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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文学天地 » 原创都市言情小说 » 【穿越时空爱情类】 《凤舞兰陵》作者:满座衣冠胜雪 (VIP完结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09:00




    【文案】:


梁太平二年,北齐天保八年,
北周孝闵帝元年,周明帝元年,
陈武帝永定元年,公元557年,
她从21世纪穿越而来。
这是南北朝末期,北齐、北周、南梁三足鼎立, 
突厥势力强大,中原英雄辈出。初遇兰陵王,
再识韩子高,保北齐,灭北周,
平突厥,定江南,看英雄盖世,一统江山。
前世已矣,今生,她叫顾欢。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0: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引子



  梁太平二年,北齐天保八年,北周孝闵帝元年,周明帝元年,陈武帝永定元年,公元557年。

  这一年正月,西魏周公宇文觉代魏称帝,国号周,史称北周,是为孝闵帝。

  这一年九月,宇文护废宇文觉,立宇文毓为帝,是为周明帝,宇文觉被囚禁于旧邸,月余身亡。

  这一年十月,南梁陈王陈霸先代梁为帝,即陈武帝,建立陈朝。

  这一年,西突厥汗国灭嚈哒,以阿姆河为界,与萨珊波斯瓜分中亚。

  这一年,北齐后主高纬出世。

  这一年,五月癸卯,太白犯轩辕,占曰:“女主当之。”

  这一年,她从21世纪穿越而来。

  前世已矣,今生,她叫顾欢。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2: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1章



  大齐河清三年十二月,朔风劲吹,冰雪满地,寒气逼人。

  在晋阳城中的刺史行辕,并州刺史段韶和冠军将军顾显正在商议军务。

  虽然外面寒风凛冽,屋里却很温暖,炉火熊熊,映照着两人的脸庞,木柴燃烧的细碎噼啪声不断响起,淡淡的烟火气缭绕在空中。

  将近午时,有皇家特使飞马驰到,将皇帝的密旨送到段韶手中。

  段韶看完,对顾显说:“皇上命我们火速驰援洛阳。你率大军留驻这里,以防突厥,我带一万骑兵前往洛阳。”

  顾显猛地站起身来,抱拳道:“段兄,让小弟去吧。”

  “不。”段韶摇头。“周军以倾国之力前来,兰陵郡王与斛律将军已经增援洛阳,却寸步难进,如果不是情势紧急,皇上不会命我带兵支援。对于我们齐国来说,突厥看着凶狠,其实只是疥癣之疾,周国才是心腹大患,我必须亲自率军前往,以保洛阳。再说,皇上的旨意也是如此,我不能抗旨不遵。”

  顾显既是他的好友,更是他的下属,对他的谕令自然不会抗拒,这时便不再坚持:“段兄欲率多少人前往,小弟立刻去调遣。”

  周军东侵,已有两个月,齐帝高澄发密旨与段韶商量对策时,他就已经反复考虑过了,此时再度思索,片刻之后才道:“我率一万精骑,急驰洛阳。”

  “是。”顾显抱拳领命,转身急步离开。

  段韶坐回去,仔细思量着当前的局势。

  三个多月前,突厥十万大军南侵,进攻幽州,并突破长城,大肆烧杀抢掠。段韶率军火速出击,迎击突厥,将他们逐回塞外。不过,突厥兵仍然屯驻塞北,并继续调集更多部队,企图再犯幽州。段韶便驻扎晋阳,以防突厥。

  在这之前,齐帝不顾段韶的反对,将周国实际执掌朝政的大司马宇文护的母亲和姑母送回,希望换取宇文护的感恩之情,不再进攻齐国。谁知宇文护却并不领情,很快在全国调集大军,计有六柱国及十二大将军所统关中诸府兵二十四军、相府所属左右厢禁卫兵等二十万人,东出潼关,讨伐齐国。

  十一月,周国骁将尉迟迥率精兵十万为前锋,围困洛阳,却遇到守军的顽强抵抗,久攻不下。

  齐帝见洛阳形势危急,立即派出大司徒斛律光与兰陵郡王高肃带兵救援。但周军势大,两人率军渡过黄河后,被阻于邙山,举步维艰。齐帝更为着急,便发密旨给段韶:“洛阳危殆,朕欲以爱卿救之,然突厥在北,虎视眈眈,亦不得不防,不知爱卿意下如何?”

