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娱乐论坛文学天地原创恐怖灵异小说 【情恸温馨】长篇小说人鬼情系列之二《前世今生三百年》+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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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恸温馨】长篇小说人鬼情系列之二《前世今生三百年》+之三《

【情恸温馨】长篇小说人鬼情系列之二《前世今生三百年》+之三《

此系列简介:

长篇小说人鬼情系列

1《来不及爱你》
2《前世今生三百年》本帖
3《变成天鹅飞向你》本帖
4《离魂衣的消息》网址:http://bbs.readnovel.com/htm_data/7/0510/38875.html
5《天使和魔鬼做姐妹》网址:http://bbs.readnovel.com/htm_data/7/0601/67283.html
6《爱上一只唐朝鬼》
7《时光隧道里的灵魂》
8《不喝孟婆汤》网址:http://bbs.readnovel.com/htm_data/7/0510/38691.html



出版社: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发行时间: 2003-1-1
2、《前生今世三百年》
 
  梦中的那个鬼,突然来到我的面前,向我讲述了三百年前后的人世情缘。 三百年前谁是我? 三百年后我是谁? …… 他背对我,始终背对,不肯回头。我朝他走近,一天天走近,呼唤他回头。 “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脸吗?” “从来没有。” 作家西岭雪那令人揪心的人鬼情缘便由此开端。故事发生在当代的现实生活之中,一块通灵的纹龙玉璧将一位古人唤到了我们的眼前,唤入了美妙而各异的三位女子的生命中。唤到了我们的眼前,唤入了美妙而各异的三位女子的生命中。 三百年前谁是我?三百年后我是谁? 面对这撼人心魄的情缘绝唱,面对这深入骨髓的人世挽歌,你无法不血往上涌,你无法不泪水盈眶。 无疑,这部小说使西岭雪名正言顺地获得了当代情缘小说家的顶级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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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走进老北京的四合院



  那天,桃花初开,刚下过雨,一地的嫣红斑斓。

  我穿过天坛,走在北京的街道上。鳞次的高楼,穿梭的车辆,行人脸上带着焦渴和欲望,男人和女人摩肩接踵。空气里含着雨后特有的芬芳,阳光与尘土都不能使它遮蔽,有风,紧一阵缓一阵,于是花香也随着浓一刹淡一刹。

  有人撞了我一下,但我不觉得,或者说身体感觉到了,可是意识没有触动。我的心,沉浸在昨夜的梦里。大太阳在头顶上明晃晃地照着,可是梦里的天空下着雨。

  那种滴沥的恍惚,难以言喻。

  梦里是另外一个世界,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着古代的衣服,同我无比熟悉,可是不认识。

  我看不清他们的脸。当我在北京的街道上走着的时候,他们也行走在某个时空中,不知疲倦,宛如孜孜于追日的夸父。

  从小到大,这样的梦已经蛊惑了我太久太久,破碎而缠绵,有一种冷冽的心痛。常常担心有一天睡着睡着,就会被梦中人带走,再也醒不过来。

  路边的四合院围墙上写着个大大的“拆”字,如果明天再经过这里,也许已经看不见它,可是我会仍然记得这里有过一个四合院,那么它们就将重现于我记忆的空间,并在那个空间里依然伫立。

  不知是什么样的情绪推动我推开院门走了进去,据说,以前这样的四合院在北京有很多,可是现在已经拆一座少一座,除了留下供拍摄和当作文物用的仅有的几幢之外,其余都要作为违章建筑被拆掉了。

  院子已经搬空,只留下几个破损的旧花盆和一堆丢弃的废家俱,一个炕桌模样的缺腿木器上粘着张画报当作桌面,我看了一眼,画面已经模糊,可是仍然可以判断出是故宫的照片。奇怪,我并没有参观过故宫,可是我可以清楚地知道这一张拍的是养心殿。我还知道,那个被油渍洇污了的地方应该是一把鹿角椅。

  绕过炕桌往里走,是一株合抱粗的老树,已经不知几十岁了,但是很快也将被伐掉,以身殉屋,可是此刻它好像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到来的命运,仍然忠实地以遮天绿盖荫庇着一排三间青砖琉璃瓦房,我径直推开正房虚掩的屋门,不禁吓了一跳——一个穿白衬衫灰色西装裤的青年男子正站在屋中央弯腰整理着什么,见到我,惊讶地将手遮在额前挡住突然射进的阳光,并从手掌下诧异地打量着我。

  我大窘:“对不起,我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刚说完已经知道错了,赶紧补救,“我的意思是说,以为这里不住人,可以随便看……”天哪,这错得更离谱,再进一步解释,“不是,我是说,走过这里很好奇,看它要拆了,就想看一看……”

  年轻人笑了,他站直身子,并且礼貌地将高挽的袖筒放落,温和地说:“请随便看。”

  他的温和使我的紧张烟消云散,我问:“这是你的家?”

  “曾经是。”他留恋地打量四壁,“但现在已经不是了。通知说,明天这儿就要被拆了,所以今天最后来检查一次,看看有什么可以保留的。”

  这时候我看清楚他正在清理的东西是些旧的杂志画报,有些居然是半个世纪前的藏品,不禁大惊:“这些都是宝贝呀,要扔吗?”

  “是我奶奶的东西,奶奶去世很久了,这些东西一直堆在箱子里,没有人看。你想要吗?”

  “我可以要吗?”我睁大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这样的好运气。

  “当然,遇到你是它们的幸运。”

  “我才真幸运呢。”我喜出望外,立刻紧紧地把它们抱在怀里。

  年轻人又笑了:“放在箱子里带走吧,不然不好拿。”

  我接受了他的建议,道谢再道谢,便转身逃也似地走了,生怕主人会反悔,再把它们要回去。



  走到路边打车的时候,我才发现出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的钱包被偷了!

  我回忆起那个刚才在路上撞我的人,也许钱包就是那时候被扒掉的吧?但是现在怎么办呢?就这样走回去吗?我抬头望一望正午的太阳,不可能的,不要说天气这么热,箱子这么沉,最关键的,我早已迷了路,根本不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

  我徘徊在四合院门前,犹豫着要不要回去向那个好心的年轻人借十块钱给我打车回去,可是想到初次见面就这样打扰人家,未免太贪婪了。

  正在这时,院门开了,年轻人看到我,十分惊讶:“怎么?还没走?想把这些老杂志还给我?”

  “不是,当然不是。”我把箱子护紧在胸前,这才发现发了半天呆,出了一身汗,我居然一直没有放下箱子。“我想,可不可以跟你借十块钱打车,是这样,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你把地址留给我,我明天会还给你的,还十倍都行。或者,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跟我一起回宾馆拿……”

  年轻人再次绽开他四月春风般温暖的笑:“何必说得那么严重?不就是十块钱吗?”他取出钱包,又问:“你要去哪里?十块钱够吗?”

  “够的,我是一路走过来的,应该不会很远。哦对了,我叫唐诗,台湾来的,住在京华饭店,你的地址留给我好吗,我好还钱给你……”

  “不用了,祝你在北京玩得高兴。”他将十块钱塞给我,又顺手替我招了一辆车。

  我还来不及问清他的名字,他已经简单地对司机交待一句“京华饭店”就替我把车门关上了。

  车子行进在宽阔的北京街道上,箱子上的浮灰飞起来,有种故纸堆特有的霉味儿。可是我的心里,却充满崭新的温暖的喜悦,由于昨夜的梦而带给我的缠绵了整整一上午的忧郁早已因为这场奇遇而随风消散了。



  回到酒店时,刚下车,有个年轻人迎上来:“唐小姐,去哪里了?我等了你好久。”

  我抬眼,看见是北京分公司的小李,李培亮,一个挺俊的小伙子,怎么说呢,用个最常见的词儿,叫做“浓眉大眼”,用在他身上可真是不错。

  他的眉毛,夸张的一种浓黑,直飞入鬓,眼睛又圆又亮,又过分灵活。所有见过他面的人都说,小李不唱戏真是可惜了,天生一张堪描堪画的脸。气得他天天对着镜子想办法把两道眉毛往下弯。

  我就亲眼见到一次他对着镜子修眉毛,我打趣:“男人也修眉?”他憨笑:“让它没那么往上吊。”我笑吟:“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那是《红楼梦》里形容王熙凤的句子,当即说得他一张脸涨红起来,嚷嚷着要找剃刀把眉毛彻底剃光了去。我问:“剃光了怎么办?”他答:“纹眉去。”我又问:“那不更像女人了?”他没辙了,一脸天真的苦相,两只眉毛吊得更厉害了。我笑弯了腰。

  是那样子熟起来的。一下子就成为朋友。全忘了上下属关系,也忘记才认识不过几分钟。

  那么快熟悉,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的笑容,很像我小时的一个玩伴,叫做张国力。张国力,那是刻在我心上的名字。虽然已经分别十七年,可是,我没有一天不想起他。小李阳光般没有阴影的笑容,将印在我心上的那个名字照得更亮了。

  当下我将手里的箱子塞给小李,笑着抱怨:“早知道你在,我就同你借车钱了,也省得当街乞讨那样糗。”

  “你?当街乞讨?”小李天真地瞪大眼睛,一双眉毛又吊了起来。

  “是呀,为了十块钱。”我看到他身后的三轮车,“这是什么?”

  “三轮车。”

  “我当然知道这是三轮车,就是问你骑三轮车来做什么?”

