已见怪不怪。我知道她的。她的口头禅是:听着就行了。

“被不被男人操,”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是她自己的选择。”

在众人略惊得沉默中,我补充了一句:“她做同性恋,显然说明她不要被男人操。”

余光中,我看见萁萁转过头来瞪着我。还有阿雷那帮朋友。阿雷似笑非笑望着我,眼中有一丝憎恶和不悦,即使那样,他唇边却偏偏还要牵着微笑。

“你,”他说,“好像很站在那个变态女人那一边啊,你不会自己也有‘病’吧!”说罢他放声大笑,似乎这是一个笑话,而他同时也是第一个被娱乐的人。

无视萁萁毫无笑意的、望着我的神情,我说:“同性恋从生理上不是病。而从另一角度,那样敢想敢做、不在乎别人冷眼嘲笑的人,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勇敢。”

桌边象死一样沉寂。远处小舞台上的年轻男孩吹奏的萨克斯带来蓝调的韵味。有人开始打圆场,而阿雷终于掩不住厌恶地瞪了我一秒,便转身更大声地和朋友高谈阔论。诚然,忽略,也是对抗的一种,来表现你的轻视、你的不屑。

这里,再无我停留的必要。我站起来,向他道谢,谢他请我喝酒,一并算是告别。阿雷的回应是不耐地点点头。

萁萁跟我一起出来。

“何必跟他那样冲突?他自小就是想说什么、想做什么都随意惯了的人。”

“我不喜欢听他那样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

“无所谓。听着就行了。”

我忽然站住,在夜晚九点半、有着车水马龙和华灯璀灿的街道上,望着她说:“不错,我也认为那是最好的为人之道。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在别的医生收红包、用最昂贵的药的时候,我是否也只看着就好?在院长下令把身无分文的贫困老人、在夜晚丢到旷野时,我是否听着就好?在发生车祸纠纷时,我是否应该接受一方的贿赂、刻意夸大或者减小创伤程度?”

我和萁萁对望。

她无语。我无言。

是的。最近高年级里悄无声息地流淌着一些争论。某医院接连出了两起事件。一,某医生收人红包不断,并将最昂贵的(并不需要的)治疗推荐给病人;二,某院长下令悄悄将付不起医疗费用、神志不清的贫困孤寡老人丢到郊外、导致其暴死荒林。

而这两个人,都是医科大校友。如今一个声名狼籍,一个郎铛入狱。即将开始实习的我们,即将面对社会真善美与假丑俗的旋涡的我们,将如何面对、又如何随波前进?

我的本意并不在此。但萁萁信口一句话,却勾起我这些日子来许多感触,不由脱口而出。

萁萁靠上来拥住我:“不用想那么多了。有我爸爸在,怎么你都会有个好医院、好地方呆的。”

我木然。

“你知道我和你在一起,为的不是这个。”

她仰面微笑:“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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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心是同人女?”

这句应该打错了吧。。

感觉师伯的文字有时候一两句是一针见血的

以后的生活也会这样么。。


唉,坏人才能有这个能耐当车皮条的

师伯你还是别想了,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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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从生理上不是病。而从另一角度,那样敢想敢做、不在乎别人冷眼嘲笑的人,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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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有不同 谁的心都不难懂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