  段韶立刻上书,将当前形势仔细分析,认为两害相权取其轻,塞上有长城之固,足以抵挡突厥进攻,而当务之机是解洛阳之围,并恳请南下救援。

  现在,皇上的密旨来得这么快,可见是一接到他的上书便即下旨,洛阳的情况只怕已是万分危急了。

  他正在思虑,忽然有个瘦小的身影钻进门来,兴奋地说:“义父,我也要跟你一起去。”

  段韶抬眼一看,立刻笑了起来,愉快地向他招了招手:“欢儿,过来。”

  这人是顾显的女儿顾欢,今年才十六岁,却已经跟随父亲血战沙场有两年了。她喜欢男扮女装,性格又开朗,武艺也精湛,久而久之,知道她是女孩的人都常常忘记这一点,而不知道她是女儿身的便一直以为她就是个男孩子。

  段韶看着顾欢兴冲冲地跑到自己身边,嚷嚷着“我要去”,焦虑的心情放松了许多,慈爱地问:“要去哪儿啊?”

  顾欢笑嘻嘻地说:“跟你去洛阳。”

  段韶忍不住抬起手来,亲切地摸了摸她戴着缨盔的头,笑道:“你还是留在这里,跟着你爹吧。”

  “不行,不行。”顾欢有点耍赖地嚷着。“我要跟义父去救洛阳。”

  段韶想了想,便道:“你爹同意你跟我去吗?”

  “他不反对。”顾欢笑逐颜开。“我爹最疼我了,我说要跟你去,他就答应了。”

  段韶看着她秀丽的小脸上满是英气,不由得赞赏地点头,笑着说:“生女当如小顾欢。”

  顾欢立刻明白他同意了自己的要求,立刻欢呼一声:“我去告诉我爹。”便一溜烟地跑了。

  段韶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门外,感觉很愉快,似乎危急的战事也不是那么让人忧虑了。

  顾欢跑回自己的房间,兴奋地收拾东西,准备出征。

  等了七年了,她苦练骑射,随父亲驰骋沙场,其实就是为了等这一天的到来。

  七年前,她还是个生活在二十一世纪初叶的现代人,在去看项目现场的路上遭遇塌方,为了救两个孩子,她被飞石击中,当场身亡。

  可是,她经过了漫长的黑暗后,又醒了过来,却惊奇地发现,自己借身还魂,穿越到了南北朝末期的北齐,成为一位将军的掌上明珠,名叫顾欢。

  在现代,她是一家著名房地产集团的战略策划部部长,才华横溢,有勇有谋,虽然很年轻,却颇得高层的信任,升迁很快。由于工作需要,她博览群书,对什么都喜欢研究研究,历史、地理也不例外,因此对这一时期并不陌生。不过,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相当混乱,她只知道一些著名的人物,对于自己这一世的父亲顾显就从没听说过。

  顾显是段韶帐下一员大将,智勇双全,最擅长与突厥铁骑作战,名闻长城内外。他二十岁娶亲,两年后妻子因难产身亡,女儿却侥幸未死,却因在母腹中闷得时间太长而导致痴傻。顾显悲痛交加,对女儿毫无嫌弃之心,始终爱逾珍宝,关怀备至,并给她取名为顾欢,希望她一生都能快快乐乐,无忧无虑。

  顾欢一直病病歪歪的,长到九岁时,生了一场大病,高烧五天五夜不退。当时,契丹攻杀柔然大汗铁伐,随后大举侵犯齐国边塞,齐帝调集大军北伐,顾显率军在前线浴血奋战,不但不能赶回,甚至连音信都不能传达。

  将军府的管家和顾欢的奶娘请了许多大夫,都说已不能救,吩咐他们准备后事。庶料顾欢在断气片刻之后便即醒转,整个人更有重大变化。她神智清明,言词便给,对眼前发生的事情虽然茫然,却在顾府管家和奶娘、贴身丫鬟的详细解说下恍然大悟,很快便明白过来,并随即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在府里管帐先生的指点下,学习读书和写字,进步神速。

  当战事取得胜利,顾显才得到消息。他简直不敢相信,与好友段韶提起,都觉得这是奇迹。

  大军回到邺城,顾显策马急奔回府,见到的女儿果然不再是过去那样浑浑噩噩痴痴呆呆的模样。她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见到这个年轻的父亲就特别亲热,跟前跟后,问长问短,然后就缠着要跟他学习骑射和上阵杀敌的武艺。

  二十九岁的顾显喜出望外,对这个失而复得的女儿本是千依百顺,可一听她要学习骑射,立刻一口拒绝:“女儿家学点针织女红琴棋书画就行了,舞刀弄枪的事不用学。”

  顾欢非常生气,不断死缠烂打。她口齿伶俐,常常说得顾显哑口无言,只好把段韶请来,拜托他帮忙说服女儿。

  段韶的足智多谋天下皆知,听了顾显的话,他不由得哈哈大笑:“欢儿长得这么可爱了?那太好了。”

  顾显连忙让家仆去唤顾欢出来。

  顾欢正在房里写“最后通牒”,一听父亲召唤,立刻怒冲冲地走到前厅,将那张纸放到父亲面前。

  顾显看了,不由得长叹一声,顺手递给段韶:“段兄,你看,你看,这孩子简直是……唉……”言若有憾,心实喜之。

  段韶含笑接过,看向笺上那四行笔锋刚劲的字:“孩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短短二十八个字,一股豪气便扑面而来,段韶不由得击节称赞:“写得好。”

  顾欢一听,立刻转怒为喜,飞快地跑到段韶身边,嬉皮笑脸地问:“伯伯贵姓?”