  “载你游北京呀。游北京就得逛胡同,逛胡同就得坐三轮车,不然,游不出那种味道来。”

  我“嘻嘻”笑了,得意地炫耀:“我已经逛过胡同了,还进了四合院,还捡了一大堆宝贝。”

  小李探头往箱子里瞅一眼:“旧画报?你喜欢这些个?赶明儿我给你拉一车来。”

  我笑着,不置可否,两个人齐心协力将三轮车安置好,再把箱子搬进酒店。

  坐定了,小李告诉我:“我一早就来了,想带你出去好好逛逛,本以为你们台湾人都是夜猫子,不会早起的,没想到你是个例外。”

  “那倒不是,在台湾时我也很贪睡的,可是在北京,总觉得睡觉太浪费了,就起早了。”我笑着答,一边翻看茶几上的记事簿,“哦,今天下午的安排是……去王朝谈广告。王朝是你联系的吧?要不要一同去?”

  “不要,那两位大小姐我实在吃不消。”

  “哪两位大小姐?”

  “他们的创意部经理和制作部经理啊。今天下午就是由她们两个代表王朝同你谈合约,报告宣传计划。”

  “这两位小姐很难缠吗?”

  “还不是一般的难缠呢。不过,她们同你倒好像很有缘。”

  “有缘?为什么?我又没见过她们。”

  “这个……”小李脸上闪过诡秘的一笑,“天机不可泄露,到时候让你自己去感受一个意外惊喜吧。”



  我们去热带雨林餐厅吃快餐,跟电动大猩猩合影。

  小李不住地按动快门,我说你怎么都不选景就浪费底片,他回答说我长着一张开麦拉面孔,怎么拍都上镜。

  听到人夸赞自己总是愉快的,我们要了一点红酒,边喝边聊,话渐渐多起来。我告诉他,其实我出生在北京的,但是小时候因为爸爸的海外关系而全家下放到农村,一直到六岁上文革结束才全家迁往台湾同爷爷团聚的。

  “唐记再生缘玉行”是爷爷的产业,本来应该交给叔叔,他在台湾后娶的妻子生的儿子,可是叔叔十年前遇到车祸残了,玉行生意只得交给爸爸。爸爸是外行,苦练了多年基本功,在行内也算是好手了,可是识玉的本领还不如我,所以爷爷对我十分器重,这次来北京主持大型拍卖,便是爷爷对我的一次考验。来之前,爷爷和爸爸千叮咛万嘱咐,说这次玉饰展是我们唐家玉器行在内陆的第一次公开大型拍卖会,绝对不可掉以轻心。爷爷还说:“诗儿,这次签字无论对你个人还是对咱们玉行,都是非同小可,你可千万要打起精神呀。但是另一面,我又希望你能独挡一面,所以不打算派任何助手陪你谈判,一切都看你举手投足啦。爷爷拿一千万来赌你的成功,你不会让爷爷失望吧?哈哈!”

  小李艳羡地说:“十足十豪门气魄,考验子女一出手就是一千万,我们这些穷孩子,爸爸给十块钱打酱油就是十二分信任了。”

  我最怕别人拿贫富做文章,立即反攻:“你是穷孩子?别装腔做势了。我爸爸早已告诉我,说你是北京通,家里在琉璃厂占着老大的铺面呢,来咱们公司打工,不过是你老爸想易子而教,盼你早些成材罢了。你是拿再生缘当磨刀石呢,以为我不知道?还不说说看,什么时候带我去琉璃厂参观一下贵店面呢?”

  小李被揭穿底牌,大窘,坚持说:“那怎么能同你比呢?两间小铺子,管了糊口管不了穿衣,捉襟见肘,有什么好看的?”

  我见他这样介意,忙换过话题:“再同我说说王朝广告公司的情况吧。”

  小李定下神来:“为了配合这次玉饰展拍卖做宣传,咱北京分行的同事差不多已经把全北京翻了一个遍,最终选定三家做备选目标,其中王朝是我联系的,也是最看好的一家,就等你来敲定了。今天下午你先见王朝,明天上下午还安排了另外两家,然后咱们开会决定到底跟谁做,上千万的生意呢,乖乖,还不得打起十二分小心?”

  我笑起来,这个小李,就是喜欢夸张,不是十二分信任,就是十二分小心,仿佛连十足十这种形容词都还不够份量似的。

  眼睛湿粘起来,我捧住头,对小李说:“英国规矩,没到下午五点是不可以喝酒的,我们犯规了。”

  “没关系,补个午觉精神就全回来了。”小李向我打包票,“在北京,你得学会习惯午睡。睡醒了,又是一条好汉。”

  “可是,我害怕睡觉,因为害怕做梦。”

  “害怕睡觉?”小李夸张地瞪大眼睛,“我听说过有怕打怕骂怕冷怕热怕饿怕穷怕病怕战争怕瘟疫怕结婚怕离婚……的,可就是没听说还有人怕睡觉。你睡着后做的梦很可怕吗?”

  “那倒也不是,不过很累人。”我试图向小李描述我的梦,“我常常在梦中见到一些稀奇古怪的场景,看到一些面目模糊的熟人,可是醒来往往忘记大半,只是那种感觉,依稀仿佛,深深困扰我。”

  小李更加好奇,兴致勃勃地再要一杯酒:“说得再具体些好吗?那是一些什么样的人?”

  “有男人,也有女人,他们穿古代衣服,彼此纠缠,有时相爱,有时残杀,梦境支离破碎,很不完整,但是印象深刻…………”我努力回忆我的梦,觉得十分辛苦,“梦里,常常会出现一个男人。他背对我,始终背对,不肯回头。我朝着他走近,一天天走近,呼唤他回头,可是,总是在他回头的那一刹那,我就醒了。”

  “你从来没有看见过他的脸吗?”

  “从来没有。”

  “也许,有一天你看清了他,就不会再做这样的梦了。”

  “也许。可是,我怎样才能看清他呢?”我深深苦恼。

  “用意志力控制你的梦境。从梦境学的角度来说,梦是在人的大脑熟睡后一部分不肯休息的脑细胞的不规则的运动,是一些游离的意识。如果你可以在梦中运用自己的意志力使这些无意识的游离思想成为有意识的思维,你就可以战胜你的梦,你的心魔。”小李侃侃而谈,一副很权威的样子。

  心魔?我失笑,对这个形容并不赞赏。我不认为那是一种魔,我视那梦为儿时老友,痛苦不是因为梦魇,而是因为醒来的时候总是将梦忘记。而那遗忘,令我深深自责而怅惘,久而久之,便成了一种怕。二、可不可以想象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



  长长的街道,下不完的雨,我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每道门里都有许多人,每道门里都没有声音。可是仍然感觉到嘈杂。

  是的,嘈杂是一种感觉,就像漫天的飞絮满街的拥挤是一种感觉一样,它们不一定要通过人的感官来知觉,而可以具有独立的生命力,涌自人的内心。

  哲人说:我思故我在。噪动与华丽也一样。它们的存在不是由于声音和色彩本身,而在于感觉。

  感觉中,我不是我自己,而只是一束思想,轻飘飘地徘徊在记忆的永巷,同许多前世的因缘相望不相亲。

  那些门都又高又沉,我不是用力气推开它们的,是用思想,当我想打开它们时,它们就打开了,可是打开也如关闭一样,因为我看得到那门中的人群,却听不到他们,因而也就走不进去。我只是一个门外的旁观者。

  有一扇门我无论如何打不开,它沉重而湿润,长满滑腻的青苔,我站在门外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进去。我只知道,打不开它使我感到孤独而又挫败,不知所措。我哭泣,像一个小女孩。

  这时候门打开了,里面有阳光射进,灿烂芬芳,站在阳光中的人对我说:“你来了?”



  梦在这个时候醒来,阳光满窗。

  我觉得惊奇。我从来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在梦中我见过许许多多的门,常常梦见那些门,每道门里都关着一些回忆,可是,门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话,从来没有声音传出。但是刚才,他们对我说话了,很清楚地说:“你来了?”

  而且,这是第一个有阳光的梦。

  这使我对接下来的约会充满了好心情。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响起,是小李,他开玩笑地说这里是通讯台报时服务,提醒我约见王朝的时间到了,并问用不用送我过去。

  我知道他不想见那两位难缠的女经理,而且“王朝”离宾馆也并不远,于是问明了路,决定自己开车去。

  车子慢慢驶上“王朝”大厦停车坪,穿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年轻保安一路小跑地迎上来,以十分标准的手势指点泊车位,并替我拉开车门。

  我微笑地道了谢下车,对与“王朝”的合作已经先抱了几分愿意。再大型的工程,也要从地基一砖一瓦地建成,商界谈判的成功与否,有时候往往取决于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就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三星级大酒店在今春旅游旺季的竞争中,仅仅因为大厅吊灯上有灰尘而失去了承接印尼百人旅游团的投标资格。如今,单从这保安的服务,已经可见“王朝”管理之一斑,是有规矩的地方。

  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在我面前打开,刚刚迈进大厅,前台小姐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是台湾‘再生缘’的唐小姐吧?我们公司创意部和制作部两位经理正在会议室等您,请跟我来。”

  很明显,在此之前她已经见过我的传真照片,故而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认出,没有一句多余盘问。

  我心中的好感更加多一分。

  “王朝”的大厅装修得很漂亮,与其说是写字楼,不如说更像是星级酒店。云母铺地,水晶吊顶,华丽,但不伧俗,有恰到好处的炫耀与含蓄。最特别的,是走廊两壁的装饰图并不是某名画的印刷版,而是真人照片,其中颇有几位名女人的样子我是认得的,都是内陆当红的女明星——这大概便是公司的业绩之一了,在她们的宣传和包装上“王朝”应该是颇出过一些力的吧?其中一个名女人的画像边还附着她的一句名言:“只想做个普通人”。