  顾显忍不住喝道:“欢儿,不得无理。”

  顾欢白了他一眼:“我怎么无理了?哪一个字无理了?”

  顾显顿时语塞。

  段韶对这个一脸灵气的孩子非常喜欢,笑着说:“我叫段韶。”

  顾欢一听是他,立刻满脸喜色,拽着他的袍袖左右摇晃,央求道:“段伯伯,你教我文韬武略好不好?让爹爹教我武艺行不行?你是我爹的上司,你命令他,他就会听的。”

  顾显听了这话,不由得啼笑皆非。

  “兄弟,你这千金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可喜可贺。”段韶愉快地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半开玩笑地说。“欢儿,给段伯伯当儿媳妇吧。”

  顾欢一怔,随即连连摇头:“不不不,我以后要嫁给我喜欢的人。”

  顾显见这个女儿口无遮拦,自己的脸先红了起来,对段韶说:“段兄,你别听她的,如果段兄果然有意,咱们可以先定下这门亲事。”

  顾欢十分恼怒,却没有直接出口拒绝,只是眼珠一转,笑嘻嘻地道:“段伯伯,我认你做义父好不好?”

  段韶只有三个儿子,心里也很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闻言便笑着点头:“好啊,我就认下你这个女儿了。”

  顾欢逃过一劫,一边拍手一边看向旁边的年轻父亲。

  顾显很无奈,却也很高兴,便道:“既是你义父答应了,我教你便是。”

  顾欢喜滋滋地跑过去,拉着父亲的手,连声说:“谢谢爹爹。”

  顾显看着女儿,一手握着她的手,一手轻轻抚了抚她的秀发,宠爱之情溢于言表。

  段韶看着他们,赞赏地道:“生女当如小顾欢。”

  从此以后,顾欢得段韶和顾显的倾力教导,文武兼修,进境神速。

  几年过去,齐国的国力迅速下降,而相邻的周国和突厥却日益强大,边关战事不断,段韶不断出征,顾显更是长驻塞下,不常回家。最后,他索性将女儿带在身边,随他四处征战。

  顾欢喜欢女扮男装,作为父亲的亲兵,可以常常陪伴在父亲身边。

  到她十四岁时,顾显有一次身陷敌人阵中,情势危急,顾欢执刀上马,率领顾显派给她的百余名亲兵杀进重围,竟然与父亲内外夹击,将敌人杀得大溃,一时传为佳话。自那时起,顾欢便随父上战场,并肩杀敌。段韶知道后,大为称赞。

  表面上,顾欢振振有辞,这是杀敌报国,其实,她只是在积累经验和资历。当周军围困洛阳,她就可以名正言顺地随段韶前去救援,好亲眼目睹那美人名将的绝世风姿。

  现在,这一天终于来到了。

  她收拾好随身用品,检查了双刀和弓箭,这才走出房门,迎着寒风,看向南方天际,微笑着说:“兰陵王,我来了。”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3: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2章

  冰雪覆盖的大地空寂无人,只有一队铁骑特别醒目。他们井然有序地排列成行军纵队,向东南方向疾驰。

  寒冷的风如刀一般迎面刮来,他们却仿佛没有感觉。身上的铠甲表面都是亮晶晶的碎冰,隐约地闪烁着冷冷的光点。

  这些骑兵全是精锐,但只有一千人。段韶考虑到北有突厥强敌伺机侵扰,而洛阳城外已有齐国三十万大军,因此他没有多带人马,只率领千名铁骑星夜兼程,赶往洛阳。

  他们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赶路,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下马歇歇,晚上会睡两个时辰,以保持战斗力。

  对于这个时代来说,他们的速度也是惊人的。仅仅只用了五天时间,他们便驰骋千里,渡过冰封的黄河,赶到洛阳城外。

  很快,他们便进入了齐国大军的警戒线。他们旗号分明,这边的齐军也都接到了命令,得知他们会来,因此没有阻拦,任他们长驱直入,迅速到达中军大帐。

  一个年轻人和一个中年人快步迎出来,都笑着冲段韶抱拳。

  黑脸膛的中年人便是当年一剑射落空中大雕的“落雕都督”斛律光,他沉稳地说:“段大人,你来了,真是太好了。”