  只想做个普通人?嘁,那她认为自己有多不普通?演过几部电影,得过一两次奖,离过婚,打过官司,就变得不普通了?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绝对不会这样响锣密鼓地喊出来,所以喊,就是因为太想不普通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跟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走进会议室,当看清坐在里面的两位年轻女经理的时候,我刚才看到的画面就都不记得了,甚至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的形象也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两个女子:一个高贵,一个婉媚;一个满脸英气,一个笑靥如花;一个短发方颐,西装套裙,线条极简洁,唯一装饰只是右腕一只男装表;另一位却着装艳丽繁复,夸张的大皱褶,标志性的几何图型,瞎子也可以看出,那正是“三宅一生”的招牌设计。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妮子等于把一樽广东玉的观音像穿在身上呢。

  但是她也真配得上“三宅一生”,那纤柔有致的身材,生动灵活的眉眼,花明柳媚的笑容,都与身上的服饰衬得严丝合缝,让人看着,只觉俏丽不觉张扬。

  最难得的,是两位经理无论从着装习惯还是气质风格上都截然不同,却又偏偏都惊人的美丽。我无法评价她们两人谁更美丽,也想不出除开她们之外的第三种美丽。想象力忽然变得贫乏,因为她们的面容已经填塞了我所有的想象空间。震惊之余,反而不懂得客套,就只剩下最老实的一句:“你们好,我是‘再生缘’玉器行的总经理唐诗。”

  “你好,”短发的小姐眉毛微扬,“我是‘王朝广告’的制作部经理宋词。”

  宋词。她说她的名字叫宋词。而她本人,的确也像是一阙极清丽洒脱的宋词。是“大江东去”?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仿佛有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古吹来,唤醒了沉睡在荷塘深处的回忆,面前的宋词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而来自我梦中的门内。她明眸皓齿,莞尔如花,似乎随时都会开口说出:“你来了?”

  “你是不是以为她在开玩笑?”另一位长发的小姐显然误会了我的沉默,笑着从一旁转出:“是真的。她真的就叫宋词,而我,我叫元歌,创意部经理。”

  她们两位且立刻取出名片相赠,果然分别叫做“宋词、元歌”。

  这样的巧事,编成剧本子都没人相信。

  难怪小李会说我同“王朝”有缘,我现在明白过来他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的确是个意外得不能再意外的“惊喜”,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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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可不可以想象唐诗宋词元歌同台演出



  长长的街道,下不完的雨,我推开一道又一道门,每道门里都有许多人,每道门里都没有声音。可是仍然感觉到嘈杂。

  是的,嘈杂是一种感觉,就像漫天的飞絮满街的拥挤是一种感觉一样,它们不一定要通过人的感官来知觉,而可以具有独立的生命力,涌自人的内心。

  哲人说:我思故我在。噪动与华丽也一样。它们的存在不是由于声音和色彩本身,而在于感觉。

  感觉中,我不是我自己,而只是一束思想,轻飘飘地徘徊在记忆的永巷,同许多前世的因缘相望不相亲。

  那些门都又高又沉,我不是用力气推开它们的,是用思想,当我想打开它们时,它们就打开了,可是打开也如关闭一样,因为我看得到那门中的人群,却听不到他们,因而也就走不进去。我只是一个门外的旁观者。

  有一扇门我无论如何打不开,它沉重而湿润,长满滑腻的青苔,我站在门外哭泣,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进去。我只知道,打不开它使我感到孤独而又挫败,不知所措。我哭泣,像一个小女孩。

  这时候门打开了,里面有阳光射进,灿烂芬芳,站在阳光中的人对我说:“你来了?”



  梦在这个时候醒来,阳光满窗。

  我觉得惊奇。我从来没有中午睡觉的习惯。也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梦。

  在梦中我见过许许多多的门,常常梦见那些门,每道门里都关着一些回忆,可是,门里从来没有人对我说话,从来没有声音传出。但是刚才,他们对我说话了,很清楚地说:“你来了?”

  而且,这是第一个有阳光的梦。

  这使我对接下来的约会充满了好心情。

  电话铃在这个时候适时地响起,是小李,他开玩笑地说这里是通讯台报时服务,提醒我约见王朝的时间到了,并问用不用送我过去。

  我知道他不想见那两位难缠的女经理,而且“王朝”离宾馆也并不远,于是问明了路,决定自己开车去。

  车子慢慢驶上“王朝”大厦停车坪,穿蓝制服带白手套的年轻保安一路小跑地迎上来,以十分标准的手势指点泊车位,并替我拉开车门。

  我微笑地道了谢下车,对与“王朝”的合作已经先抱了几分愿意。再大型的工程,也要从地基一砖一瓦地建成,商界谈判的成功与否,有时候往往取决于一个小小的细节。我就曾经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三星级大酒店在今春旅游旺季的竞争中,仅仅因为大厅吊灯上有灰尘而失去了承接印尼百人旅游团的投标资格。如今,单从这保安的服务,已经可见“王朝”管理之一斑,是有规矩的地方。

  自动门无声无息地在我面前打开,刚刚迈进大厅,前台小姐已经满面笑容地迎上来:“是台湾‘再生缘’的唐小姐吧?我们公司创意部和制作部两位经理正在会议室等您,请跟我来。”

  很明显,在此之前她已经见过我的传真照片,故而可以在第一时间将我认出,没有一句多余盘问。

  我心中的好感更加多一分。

  “王朝”的大厅装修得很漂亮,与其说是写字楼,不如说更像是星级酒店。云母铺地,水晶吊顶,华丽,但不伧俗,有恰到好处的炫耀与含蓄。最特别的,是走廊两壁的装饰图并不是某名画的印刷版,而是真人照片,其中颇有几位名女人的样子我是认得的,都是内陆当红的女明星——这大概便是公司的业绩之一了,在她们的宣传和包装上“王朝”应该是颇出过一些力的吧?其中一个名女人的画像边还附着她的一句名言:“只想做个普通人”。

  只想做个普通人?嘁,那她认为自己有多不普通?演过几部电影,得过一两次奖,离过婚,打过官司,就变得不普通了?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绝对不会这样响锣密鼓地喊出来,所以喊,就是因为太想不普通了。

  一路胡思乱想着,跟在前台小姐的身后走进会议室,当看清坐在里面的两位年轻女经理的时候,我刚才看到的画面就都不记得了,甚至以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的形象也都不存在了,天地间就只剩下这两个女子:一个高贵,一个婉媚;一个满脸英气,一个笑靥如花;一个短发方颐,西装套裙,线条极简洁,唯一装饰只是右腕一只男装表;另一位却着装艳丽繁复,夸张的大皱褶,标志性的几何图型,瞎子也可以看出,那正是“三宅一生”的招牌设计。

  我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这妮子等于把一樽广东玉的观音像穿在身上呢。

  但是她也真配得上“三宅一生”,那纤柔有致的身材,生动灵活的眉眼,花明柳媚的笑容,都与身上的服饰衬得严丝合缝,让人看着,只觉俏丽不觉张扬。

  最难得的,是两位经理无论从着装习惯还是气质风格上都截然不同,却又偏偏都惊人的美丽。我无法评价她们两人谁更美丽,也想不出除开她们之外的第三种美丽。想象力忽然变得贫乏,因为她们的面容已经填塞了我所有的想象空间。震惊之余,反而不懂得客套,就只剩下最老实的一句:“你们好,我是‘再生缘’玉器行的总经理唐诗。”

  “你好,”短发的小姐眉毛微扬,“我是‘王朝广告’的制作部经理宋词。”

  宋词。她说她的名字叫宋词。而她本人,的确也像是一阙极清丽洒脱的宋词。是“大江东去”?还是“杨柳岸晓风残月”?

  仿佛有一阵清凉的风自远古吹来,唤醒了沉睡在荷塘深处的回忆,面前的宋词不是一个现实中的人,而来自我梦中的门内。她明眸皓齿,莞尔如花,似乎随时都会开口说出:“你来了?”

  “你是不是以为她在开玩笑?”另一位长发的小姐显然误会了我的沉默,笑着从一旁转出:“是真的。她真的就叫宋词,而我,我叫元歌,创意部经理。”

  她们两位且立刻取出名片相赠,果然分别叫做“宋词、元歌”。

  这样的巧事,编成剧本子都没人相信。

  难怪小李会说我同“王朝”有缘,我现在明白过来他所谓的“惊喜”是什么了,的确是个意外得不能再意外的“惊喜”,巧合到不能再巧合的“有缘”。



  然后便开始开会了。

  宋词按铃唤小妹斟出“碧螺春”来,碧绿的茶叶在杯中浮上来又沉下去,旗枪分明,香气扑鼻。

  茶气氤氲间,我忽然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许多年前,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下午吧?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品茶,聊天,玩玉,甚至吵架。吵架?为什么呢?

  我觉得恍惚。

  元歌问:“唐小姐,计划书您已经过目了吧?不知可满意?”平平常常的一句话,但是由她嘴里问出来,就有种回肠荡气的妩媚感。

  我不由笑了:“叫我名字好了。”一边取出本次参展的玉饰照片一一摊开。这次我们“再生缘”玉行准备拿出来拍卖的古董玉器价位总值约在一千万左右。为安全起见,此次我先带来做宣传用的108件玉饰主要是‘新仿’,只有几件是‘真旧’。总价值约在200万。我问两位经理:“关于王朝以往的辉煌成绩我们已经领教过了,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对于这次的再生缘玉饰展,你们在宣传方式上与其他广告公司会有什么不同?”