  而那个年轻人则是面容秀美,目如春水,眉如远山,唇若涂朱,尖尖的下颌与修长的脖颈有着柔美的线条,让人一见便会惊艳,他就是兰陵郡王高肃。

  他对着段韶大声招呼着:“段大人,别来无恙。”那声音充满磁性,悦耳动听。

  段韶勒住马,向前看了看,忽然转头瞧了一眼身边的人。

  顾欢披甲戴盔,完全是男装打扮,看上去与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段韶念及她身为女子,年龄也小,便叮嘱她跟在自己身边。此时,虽然经过几天的连续强行军,她却并没露出倦容,脸上满是兴奋,双眼熠熠生光,心里自然更是欢呼雀跃,却又不敢明目张胆地打量,只得强行控制,保持着适度的礼貌和恭敬。

  段韶微微一笑,便跳下马,大步走上前去,抱拳道:“王爷,斛律将军。”

  段韶很欣赏身为皇室直系后裔却骁勇善战、性情开朗光明的高肃,而这位年轻将军对齐国第一智将也十分佩服。从血统上讲,他们还是亲戚。高肃的祖母是现在还在世的太皇太后娄氏,而段韶的母亲便是娄太后的亲姐姐,因此,从亲缘上讲,段韶是高肃的叔伯辈。

  高肃自幼便不知自己的母亲是谁,父亲也被人谋杀,全靠他自己努力上进,才会有今天的地位。在他心里,一直视段韶为长辈,而段韶也待他如亲人,只是两人都比较谨慎,表面上还是有礼有节,没有表现得太过亲密。

  他们寒暄了两句,顾欢和那一千铁骑已经齐齐下马,沉默地站在一旁。他们纪律严明,虽奔驰千里,军容仍然齐整。

  斛律光和高肃也都治军有方,对段韶带来了这支铁骑的战斗力一目了然,都感到欣慰。

  闻名天下的齐国三大名将聚在一起,周围的兵卒登时都感到信心百倍,斗志一下便燃烧起来。

  段韶一边跟着两位将军往大帐里走去一边轻声问:“皇上到了吗?”

  斛律光立刻答道:“皇上的信使已经到了,他大概与你同时动身,估计今晚能够到达。”

  “好。”段韶点了点头。“现在洛阳的情况怎么样?”

  高肃沉着脸说:“周军势大,宇文护背信弃义,倾巢出动。不过,他的先锋尉迟炯虽然厉害,很快攻到洛阳城下,却三旬未能破城。宇文护分兵切断河阳道路,以阻遏我们的援兵。据我观察,周军目前诸将轻敌,以为我军必不敢出动救援,因而戒备不严。”

  段韶听到这里,止住了脚步:“既然这样,我认为机不可失,应该从速进攻,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斛律光和高肃率三十万大军呆在这里已经有不少日子了,却寸步未进,听了不免有些尴尬。高肃年轻,在段韶面前又是后辈,再加上他本就智计过人,便诚恳地问:“段大人有何妙计?”

  段韶沉吟片刻,温和地道:“我想先去邙阪察看敌势,再做计较。”

  斛律光委婉地说:“段大人连日奔行,不免疲惫,我看还是先歇息一下较为妥当。洛阳三旬未破,旦夕之间应保无恙,我们应谋定而后动,并不急在一时。”

  段韶想了一下,便笑着点头:“斛律将军此言有理,那就明天一早再去吧。”

  “好。”斛律光见他肯采纳自己的意见,不由得很高兴。“走,我们先去帐中商议,然后就该吃饭了。”

  段韶再无异议,便与他们走进大帐。

  站在队伍里的顾欢一直目不转睛地看着段韶身边的那位美男子。

  原来他真的非常非常漂亮,就像史书上记载的“貌柔心壮,音容皆美”,却不知打起仗来能英勇到何种地步。

  她在那里浮想连翩,那三人已经走进了大帐中。

  高肃从小就总是被人盯着看,现在早已习惯了,对她的注视并无感觉,一点儿也没注意到她。

  有人上来招呼他们,带他们到其他营帐中休息。

  顾欢对段韶的亲兵们使了个眼色,不准他们说出自己是女的,那些兵卒也很年轻,平时与她玩惯了,对他的示意心领神会,便笑嘻嘻地与她一起去了。

  顾欢和那一千名骑兵一样,脱下铠甲,便去照顾马匹,卸马鞍,喂草料,检查马掌,然后才去吃饭。

  晚上,段韶派人过来找顾欢。

  他的身份不同,高肃专门为他安排了单独使用的小帐,自然比众人聚居的大帐要好得多。段韶也卸下了战甲,身着长袍,显得温文儒雅。

  看着走进来的顾欢,他笑着问:“怎么样?累吗?”