  “王朝从不与人雷同。”元歌很快地接口,不愧为创意部经理,能言善道,口才便给,“玉文化在中国已有7000多年的历史,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已经对玉做了极形象的评价,赋予它深厚的道德内涵,总结出仁、智、义、礼、乐、忠、德、道等十一种品质,所以,玉器不仅仅是一种装饰品,更是一种文化品味。我们此次的宣传侧重点,就在于张扬它独特的文化意韵……”

  显然在此之前元歌已经做过大量的准备工作,此刻像背功课般一股脑儿复述出来。内容虽然生硬,姿势却很漂亮,身形微微倾斜,左腿压在右腿上,以手势做辅助,眼神熠熠,滔滔不绝,不像女经理开会,倒像女明星接受记者采访。

  我微笑,既对她的卖弄觉得好笑,也为她的认真所感动,她的清澈的声音里有一种温软的味道,好像初春的花香,令人销魂。而且,她絮絮地说话的姿态很像一个人,像谁呢?一时想不起。

  茶香缭绕中,只有元歌的声音在回荡。“……我们宣传的初步方案是这样的,除了正常的平面媒体广告之外,我们打算在正式拍卖会前搞一次大型玉饰秀,会请最著名的模特儿公司来表演,并且提前把消息散发出去。这样,不愁媒体记者不主动上门来拿消息,代做宣传。既节省费用,又效果显著。唐小姐,不知你觉得如何?”

  我从恍惚中回过神来,要回头想一想,才能理清思绪:“整体想法很好啊,可是,模特儿表演如今也很平常,各类服装秀、首饰秀并不罕见,除非请一流国际名模,否则也很难引起媒体关注。”

  “就是,一味做大,完全不考虑预算成本。”很意外,宋词竟站在我这边说话。

  元歌斜她一眼,但转向我时,又立刻换上笑容:“这个我们也考虑过,所以主要打算在会场的主题上搞一些噱头,增强秀的文化意味,使它有别于普通的服饰秀……”

  “具体做法呢?”

  “具体做法……”元歌将坐姿换成右腿压左腿,略略支吾。

  “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可以出一些新花样。”接话的是宋词,“自古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如果在玉饰秀的同时安插武打表演,用剑的阳刚之气衬出玉的阴柔之美,反响一定不同。”

  “在T型台上表演武打?听都没听说过。”元歌不屑,重新左腿压右腿,“想象一下吧,一群千娇百媚的模特儿下场之后,忽然冒出几个赳赳武夫来舞枪弄棒,接着锣鼓一停,再出来几个美女走台。‘玫瑰花炖猪肉’,什么跟什么呀?”

  “什么‘什么跟什么’?武打表演不一定就是舞枪弄棒。”宋词分辩,“在我国古典文化中,武术与艺术从来就是分不开的,李白既是诗人又是剑客,公孙大娘舞剑为草书增添灵感,都是文武相融的典型例子。再说,一场秀里面只有女人没有男人有什么好看?”

  “可这是玉饰,不是服装。大男人戴首饰可有多突兀?又不是同志表演。”

  “所以才要请他们舞剑呀,这才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元歌气结,又搬起课本来:“孔子说过‘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玉是温文君子的化身,是一种斯文佩饰,怎么能与好勇斗狠的武术相结合呢?”

  “那你可管窥蠡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宋词好整以暇,四两拨千金,“玉可不只是佩饰,最早还用于丧器、礼器、和兵器。比孔子更早,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玉兵时代’呢。”

  “玉兵时代?”元歌惊愕,又将右腿压上左腿,脸上露出茫然神情。

  在讨论中,我注意到两件事:

  一、宋词和元歌都不仅是美女,更是才女,相当难得的广告人才;

  二、两人不和。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揉到一起倒也有点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儿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予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唯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5000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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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童年的雪灯笼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份”。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份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帐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赫,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合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

  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象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

  “也许,那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你认识我们两个吧。”元歌娇笑,“你不觉得我们三个的名字巧得出奇吗?”

  “唐诗、宋词、元歌,像不像艺名?”宋词也笑,“好似瞎子琴师教出来的三个女伶。”

  “为什么琴师一定要是盲的?”元歌抬杠,“我说应该是陶渊明养的三朵菊,林和靖种的三株梅,齐白石笔下的三只虾,徐悲鸿纸上的三匹马……就算做戏子,也一定是哪个戏班的三个台柱子,红得发紫的那种。”

  “红又怎么样?戏子终究还是戏子。”

  “那可不一样。就像现在,不红的叫演员,红的就叫明星,身价差远着呢!”

  “好了,元明星,要不要请你签名呀?”宋词讽刺。

  元歌不以为忤,迅速接口:“这个么,请你问我经纪人。”

  我笑起来,听着两人斗嘴,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又来了。

  我们没有要酒,可是咖啡也是会醉人的,我小口小口地啜着,已经醺然。曾几何时,我亲眼目睹过宋词和元歌两个人,也像此刻这样,针锋相对,寸步不让。那娇俏的表情,那愠怒的眼神,多么熟悉!

  可是,我明明是今天才认识她们呀,因为一纸合同。

  我弄不明白了,到底我是为了玉饰展才来北京的,还是玉饰展根本只是让我来北京的一个契机,而冥冥中其实早有安排,注定我要与宋词元歌相遇相识,一起去寻找我们共同的回忆。那些湮没在记忆深处的陈年往事,那些不可碰触而又无时或忘的心痛,到底是些什么呢?

  直到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细细打量宋词。

  她属于那种骨感美的典型,眉形整齐,与峻挺的鼻子横竖分明构成一个“T”字,棱角突出,轮廓鲜明,倒有些像欧洲人的脸型。但是到了下半部,因为嘴唇的小巧与丰满,整张脸的线条忽然柔和起来,平添了几分稚气,这使她所有的性格与倔犟都变成小孩子的堵气,有种婴儿般的天真。而这天真里,写着不甘心、不服气、不安定、不知所措等种种情绪。

  这是一张美丽的脸。

  这是一个不快乐的女子。

  这张脸我见过的。还有她戴的那块玉。

  在哪里呢?



  回到宾馆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轻盈的月光在衣间流动,风微冷,带着玉兰的香气,星罗棋布的夜空有鸟飞过的痕迹。是燕子吧?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我,可认识那只燕子?

  爸爸说过,我是在北京出生的。难道,那时我已经有了记忆?爸爸还说,我出生的时候,他还不知道爷爷仍然活着,并且已经在台湾另娶,还以为自己是唐家唯一的根呢。唐家几代单传了,到我已经是第五代,所以十分紧张,天天祈祷着能生一个儿子。而且每个人看着妈妈的肚皮,看着她迈左脚跨门槛儿,都猜测会是个儿子。可是到了儿,老天骗了他,生下我这么个丫头。

  据说生我那天,父亲摇头又摇头,叹气又叹气,可是想想是第一胎,也就接受了,谁知道紧接着下放,妈妈伤了身体,再也不能生了,他们只得接受今生只有我一个独生女儿的事实。而到了台湾不久,叔叔又出了车祸,年幼的我成了偌大唐家玉行的唯一继承人,从此被当成男儿教育。

  我在各色各质的玉器堆里长大。最先拥有的玩具,是“玉”,最先熟悉的颜色,也是玉。世界对我而言,不是很明确的红橙黄绿青蓝紫,而都是一些中间色,比如翠绿、碧青、鹦哥绿、丹砂红、羊脂白、茄皮紫,以及各种各样的色沁。

  所谓沁,是指玉在地下呆久了,周围矿物质的颜色就会沁到玉里,形成不同的颜色。

  而我,我是“玉沁”,整个人从小到大活在玉的包围里,耳濡目染,脑子里全是有关玉的知识。生活非常简单。就是玉。玉的鉴赏、收藏、雕琢,和经营。

  奇特的是,我对玉天生有种极高的敏感度和颖悟力,真伪好坏,往往一言中的,师傅教过的知识,过目不忘;师傅没教的,也可触类旁通。选玉辨玉,眼光奇准,连玉行最高级别的匠人也对我这初生牛犊不敢小觑。

  爷爷很是惊喜,感慨说我虽然是个女儿,可是不愧为唐家的后代,这便是天意了。从此不再提起那套重男轻女的老论调,也不许别人提,只一步步着意将家族生意交到我手上。这次进京宣传,便是一次重要的历练。

  可是没想到,一到北京就发生了这么多奇事。

  我有种感觉,来京好像不是为了做生意,而是为了寻找一些失落的记忆。那些记忆,沉睡在我心灵的最深处,只等北京的风将它唤醒。

  同时,我心里还有一个小秘密,一份深藏的渴望,尽管,我知道实现的机会是多么地微乎其微。那就是,我想寻找一个人,一个故人。



  躺在床上,我习惯性地取出一只木刻的小灯笼,点上蜡烛,看烛泪一点点滴落。

  烛光中,有张阳光般的笑脸对我开放……

  恍惚又回到短墙旁。

  那年,我6岁,他8岁。相遇的地方,是家门前矮矮的篱笆墙。

  刚刚下过雪,空气中有种凛冽的清爽,钢蓝的,拍上去似乎可以发出脆响。

  他坐在墙垛上吹口哨,看到我,问:“你叫什么?”

  “丫头。”那时,我并不知道除了“丫头”外自己还有什么别的称呼。“你呢?”

  “张国力。”他答得很大声,气壮山河的。

  于是我觉出自己名字的土了,有些不服气,忙忙地补充:“我爸爸是大夫,会给人治病。”仍然问,“你呢?”

  “我爸爸……”他转了转眼珠。只有8岁,但经得多懂得多,已经很会顾左右而言他,“我爸爸会讲故事。”

  “你会讲故事吗?”