  “不累。”顾欢精神抖擞地说。“义父,你什么时候去邙阪察看敌情啊?”

  段韶微微一怔:“你怎么知道我要去邙阪?”

  顾欢马上意识到自己太高兴,说露了嘴。她当然不能说是从史书上看来的,只得东拉西扯:“我刚才向这里的人打听了一下洛阳周围的地势,觉得如果到邙阪上察看敌人的情况,一定看得比较清楚。”

  “哦。”段韶这才释然,笑着点头。“欢儿越来越懂兵法了,不错不错,果然是将门虎女。我明天一早就去邙阪,到时候你也跟着去吧。兵凶战危,你还小,不要贪功冒进,谨慎为上。”

  “好。”顾欢爽快地答应。“义父,战场上的事我明白,你就放心吧。”

  “嗯。”段韶慈爱地看着她。“你是女孩子,不要跟他们那些大男人睡在一起,以后说起来不大好。你来住我的帐篷,我去跟大帐睡。”

  “那可不行。”顾欢急得直摇手。“那要让人家看见,我还能做人吗?再说,这一路上我都是跟他们一起住的,反正都是衣不解带,胡乱睡一觉,没关系的。义父,你是知道我的脾气的,我才不管别人说什么闲话呢。他们要怎么想,根本不关我的事。”

  “那好吧。我女儿果然不同常人,很好。”段韶赞许地点了点头。“那你就好好休息,明天黎明即起,我们一起出发。”

  “是。”顾欢做男儿状,潇洒地一抱拳。

  段韶开心地哈哈大笑。

  顾欢也高兴地说:“义父晚安。”然后便转身跑了。

  段韶看着她离开的背影,一直微笑不已。

  顾欢来到大帐,很快洗脸洗脚,只脱了外面的衣裳,便躺到地铺上,用被子将自己一卷,就闭上了眼睛。

  她的脑海里立刻出现了兰陵王高肃的模样,心里便开始盘算起来。

  这场战争虽然在这一世还没发生,可她在前生已经清楚地知道将会出现什么样的事情,因此,她在仔细计划着,一旦出现那样的情况,她要怎么做。想着想着,她悄悄地笑了起来。

  夜很静,偶尔传来巡逻兵轻微的脚步声和马的响鼻声。顾欢只觉得倦意很快袭来,便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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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高肃,字长恭

    段韶,字孝先

    斛律光,字明月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4: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3章



  破晓时分,天寒地冻,滴水成冰,齐军大营里却有很多人都已起身。

  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穿衣,洗漱,披甲,吃饭,然后上马,出发。一切都有条不紊,更没有喧哗叫嚷。所有人都静悄悄地鱼贯走出大营,策马向邙坂奔去。

  黎明才至,朦胧的微光渐渐出现,一行人安静地疾驰,只有马蹄敲打着土路的沉闷声音不断响起。

  段韶和高肃走在最前面,旁边是他的几名副将,他们的亲兵都跟在后面,大约有三百人。斛律光留守大营,同时保护于昨日夜间赶到的齐国皇帝高湛的安全。

  顾欢走在段韶的身后,留心打量着四周的景物。

  在前世,她曾经来过这里。一千四百多年后,邙坂被称为邙山,站在邙山上看黄河以及最长的黄河铁路大桥,是旅游项目之一。她当时在洛阳出差,公司的合作伙伴派了车,带她来到建于邙山最高处的极目阁,远眺山脚下的黄河、大桥和洛阳胜景。那时候,面对眼前壮阔的的景色,她就曾经想象过,千年前的古城洛阳有着怎样的辉煌与繁华。没想到造化弄人,她竟然穿越时空,真正来到了这里。

  一边走一边感慨,她看着前后左右的景物,目光不可避免地总会扫过走在她前方侧面的高肃。

  他与段韶和斛律光一样,身着银色铠甲,头上戴着遮住了大半张脸的盔胄,有着一种异于平时的英武。他一直在与段韶低声商议着什么,目光专注,神情郑重,完全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人常常在打量他。

  虽有美男在侧,顾欢并未分心太多,仍然时刻保持着警惕。她知道危险正渐渐向他们接近,但她并不知道这危险会在何时何地出现。这段历史太浑沌,史书的记载更如国画般写意,并没有具体的细节,因此她要特别留心去观察,去发现。