  为了那些故事,我打开了篱笆门,消除了所有的隔阂与戒备。并且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小红帽,海的女儿,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还有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那个时候听来的。

  我记得很深。

  这以后我一直很喜欢看书,尤其嗜读童话,不得不说是得益于张国力的启蒙。只是,不知为什么,我看到的童话书往往和他当时讲述的内容有出入,后来我想明白大概是他记不清楚就故意东拉西扯。可是小时候我不会这么想,那时我坚信他是对的,而那些童话书翻译错了,真正的原版,是张国力版。

  除了故事,他还给我讲过很多新鲜的事儿。他去过很多地方,见识不知道比我广多少倍。他甚至去过遥远的哈尔滨,见过那种只有童话里才会有的冰雕的灯。

  “冰灯呀!”我神往地赞叹,又渴望地仰起头,“你会做吗?”

  “我不会做冰灯,不过,我会做雪灯笼。”他说做便做,随手握起一团雪,捏实了,用小刀剜得中空,圆圆的,像莲花开,然后插上一只蜡烛,点燃,就成了。

  我忍不住拍着手跳起来:“雪灯笼,雪灯笼!”

  他笑眯眯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脸上不知是因为兴奋还是受冻,红通通的,耀眼,而他的笑容,那样灿烂明朗,没有一丝阴影,让我连天冷都忘记了。

  他笑着,忽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又掏出小刀来,一笔一笔,细细地,认真地,在灯壁上划下“张国力”三个字,很认真地说:“看,这就是我的名字。张国力!”

  张国力。那是我最初识得的字。忘不了。

  童年的心中,从此认定一尊神,神的名字叫张国力。

  张国力对我而言,代表了朋友,兄长,老师,和情人。

  是的,虽然那时候还并不知道“梦中情人”这个成熟的词,可是的的确确,从此张国力一再地出现在我午夜的梦里,延续着白天的相聚。

  在农村,因为我家是外来户,因为我的南方口音,还因为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没边没际的梦境,我自小是个孤僻内向的孩子,在张国力之前,并没有过一个伙伴。

  认识张国力的那天晚上,我好激动,千百次地对自己重复着:“我有朋友了,我有一个朋友了。”

  这个朋友来得这样及时,闪亮,而且,无所不能。

  他很会打架,曾经带着我打遍了那些欺侮过我的乡村孩子,而最特别的是,他却并没有因此成为农村孩子的众矢之的,反而成了他们的领袖,无论他出现在哪里,身边总会立刻聚集许多追随者。而我,则是最忠实的一个,对他言听计从,寸步不离,并且因为他对我的格外温和而无比骄傲。

  那么多的孩子中,他和我玩的次数最多,并不因为我是一个无用的小女孩而嫌弃。这使我更加死心塌地地崇拜他,曾经,童年最大的渴望就是可以永远同他在一起,日夜相随,永不分离。对我而言,靠近他,就靠近了温情,快乐,知识和幸福。

  他教会我许许多多的游戏,但最喜欢的一种,还是制作雪灯笼。

  那年冬天很多雪,我们常常做了雪灯笼来玩,搓着手,跺着脚,很冷,但是很开心。而且约定了,以后每年下雪都要做雪灯笼。

  可是,冬天还没有过完,他就忽然说要搬家了,他说,爸爸“摘了帽子”,他们要走了。

  我不懂什么叫“摘帽子”,只朦胧地知道是喜事。可是,我却一点也不高兴,哭红了眼睛拉着他问:“你还会回来吗?”

  他很认真地想了又想,忽然问我:“你今年几岁?”

  “6岁。”

  “好。再过12年,等你满18岁的时候,我就回来娶你。”

  “真的?”

  “拉勾!”

  我伸出手。两只冻得红红的小手指勾在一起,拉过来,拉过去。

  6岁,尚自情窦未开,却早早地许下了今世的白头之约。童稚的声音,奶声奶气,却十分庄严。“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

  100年,很长了。100年都不反悔,那是定定的了。于是放心地松开手,向地上吐一吐唾沫,再用力地跺两跺。

  不知是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但是小孩子都信,历久沿习。

  而且还有信物,是他亲手雕刻的一盏小小的木头灯笼,莲花型的,外壁不忘了刻上他的名字:那气壮山河的“张国力”。

  然后我们就分开了。

  夏天来时,我的家也搬了,一搬搬到台湾去,中间再也没回来过。

  台北的冬天没有雪,我常常以为自己会忘记他,可是每每提起笔,他的名字就会自动浮起,于是,我会用心地在纸上一笔一划地描出:张国力。

  字体童稚而执著,是刻意的模仿,他小时的笔划。

  张国力。生命中最初的文字,一生一世,忘不掉。

  而那盏木头木脑的小灯笼,更是刻不离身。

  那是媒定。一个8岁男孩给6岁女孩的媒定。在大人的眼中它也许只是一时之兴的玩物,可是我信,我永远记得那句“拉勾,上吊,100年,不许要”的誓言,那是比任何山盟海誓都更加诚挚真切的,它们就像张国力的名字一样,刻进了我的生命中,永不磨灭。

  对雪灯笼的思念无时或忘,随着一天天长大,那种思念的意味渐渐多了别的含意。台湾的孩子早熟,早在初中已经开始学大人拍拖。当同学们都在精心实践自己的初恋故事时,我却将自己紧紧地封锁起来,抱着我的木灯笼苦苦地怀念小山村里的婚约,我告诉同学,我早就有未婚夫了,他的名字,叫张国力。他说过12年后会来娶我。他到过许多地方,会很多本领,会讲故事,会打架,战无不胜,他说的话,一定算数。

  他说过,12年后,会来娶我。

  可是现在,已经17年过去了,他回去过那落雪的小山村吗?他还记得那个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的傻丫头吗?如果我带着我的木灯笼来到他面前,他还会履行当年的约定吗?

  蜡烛的泪已经滴干,烛焰叹息地摇了摇头,熄灭了。

  不知道今天晚上会做一个怎样的梦,不知道那个梦中的男人在今夜会不会终于回过头,他的样子,像张国力吗?长大的张国力,会是个什么样的英俊青年呢?

  我把木灯笼抱在胸前,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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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那个青年名叫张楚



  再见到小李时,他问我:“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那两位女经理呀。有缘吧?难缠吧?”

  “的确让我见识匪浅。”我笑,又忍不住勾起心事来,“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和她们不是第一次见面,好像早就认识似的。”

  “成语里管这种交情有个现成的形容,叫做‘一见如故’。”

  “不,不是‘如’故。”我摇头,“根本就是故旧重逢,我可以清楚地说出她们的某些特征,比如宋词是左撇子,而元歌喜吃甜食。我坚信她们就是我梦里的人,或者,是前世相识。”

  “你们女孩子就是喜欢故弄玄虚。动不动就是什么梦中人呀,前世今生呀,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小李不经意地笑,“不就是名字相像吗?巧合罢了。”

  我不服气:“你听说过这样的巧合?”

  “怎么没有?告诉你一个真实故事:小学时,我的同桌姓戴,叫戴小军。”

  “没什么特别呀。标准大陆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的名字。”

  “听我说完——有一次我们交表格,我无意中看到他父母姓名那一栏,父亲叫做庶本,就是‘以庶民为本’那两个字;而母亲姓于,叫文淑,就是……”

  “文静娴淑对不对?这也没什么特别。”

  小李的眼睛充满笑意:“这样分开来念当然没什么特别,可是你连在一起读读试试。”

  “戴……庶本、于文淑……”我忽然醒悟,暴笑出来,“代数本、语文书!天哪!”

  “你说巧不巧?”

  “都不像真的。”

  “千真万确,编都编不出来这样的巧事。最好笑的是,他父母做夫妻几十年都没发现这一点,还是被我无意中叫破的。”

  “天哪!”除了叫天,我已经不会说别的。

  “所以,生活中无奇不有,只不过,你看别人会觉得那是巧合,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以为天降大任于斯人,盲目自大起来。”小李胜利地摊一摊手,“其实,把巧合简单地看做巧合,就什么事也没有。”

  听他这样说,又好像没有道理。我笑了:“今天来找我,安排了什么好节目?”

  “游长城如何?或者去康熙草原骑马?”

  “太远了,”我犹豫,“好辛苦,有没有近一点的地方。”

  “那么,爬香山?”

  “香山?不是说秋天的香山才好看吗?现在又没有红叶。”

  “谁说香山只能在秋天看?”小李颇维护北京旅游业的声誉,“香山是属于四季美那种的,只不过漫山红叶时更壮观而已。但是绿叶如荫的香山也很美呀,而且山下还有雕楼,有团城旧迹,有卧佛寺,有黄叶村,有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我立即来了精神。“我要去曹雪芹故居。”



  曹雪芹故居在黄叶村。

  黄叶村在香山脚下。

  香山在北京城的西北角。

  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濒临闭馆,空气中有种苍茫的意味,总仿佛在催促: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小李还在买票,我已经迫不及待地踮起脚尖往园子里望,甬道上有个人影一闪,十分眼熟。他是……

  哦,他是那天送我画报还帮我付车资的那个青年!我忍不住叫起来:“哎,你!”一边急追过去。

  可是,看门人拦住了我:“你的票?”

  “我的票?”我大窘,“正在买呢。”

  好在小李及时举着票来救了我的驾,看门人还是给了我一个老大白眼:“买了票再进嘛,急什么?就差那么几分钟?”

  我顾不得回话,拉着小李就往里跑,可是,庭院里草木稀疏,人迹杂沓,哪里还有那青年的身影。

  小李问:“你刚才喊谁呢?”

  “一个男人。”

  “你梦里那个?”

  “胡说。”我瞪小李一眼,“是在北京才认识的,还不知道名字呢。”

  “他是欠了你钱还是长得特别英俊,让你唐大小姐这样紧张?”小李继续打趣。

  我有些怅怅地:“他没有欠我钱,倒是我欠了他的。”

  同那青年的失之交臂,让我突然发现,原来,他留给我的印象是这样美好深刻,原来,我一直很希望再见到他。

  我在人群中东张西望,脚下颇有点不知所之。小李抱怨:“你根本没心思参观,你是在找人。”我不禁抱歉:“不不,我很想好好参观一下曹雪芹故居的,想了好久了。”忙收拢心神,将注意力放在那些庭院建筑,条幅联楹上,又特意到曹雪芹像前行了礼。

  我不是一个拜神主义者,也没有什么偶像,但是,对曹雪芹,我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敬仰、崇拜,视为神祉。从小到大,《红楼梦》看了无数遍,总是忍不住想入非非,怎么可以梦游大观园,同曹雪芹长谈一次,让他告诉我后四十回的真正结局呢?那种想法,常常令我心痒难挠,辗转反侧。

  然而,当真踏进所谓的曹雪芹故居时,却不知为什么,让我忽然有种距离感,不真实感。这里真的是我心中的大师曹雪芹曾经居住生活过的地方吗?他就在这里“批阅十年,增删五次”,将《石头记》最后完成至《红楼梦》?如果他住在这里,那么脂砚在哪里?《红楼梦》的后四十回遗失了,若是将此地掘地三尺,会不会意外发掘出一份精心保存的原稿?会不会,一百年前,曹雪芹在最后完成了《红楼梦》的著述之后,将它密密装裹,用一个极妥善的办法收藏在不朽的瓮里,像妙玉贮雪水那样,用一个“鬼脸儿青”把书稿藏了埋在地下。然后,他再故意将其他的散稿收回销毁,让《红楼梦》永远残缺,同所有的世人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会不会呢?

  正自神游天外浮想联翩,身后传来轻轻的吟诵声:“蓬窗牖户,绳床瓦灶,并不足妨我襟怀;晨风夕月,阶柳庭花,更觉得润人笔墨。”

  这正是《红楼梦》开篇曹雪芹自诩的句子。是谁?谁这样知情解趣,说出我心中所想?

  我回过头去,忍不住心神一震,是他,是那个四合院里的青年。刚才到处找他不见,却原来离我这么近。那种感觉,就好像一句词:“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一种钝钝的喜悦和隐隐的疼痛从心中升起,仿佛我已经寻了他好久好久,仿佛我一直在期待这样的一次重逢,仿佛已经预知命运的安排,仿佛山雨欲来山洪欲发只待一声令下。震憾过度,我反而不晓得该怎样搭话。

  那青年接触到我震动莫明的眼神,有些惊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微微地一颔首,转身离去。

  直到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我才如梦初醒,不行,不能再让他跑掉,这次错过了,下一次,我可去哪里找他呢?小李还在一旁对着雪芹像左拍右拍,我顾不得打招呼,直追出去,至于到底为什么要追,追到他之后又该说什么,却没有想过。

  在垂花门里的竹林旁,我追上了他:“请等一等!”

  他停下,惊讶地看着我,并不询问。



  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睛有点潮湿,杂乱无章地开口:“我是唐诗,我们见过的,在四合院,我还欠你十块钱呢,谢谢你的那些画报,我天天看……”

  他想起来,笑了:“原来是你。在北京玩得好吗?”

  “很好。没想到可以再见到你。”我沉浸在重逢的喜悦中,“我刚刚进来,你呢?”

  “我已经逛完了,正打算回去呢。”

  “这么快?”我深深惆怅。

  他看出了我的失落,想了想说:“穿过这个竹林后面有个茶舍,要不要去坐一会儿?”

  “当然!”我禁不住雀跃,已经完全把小李忘在了脑后。

  竹林间的石子路上长满青苔,湿滑地,我打了个趔趄,被他扶住了。他自然地牵起我的手,引着我走出竹林。我心中忽然有种奇妙的感觉,痒痒地喜悦,说不清楚。竹林间有种游荡的暮色在飘流,给林间平添了一种幽深的意味,我觉得好像在随他走进一个美丽新世界,一个爱丽丝的仙境。又似乎,不论他将带我去什么地方都无所谓,只知道,跟着他是安全的,美满的,平和的,满足的,一种再无忧虑思疑的松驰。

  我们在茶舍前的树墩子上坐下了,他扬手叫了两杯茶,玩笑地说:“这是妙玉从梅花上收雪烹的茶,难得的。”

  我也笑着,说:“刚才我还在想,曹雪芹会不会把《红楼梦》的原稿像妙玉那样,用一个瓮收在地下藏着呢。后四十回遗失,是全世界文坛的一大损失。”

  “也未必,也许这就像维纳斯的断臂一样,未尝不是一种缺憾美。有谁能想象维纳斯长着两条胳膊的样子呢?要是有一天人们真的发掘出了一樽四肢齐全的维纳斯,带给我们的未必是狂喜,说不定反而会感到巨大的失落。”

  “那也是。”我表示同意,“我小时候在乡下有个小朋友,他很会讲故事,给我讲过许多童话,后来长大了我看到原著,发现和他讲得不大一样,我一直都不肯相信是他错了,总觉得版本不对。后来想明白可能真的是他错了,还很难过呢。”

  “在乡下?”他微微一愣,燃起一支烟,带着丝沉思的神情,慢吞吞地问:“是台湾的乡下吗?”

  “不是,是内地。我小时候在大陆,6岁才去台湾的。我一直有个愿望,可以再见到那个讲童话的小朋友,他曾经送给我一盏木头灯笼,还和我有过一个100年不许要的死约定……”我发现自己讲着讲着就跑题了,不好意思地笑一笑,又绕回来,“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忍不住要猜想《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想象宝黛钗的真正结局。我有很多问题想问曹雪芹,都快把自己憋死了。”

  “哦,是什么问题?”不知为什么,他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我望着他,认真地问:“你说,王熙凤会写字吗?”

  “什么?”他愣了一下。

  “书里面说王熙凤不大识字。可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一样的规模,都是礼义之家,史湘云薛宝钗以及元迎探惜姐妹都是打小儿上学的,琴棋诗画样样精通,怎么独独王家却不让女儿上学呢?而且王熙凤取的是个男儿名字,说明王家很是望女成凤,又怎么可能不让她念书识字呢?所以,我怀疑,王熙凤不识字是假,为了逃避入宫,或者,就是王熙凤小时候太有才气,杀伐决断比男孩子都强,让父母害怕了,所以不给她读书,就像武则天杀马令皇室惊动一样,人们不希望一个女孩子过分优秀。”

  “有道理。”他轻轻抚掌,谈兴也浓厚起来,“其实,《红楼梦》里有很多这样的自相矛盾,就好像曹雪芹有意留下许多破绽让后人来思索似的。像妙玉,一个四海为家到处挂单的女尼,收藏的茶器之贵重连贾府也难与匹敌;说是官宦家的小姐,因为怕养不活才送到庵里戴发修行的,还特地跟着几个贴身女佣伏侍她,这样的阵仗,在贾府好像也并没有真正受到多少尊重,倒充满了落难公主的意味。而且,这样的千金小姐,却在贾家一住多年,老家连个来人打问都没有过。所以我猜想,会不会她就像甄家一样,是被抄过家的名门之后,侥幸逃命出来被贾家收容的。所以才会带发修行,而又凡心未泯,只因为出家根本就是一种逃避,掩人耳目的。”

  “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我轻轻诵着《金陵十二钗》里妙玉的判词,心里豁然开朗,“贾府抄没,按理与僧尼无关的。可是妙玉最终还是跟着落魄了,原因必定是她除了贾家之外没有别的去处可以投奔,或者干脆就是跟着贾家一起败露身份,说不定,贾家被抄,她还是其中一条罪状呢。”

  “也或者,她跟着家庙转移了。记得妙玉最喜欢的那句禅诗吗?”

  “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馒头。”

  “不错,《红楼梦》里有个铁槛寺,又称馒头庵,正同妙玉的那句诗相合。这大概就是预示了贾府其他人的命运了,他们后来不是都关在铁槛寺了吗?还记不记得有关贾芹的那首打油诗?”

  “西贝草斤年纪轻,水月庵里管尼僧,一个男人多少女,窝娼聚赌是陶情。不肖子弟来办事,荣国府内出新闻。”我念完了笑起来,“一直觉得这段话太粗俗直白无趣味,很不像曹雪芹的笔墨,到底是高鄂续得不像。”说到这里,忽然猛醒,“你是说贾芹把妙玉……不会的,这太残酷了!”