  一行人沿着山路蜿蜒而上,渐渐走到了邙坂的最高处翠云峰顶。

  其实这座山的海拔只有三百米,可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上便显出了挺秀之姿,是洛阳的一道天然屏障。站在邙坂上,洛阳城周围的情况便一目了然。这么重要的地方,周军居然没有派兵抢占,可见其战术上有多大的缺陷。

  宇文护是个蠢货,当政客一流,当军事家九流,却偏偏要来指挥这么大的战役,倾国之力,举国之兵,却被他这样乱用,真是可惜复可笑。顾欢想着,唇边浮现出一丝讥讽,接着又叹息了一声,想起了周国的皇帝宇文邕。那个貌似傀儡的皇帝此时应该正运筹帏幄,准备一击成功,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利吧。

  她一路走一路想,不由得越想越远,渐渐地有些走神了。

  他们很快走到太和谷,段韶突然勒住马缰,伫足观望。

  其他人也都停了下来。高肃的脸一沉:“有周军。”

  段韶镇定地道:“昨日我们到来的时候,阴雾浓密,他们不知道我们有援军到了。”说着,他转头看向身旁的副将。“你立刻回去,通知斛律将军,急告各营,集合所有骑军,列阵迎敌。”

  副将抱拳道:“遵命。”随即回马便走,急驰而去。

  段韶回头道;“顾欢,你率一百亲兵,与王爷一起回去,准备战斗。”他是派顾欢带人保护高肃,却又说得非常技巧。

  顾欢立刻肃然领命,朗声道:“遵命。”

  高肃与段韶多次并肩作战,这时心意相通,立刻明白他的意思,也不谦让,只道:“段大人,只要十骑随我回去即可,其他人留下跟着你。”

  段韶知他英勇,大营离此也不远,便道:“好,就让五十骑跟你回去。”

  高肃再不多言,拨转马头,便狂奔而去。

  顾欢率五十名亲兵紧紧跟上,与他疾驰回大营。

  这时,对面的周军也遥遥望见了他们,一时弄不清他们是哪路人马,不免有些犹豫,没有及时行动。

  高肃带着顾欢他们飞骑奔至大营,那里的队伍已经集合完毕,整装待发。高肃与斛律光会合,立刻命令队伍出发。

  按照各军战力和实际情况,段韶为左军,高肃命令跟着他从晋阳过来的千名铁骑以及自己军中的一万精骑迅速赶至太和谷,斛律光为右军,率领他军中的所有骑兵向洛阳城南奔去,高肃为中军,从正面向洛阳急速推进。

  所有将士都军容齐整,士气高昂。

  高肃分派完毕,转头对顾欢说:“小兄弟,你带着他们速去邙坂,增援段大人。”

  “遵命。”顾欢对他行了一礼,拨转马头,当先冲去。

  她身后的一万一千名精锐骑兵

  周军自包围洛阳以来,齐国守军在城中不出,援军又止步不前,周国诸将遂产生自满情绪,都认为自己兵多将广,齐军绝不敢出战。这时忽然见到大批齐军出现,都非常惊讶,不由得产生了微微的恐惧感,不过,周军毕竟人多势众,立刻以步军为先导,向邙坂冲来。

  高肃为求快速赶到,挑选前往太和谷的均是拥有好马的精锐骑兵,在人数上远远不如周军。他们站在山坡上,看着漫山遍野涌来的周国兵将,却并无惧色。

  段韶冷静地看着冲过来的无数敌兵,不时拨开射到眼前的利箭。等观察清楚敌人的攻势后,他便下令:“往山里退,把敌人引过来。”

  那些骑兵没有与敌人接战,立刻有序地向后撤去。

  周兵都以为齐军怯懦,顿时兴奋起来,大喊大叫着向他们追来。

  斛律光率军迂回到洛阳城南,尚未到达,高肃的中军便与周兵正面接战。

  高肃命下属各将分别率领自己的部队向敌阵突进,自己则手持白龙银环刀,率五百兵勇直扑敌人阵中,全力向金墉城冲去。

  金墉城位于洛阳西北角,北依邙山,地势高峻,是全城制高点,更是重要的军事要塞。如果要攻洛阳,金墉城就是两军必争之地,高肃自然要首先解除金墉之围。

  这时,段韶的左军已将敌人拖进北邙山中。因山路狭窄,山势复杂,陡缓不一,周国的步军无法保持队形,渐渐拉开了距离,变得十分散乱。

  山上不利于骑乘,段韶下令:“全军下马,冲。”

  一万多齐军全部跳下马,手持刀矛枪戈,大声呐喊着,向周军冲杀过去。

  顾欢没有下马,而是向山下看了一眼,随即对段韶说:“义父,我去助王爷一臂之力。”