  “可是你想想看,这会不会很有道理呢?贾芹把庵堂当成淫窟,妙玉并不知道,贾家被封,她搬出栊翠庵,最可能去的,就是贾家的其他家庙,比如水月庵。那么,很可能便会落入贾芹的手中,那便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污淖中了。这便是一种曲笔的写法。”

  “但是仍然太残酷了。残酷得失去了美感。相比之下,我宁可喜欢黛玉和湘云的结局: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诗魂。我喜爱那样的意境,清冷而婉约,如凄凉地微笑着拭去沁落眼角的一滴清泪,并在晚风中轻轻弹去,风因此而温润起来,呻吟如歌。”

  当我这样描述着的时候,忽然有一种隐忧,怕他会笑我矫情,或者赞我浪漫,无论是哪一种感慨,都将令我寂寞而窘迫。以往,每当我这样深深地陷入文字的迷阵中,朋友们都会惊讶地答一句:“你说话好像做诗耶,真有趣。”

  可是,他没有,他就像听我说“今天月亮很好”“谢谢我吃饱了”一样平和自然,并且毫无阻碍地接口说:“中国古典文学中讲究‘哀而不伤’,就是这一重意思了。”

  我的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心中被狂喜充满。我终于,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终于可以同一个人仅仅因为对话而无比兴奋,谁能了解那种谈话的快乐呢?它是比饱食美味佳馐或者考试得到个好成绩以及抽奖中彩票都更加难得而令人心生感激的。

  对着这样一位从天而降的知己,我忍不住说出心底最深的秘密:“小时候,我一直有个奢望,想长大了重续《红楼梦》,后来读的次数越多,就越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我一直盼望有个人,可以真正地揭出红楼梦真相给我看。这个愿望,和那个想找到木灯笼主人的愿望一样强烈。”

  他又是微微一震,正想说什么,这时候我听到呼唤声,是小李,他一路找来了。我惊跳起来:“天哪,我把小李丢了。”忙回应着,“小李,我在这儿。”

  小李穿过竹林,抱怨着:“怎么搞的,一转眼就把你丢了……这位是……”

  我替他们俩做介绍:“这是我的同事李培亮,这就是我欠他钱的那个人……”这时我想起谈了这么久,居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呢。

  他笑一笑,主动伸出手来:“我叫张楚。”

  张楚。他说他叫张楚,是大学古文老师。

  好年轻的大学老师。好儒雅的青年。好英俊的张楚。

  或者,他并不算十分英俊,可是,却绝对称得上英挺,英气勃勃,挺拔傲岸,傲岸之中,又有种儒雅的味道,如玉树临风,超然物外。而那种超然的气质,是那样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莫明地欢喜,从黄叶村回来的路上,一时沉默得神游天外,小李问我话也听不到;一时又夸张地活跃,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话里全无主题。小李几次说我反常,我只是吃吃笑,不辩驳,也不解释。

  晚饭也没吃就同小李告别了,托辞说太累了,想早点回去休息。可是回到酒店,却又兴奋得睡不着,心里面像有一整支队伍在操兵似地,纷至沓来,熙攘杂乱。有个名字,擂鼓一样重复地响起:张楚,张楚,张楚!

  发生了什么事呢?这样地心神不安,这样地坐立不宁,这样地情不自己,这样地若喜还嗔。

  站在酒店窗前,我拉开厚绒的落地窗帘和轻薄的软纱衬帘望出去,月光斑驳地筛落在庭院中,随风轻快地跳跃着,是一只只洞悉秘密的精灵。

  风吹进来,我又想起张楚抽烟的样子,烟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有种无意地远眺,带着丝迷茫,又似沉思。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眼中的忧郁便一扫而光,仿佛雨霁云开,令人惊喜地帅气明朗。他微笑,专注地倾听,发丝在风中微扬。牵起我的手时,那样自然,温和,如同兄长。那一刻,我真有种期待,可以就这样,将自己的一生一世,交付他手中,随他走去天涯海角。

  我蓦地一惊,是吗?在张楚牵起我手的那一刻,我曾经期待过永恒吗?期待过一生一世的给予和接受,天长地久的长相依偎吗?

  如果,如果可以把自己所有的心思与盼望从此交付与那样的一个人,该是多么惬意美满的事情!可以吗?可以做这样一个美好的梦,就此沉进爱河吗?

  爱?这种不期然的心动,这种慵懒的温柔,这种渴望交托的期许,就是爱了吗?自童年的张国力之后,终于又有一个活生生的男子走进我的心,让我了解到什么是爱的感觉了吗?

  是的,那是爱。如果这样夜不成眠地念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不算爱,如果这样迫不及待地渴望下一次见面还不算爱,那么,我真不知道爱情应该是什么了?

  可是,我该怎么告诉他呢?该主动表白吗?还是等待着他也爱上我?我要怎样才能再见到他呢?主动约会他?或者到他任教的学校去找他?总得有个理由吧?就这样冒冒失失地送上门去,未免太不矜持了。会被他轻视吗?

  我不知道该找谁请教,从来没有试过恋爱,更没有追求过男生,无法想象那该是怎样令人心悸的一种往来。但是凡事都是有第一次的对不对?我终于是爱上一个真实世界里的人了对不对?他总童年记忆中的张国力更真实亲近,可闻可见,也更有可能性吧?经过了对张国力的17年的思念与等待之后,任何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都不会难得倒我了。我决定,要做一个勇敢的女孩子,对我喜欢的那个人,大声地说爱。

  木灯笼烛光摇曳,我望着它轻声说:张国力,我可以不再等你吗?
 

回复:【情恸温馨】长篇小说人鬼情系列之二《前世今生三百年》+之三《

第五章

  宋词和元歌是一对前世冤家



  风从打开的窗子里吹进来,拂动白色的纱帘。

  如絮,如沙,掀动漫天漫野的迷茫。

  我在迷茫中寂寞地走,永远的流浪,无边的孤寂。有闪电划破寂静,撕裂的云层中,一张美若天仙的脸。

  美,但是冷,不苟言笑,一付君临天下的派头,望着我幽幽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一惊,蓦然坐起,屋子里空空如也,只有白色的窗纱在飘。是谁躲在纱帘后对我凝睇?

  木灯笼已经熄了。余烬犹温。

  我起身将窗子关好,翻个身再睡。

  刚闭上眼,那女子又来了,那张脸,依稀仿佛,像宋词,也像元歌。

  元歌在暗夜中妖娆地舞,妖娆地舞,唇边噙着一抹恍惚的笑,冷漠的眼神穿透了千古的黑暗,似嘲弄,似迷茫,长袖飞扬,身形如鬼魅,蓦地一转身,再回过脸来,已经面目全非,换作宋词。

  宋词定定地望着我,眼神忧殷绝望,声音如泣如诉,仍然执著地问:“为什么这样对我?”

  我觉得疲惫,可是这次再也醒不来,由得她在我耳边一遍又一遍地盘问,将我折磨得满身大汗。



  是电话铃声救我出苦海。

  元歌的声音听起来如早晨露珠般清亮悦耳:“唐诗,还在睡吧?可别忘了下午的会。对了,你的车子还在修理,不如我来接你一起去公司吧。”

  她的善解人意非常得我好感,于是欣然同意。

  拉开窗帘,才发现有雨,但不是很大,淅淅沥沥的,反而增添几分春意。街边的柳树刚刚发芽,一片朦胧的新绿。但是过不了几天,叶子就会暗下来,好像少女的青春,转瞬即逝。

  朝花夕拾,其实红颜白发的距离并不遥远,幻想与现实,也只在一步之间。我莫名地伤感起来。

  好在元歌很快到了,打断了我的沉思。她今天的打扮与往日不同,浓妆,夸张的塑料耳环,带披肩的大麻花紧身毛衫,肥大的牛仔裤上到处都是口袋和补丁,手里还拎着把嗒嗒滴水的花绸伞,一头卷发张牙舞爪,像个小太妹。

  看到我惊讶的目光,她笑起来:“这样不好看吗?”

  “好看。”我由衷地说,“你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别人穿“三宅一生”是“矫情”,元歌穿则是“性格”;别人穿“乞丐装”是“发神经”,而元歌穿却显得“够精神”。这叫“天赋”,羡慕不来。

  我们先一同到酒店一楼喝早茶。

  元歌说:“不知怎的,我一见你便觉得亲切,好像认识了几辈子似的。”

  我笑:“有本著名的小说里,男女主人公初次见面也说过类似的话。”

  “我知道,贾宝玉见林黛玉嘛。”元歌娇笑,“贾宝玉问林黛玉:妹妹可有玉?妹妹没有,哥哥便恼了,要砸玉。”

  我知道她指的是昨天我向宋词借玉来看的事儿,没想到现在还耿耿于怀,不禁笑了。

  元歌说:“我就想不明白玉有什么好,石头记罢了。古玉更不好,死人用过的东西,整天戴在脖子上丢来荡去,像不像随身附着个小鬼儿?尤其有种玉蝉,听说是人死后塞在嘴里封口的,也有人挖出来挂在脖子上说是当护身符,吓不吓死人?”

  我更加好笑:“签约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你说玉是中国七千年文化的沉淀,什么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的,说玉是一件斯文佩饰……”

  “那是为了投其所好、诱你入彀嘛!我不那样说,你会相信我的诚意吗?那时你是客户,我当然只有顺着你说。但是现在我已经当你是朋友了,自然就要说实话啦。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我郑重宣布,我是不喜欢玉的。”

  “你是不喜欢玉呢?还是不喜欢宋词戴的那块玉?”我拆穿她,“都说广告公司的创意部和制作部向来是天敌,但是你们俩好像特别有仇。”

  “是她对我有成见,仗着自己出身好,有个当官的老爸,谁都看不起,处处与我为难。”

  “其实你也不简单呀。”我赞她:“北京藏龙卧虎,机会虽多,竞争也最剧烈,能够脱颖而出又坐稳位子,一定很不容易。”

  元歌苦笑:“那有什么用?别人才看不到我付出的努力,都认为我凭的是一张脸。”

  “你是说宋词?”

  “她明里暗里骂我是狐狸精。”

  “为什么会这样呢?”