  段韶闻言,也看向洛阳城外。

  只见身穿银甲的高肃只带了区区数百人便杀进了敌人的重围之中,正全力向洛阳的金墉城前进。敌人如潮水般向他涌过去,刀光霍霍,枪如林,箭如雨。高肃运刀如风,如出闸猛虎,挡开箭矢,斩断刀枪,将敌人一拨又一拨地斩于马旁身前,犹如割草一般。

  段韶立刻说:“好,欢儿,给你三百人,务必要保护王爷安全。”并随即对自己身后的亲后下令,要他们跟随顾欢前去支援兰陵郡王。

  “遵命。”顾欢一马当先,从山上直扑下去,如一支尖刀,突然插进敌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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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金墉城,为曹魏明帝所筑。《水经注》称:“谷水又东经金墉城北,魏明帝于洛阳城北角筑之,谓之金墉城。”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4: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4章



  因为金墉城的重要,围困这里的周军也是最精锐的部分,但比起突厥的虎狼之师来,他们的战斗力远远不如。

  早在六年以前,顾欢便以齐国为自己的国,顾家为自己的家了,突厥也好,周军也罢,对她来说,都是侵略者,他们践踏别国的土地,一路烧杀,使万千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对于这些人,她下起手来绝对毫不留情,不会有半点犹豫。

  她用的日月双刀是顾显特意请有名的铸造师做的,轻而结实,刃口非常锋利。平时上阵时,她都是双手握柄,用耀日火焰刀,如果是近身格斗或下马步战,才会抽出腰间挂的短刃辉月绣鸾刀。

  此时此刻,高肃已经势如破竹,杀进敌阵纵深。周军前仆后继,不断向他包围过去。

  顾欢自侧翼突入,如一股狂飙,奋力向前突进,打算与他会合。她身后跟着的百名亲兵都是久经战阵的精锐,这时以她为锋刃,在她身后排成楔形阵式,向前奋勇冲杀。

  周军本来想全力对付高肃那一支齐军,没料到旁边又会杀进来一彪人马,而且个个如狼似虎,当者披靡,顿时有点顾此失彼。有的人继续向高肃那边冲去,有的人则停下脚步,回身应战,阵型很快便大乱。

  高肃马上感觉到敌人的混乱,立刻急催胯下战马,手中长刀如电,上下翻飞,迅速撕开缺口,向金墉城下突进。

  将到城边时,高肃率领的五百人只剩下三百多,而顾欢带来的一百亲兵还余八十多人。这时,高肃才转头看向侧翼的另一支友军。

  一看那浑身浴血,率先冲过来的竟是段韶身边的那名小将,他不免有些意外,却十分赞赏。看准了他们的来势,他往横里冲了一段距离,与那个少年合兵一处。

  顾欢的精神更加振奋,与他并肩杀敌,终于突破周军重围,冲到金墉城下。

  城上的守军一直密切注视着他们,却没有贸然开城杀出,惟恐中计,被敌人破城。这里的守将张子达已闻讯赶到这里,朝城下看着,一时看不清为首将领的面目,便不敢下令救援。

  这时,顾欢与高肃已到达城下,周军从四面八方一齐涌来,他们这四百余人结阵抵挡,苦苦支撑,却得不到城头上齐军的支撑,形势渐渐危殆。

  高肃见状,很快便明白过来。他对顾欢说:“你先抵挡片刻,我去去就来。”

  顾欢道:“好。”同时挥刀斜劈,将一个举枪扑上来的周兵砍翻在地。

  高肃赞了一声:“好刀法。”随即拨转马头,面向金墉城上,取下了头上的盔胄,露出自己的面容。

  顾欢在他转身时,便猛地想起他要做什么,百忙中回过头去,正好看见这美丽的一幕。

  朝阳已升上天空,向大地洒下万道金辉,高肃身上的银色铠甲亮得耀眼,其上溅到的点点鲜血就如雪地中的红梅,有种妖娆的美感。他取下头盔,仰起脸来,阳光照着他绝世的容颜,让所有看见的人都禁不住屏住了呼吸。

  这一刻,顾欢的心弦忽然一阵震颤。在她心里,曾经对这一幕想象过千百次,而真正亲眼目睹时,却仍然不受控制,猛然对他兴起了倾慕之情。

  高肃朗声道:“我是兰陵高长恭,城上是谁?”