  “秦归田那个老色鬼喽。”元歌抱怨,“他是公司副总经理,管人事的,每次招聘,见男的就板一板脸,见女的就嘻皮笑脸,有时候还突然摸一摸抱一抱,说是试验女业员在面临突发状况时的反映。自从我进了公司,他就一直粘着我,有事没事儿地说些不咸不淡的话,弄得满公司的人都以为我同他有一腿。我又不好太分辩,只得虚与委蛇,宋词就骂我没骨气。哼,我要有个好老爸,我也板起脸来扮骨气,可是谁叫我出身贫门,没有后台呢!”

  “宋词不怕秦经理?”

  “当然了。全公司只有一个人敢当面骂秦归田色狼,那就是宋词。有一次她为了矿泉水广告的事和老秦吵起来,居然诅咒他早晚有一天被长统袜和避孕套闷死!”

  “哗!这么大胆!”

  “就算这样,何董事长都拿她没办法。你说,我怎么敢跟她比骨气?我只要见秦老乌龟的时候笑容稍微少一点,都早吃了炒鱿鱼了。”

  说起办公室风云,元歌娇媚的脸上现出几分沧桑。“说是已经男女平等,天下大同了,可是女人付出的总是比男人多,得到的,却往往比男人少。除非,真的去吃男人的饭。”

  我深觉同情,又不知如何劝慰,只得转开话题:“我注意到,宋词的手常常发抖,她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有轻微的帕金森综合症,情绪紧张或者过于激动的时候就会发作,但是没什么大碍。”元歌嘲讽地笑,“标准富家子的富贵病,就像林黛玉的咳嗽,西施的心绞痛,多么完美!”

  “可是这种病很罕见呀,听说只有老人才会得。”

  “宋词在心理上可不就是一个小老太婆?又保守,又古板,又固执,自以为是。”元歌攻击起对手来可谓不遗余力,“这样的老姑婆,谁见了谁倒胃。难怪连老公都保不住。”

  “宋词结过婚?”我吃一大惊。

  “又离了。大概一年多以前的事儿吧,好像她的病就是从那时候得的。”

  “真是看不出,她不像是一个离过婚的女人。”

  “离婚又不会在脸上画红字,当然看不出。”元歌三两句交待宋词前尘,“她的前夫是个电器推销商,同她在一次合作中认识,欣赏她的办事能力,两人一见钟情,交往个把月即宣布结婚,三个月后离婚。闪电速度。所以宋词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没有太多已婚妇人的痕迹。但是交往一段时间你就会发现,她心理不正常,痛恨男人,更加痛恨那些招男人喜欢的女人。”

  “你是说你自己吧?”

  元歌“咯咯”笑:“她自己做女人做得顶失败,就见不得别人得意。”



  可是晚上宋词送我回酒店时,却又是另一番说辞:“元歌一找到机会就向人抱怨说应付秦色鬼是身不由己,可是背地里,姓秦的一向别人献媚她就受不了,想方设法自己送上门,打扮得妖妖调调的在七楼经理办公室前晃来晃去,生怕姓秦的不上钩,所以无论姓秦的怎么对她都怪不得别人,纯属自取其辱。”

  “元歌是有点虚荣,爱出风头,爱拔尖,但是不至于下贱。”我替元歌打抱不平,“应付姓秦的,也许她是没办法,不这样做,保不住位子。”

  “但是保住位子的办法有很多种,致力于工作是最简单直截的做法,何必出卖尊严?”

  “元歌说那只是应酬,她和秦归田其实没什么的。”

  “没什么?谁信?办公室里有个流行的段子,说如果有人报告有只苍蝇飞进办公室,秦乌龟会下令立刻打死;但如果报告说有只母苍蝇飞进来了,秦乌龟会叫人把它抓起来放到显微镜下观察生殖器。元歌自己不尊重,秦乌龟会放过她?”

  听她这样说,我又觉得有道理。呵,活到二十几岁,到今天才发现原来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耳根子又软,明辨是非能力又差。我的聪明,仅限于判断古玉或今玉,新仿或真旧。

  宋词又说:“元歌对物质的渴望近乎于变态,从早到晚,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穿新的衣裳认识新的男人,然后让新认识的男人给她更多的钱买更多新衣裳——这样的女子怎么说也无法得到我的尊重,更不同情——比她值得同情的人多了,有那份心,不如捐赠失学儿童。”

  不能说她说得不对,可是我仍然认为同为女性,原不必那样刻薄。“如果元歌有好出身,衣食无忧,也许对金钱的需求便不至那么逼切。”

  “也许。但人不能选择出身,可是可以选择怎样做人。没有钱一样能做到自爱自重,何况她并不是真的穷到为了面包或者尊严而取舍两难的地步。”

  至此我发现宋词对元歌的敌意并不是元歌所以为的那样,因为妒忌,而是她打心底里瞧不起她,轻视她,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知为什么,她这份刻骨的轻蔑让我觉得心寒,忍不住想说服她,希望她能对元歌好一点。我本能地预感到,她这样恨元歌,总有一天会出事的,出很大的事,对她们不利。那种预感其实是自昨天见到她们第一眼起就开始了的,但是在这一刻愈发清晰起来,我终于知道自己一直深深恐惧着的是什么:仇恨。



  会议一连进行了三天,内容是有关玉饰秀场模特儿们的服装定位。

  宋词和元歌一径地针锋相对,剑拔弩张,见到我,争着投诉对方意见荒谬。但是世人的通病便是同情弱小,总的说起来,我是有些偏帮元歌的,时时劝慰宋词:“她这样设计也有道理,你配合一下嘛。”

  “我配合她?哼,人头猪脑,计划书全不合理,都不知道她怎么当上这个创意部经理的!古装部分居然要自三代以前开始,唐宋元明清一一搬演下来,直到今时今日,照这样执行,经费不知要超出预算多少!一点制作常识都没有。”宋词将一摞图文并茂的计划书摔在桌子上,满脸的不合作。

  但是元歌另有解释:“你懂什么?玉文化源远流长,当然要自三代以前表现出来才够气派。制作部的任务就是在配合创意部计划的前提下尽量少花钱多做事,一味贪图简单,把工作往省里做,那还要制作部干什么?找几个民工来不是一样?”

  我被她们吵得头昏,不禁纳闷:“你们两个这样一直吵一直吵,别的客户是怎么受得了你们的?”

  “看客户是男是女喽。男的多半赞成元歌,女的就会偏向我。”宋词笑,“客户是上帝。”

  “那我呢?我是女人,是不是应该同你步调一致才对?”

  “你是例外。你不是客户,是朋友。”

  “元歌也这样说。”

  “她?哼!”提到元歌,宋词永远是这副不屑的表情。

  我心平气和地提醒:“宋词,可不可以不要用鼻子说话?”

  “就是,同那个贱人计较,把我的风度都带坏了。”宋词抱怨,又推到元歌身上。



  日间的生活带到夜里去,我晚晚做梦见到两人争吵。

  “是你居心不良。”

  “是你欺凌弱小。”

  “不要以为他帮你,你就可以骑过我的头去。”

  “他帮我是他的事,骑过你的头是我的事,你阻止得了吗?”

  “不要吵不要吵,不要吵可不可以?”我走上前求二人。

  两人齐齐回过头瞪住我:“你是谁?”

  梦在这时候醒来,睡了比不睡还累。

  哼,我是谁?我自己也想知道我是谁?

  晚上睡眠不足,白天又得不到休息,我忍不住告饶起来:“你们两个可不可以不要再吵?”

  两人回头齐齐瞪住我,面目表情同梦中一模一样:“那你说。”

  “我说?”我号叫起来:“又要我来拿主意?!”

  “当然啦,你是客户嘛!”

  “你们要真当我是客户,怎么忍心这样折磨我?”我悻悻,硬着头皮来做女包公论断是非:“完整地表演玉饰的发展史呢,也实在太破费一些;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呢,又太简单。或者可以这样,大致分几个段落,以背景图案出现,至于台上的模特儿服饰呢,就只选一个朝代做代表。不然,我们也没那样全面的玉饰来表现朝代。”

  “也是个办法。”元歌沉吟,“反正有那么些兽皮舞男在走台,可以考虑让他们来表现三代以前的玉文化。”

  宋词大怒:“什么舞男舞女的?你嘴里放干净些!武士剑的项目是大家开会通过的,你何必夹枪带棒?”

  “我又没说不让舞剑。”元歌到底心虚,赶紧转移注意力,“至于其他朝代吗,就靠换背景来表现。只是,我们选择哪一个朝代做代表呢?”

  “汉代。”宋词硬绑绑地提议,“汉白玉最有名。”

  “汉代不好,汉代没文化。”元歌立刻反对——这早在我意料之内,凡是宋词提出的,她一定会有不同意见——“我说是唐朝,唐朝服饰最美丽。”

  “我说汉代好。”

  “还是唐代好。”

  “唐诗,你说汉代还是唐代?”她们两个又齐齐转向我。

  我只觉头大如斗,唐代还是汉代,汉代还是唐代,唉,说哪个也要惹怒一方呀。

  急中生智,我忽然想到一法:“我说不如就是清代吧。”

  “清代?”两人一齐瞪圆眼睛。

  “是呀,清代是玩玉的极盛时期,从皇宫到民间无人不爱玉,无人不藏玉,玉的雕琢功夫也达到最高境界,琢玉仿玉蔚然成风,乾隆帝爱玉成命,光题咏玉的诗就有八百多首,还不该选清代玉饰做宣传代表吗?”我振振有词。

  “也有道理。”两人都服帖下来。

  但是稍顷元歌又问:“可是只选清代玉饰会不会太单调了?”

  “不会单调。”答话的是宋词,最终通过她只选一个朝代服饰做代表的提议令她十分高兴,因为可以节省大量经费,工作要好做得多,所以态度也缓和许多,“出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