  城上的齐军大声欢呼起来,守将大声回答:“末将张子达。”随即命令立刻从城头绾下长绳。

  弓手们沿绳而下,连珠箭发,阻住了周围敌军的攻势。

  张子达遂下令打开城门,全军杀出。

  城中的守军被困一个半月,早就憋得狠了,这时见兰陵王爷亲自率数百人突破敌军重围,更是军心大振,犹如出闸猛虎般冲出城来。他们齐声呐喊着,直向周军扑去。

  高肃与顾欢也返身杀出。

  这时的战场形势大变,他们已是游刃有余,高肃便一边杀敌一边问道:“小兄弟,你叫什么?”早前段韶似乎叫过这个少年的名字,可他根本没留意。

  顾欢运刀如风,连杀数敌,这才说:“信阳顾欢。”

  高肃猛然想起,便道:“段大人帐下有一大将,骁勇善战,也是信阳人,叫顾显,你认识吗?”

  “正是家父。”顾欢转头一笑,自豪地说。

  “好,果然是将门虎子,名下无虚。”高肃也笑了。“我听说,当年顾将军身陷突厥阵中,他的孩子刚满十四岁,便率领百余亲兵杀进突厥重围,救出父亲,又与父亲并肩作战,将突厥逐出塞外。那孩子就是你吧?”

  “那个……是我,不过……也没那么厉害啦。”顾欢没想到这事能传那么远,一时猝不及防,倒有点不好意思。“当时只是情急之下,也没想那么多,就杀进去了。”

  “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高肃赞赏地大笑,手中的刀始终未停。他的刀法比顾欢更精湛,大开大阖,气势磅礴,敌人往往一招都挡不住,便倒在他的刀下。

  这时,顾欢和他都有余裕进行观察,不再像刚才那样见招拆招,见人杀人,而是专门杀向敌人的将领,以使周军彻底失去指挥。

  很快,围困金墉城的周军便节节败退,终于大溃。

  与此同时,段韶在北邙山中指挥着万余精兵将敌人拖得疲惫不堪,遂回身杀出,将周军打得大败,逃跑时更有无数人跌落山崖,死伤大半。

  围困洛阳的周军见到大批败军从邙山和金墉城下涌来,顿时大为恐慌,也不知齐军来了多少援兵,遂无心恋战,全部撤围,逃命而去。从邙山到谷水三十里地,满山遍野,全是周军丢弃的物资。

  高肃与段韶收兵打扫战场,斛律光则率军追击敌人。周军抵挡不住,连日连夜溃逃,很快便全部撤出齐国境内。

  这一仗齐军大获全胜,洛阳更是满城传颂兰陵王仅带五百人便杀进周军重围的英雄事迹,以及在城下脱去盔胄,显露于人前的绝代风华。

  不过,这些颂扬暂时还未传到高肃的耳朵时,他与顾欢并辔而行,从太和谷回转洛阳。这时战事已毕,两人从容不迫,缓缓而去,不时闲聊几句。

  顾欢也已取下头盔,露出小小的精致的脸来。有高肃的美丽容貌在一旁衬着,她原本称得上清秀的脸现在反而显得英武,再加上她穿着男装铠甲,束的发也是男式,高肃根本没有怀疑过她的性别。

  今天这一仗,齐军人人觉得痛快,高肃也是心情舒畅,一边信马由缰一边笑道:“小兄弟,你我今日并肩作战,长恭与你可谓一见如故。得你不畏凶险,前来支援,长恭更是心存感激。以后有暇,欢迎兄弟来兰陵做客,长恭定倒履相迎,与兄弟把酒言欢。”

  顾欢听他这么一说,心中暗喜,豪气顿生,冲他一抱拳,粗声粗气地说:“既得王爷错爱,小弟定会前来叨扰。”

  “好。”高肃抱拳还礼,笑道。“兰陵景色秀美,人杰地灵,兄弟定会喜欢。”

  “听王爷这一说,小弟恨不得插翅飞去。”顾欢放松下来,又恢复了笑嘻嘻的可爱模样。

  高肃便向她介绍起了兰陵郡的情况,顾欢很认真地倾听,不时发问,看得出是真感兴趣,让高肃很是喜欢。

  两人边走边聊,很快便回到洛阳。

  齐国皇帝高湛的大驾已进入洛阳城中,段韶分出重兵保护,又派人去了解各地战况,同时安抚洛阳城中的军民,一切都进行得井井有条。

  顾欢与高肃杀入重围,在金墉城下并肩作战的事情,他已尽皆知晓,心里也很高兴。到得晚上,他忙完公事,便将顾欢叫到自己的房间里,与她一起喝茶,大大地夸奖了一番,笑道:“你父亲要是知道了,肯定高兴得不得了。生女当如小顾欢,我这话真是一点也没说错。”

  在这位智勇双全,人品修养俱佳的一代名将面前,顾欢不会有丝毫的自满情绪。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义父,别人夸我,我也就听着了,可你就别夸我了。比起你来,我差得远呢,还得多多学习。”

  “你能这样想,我更高兴。”段韶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清茶,惬意地笑道。“欢儿,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好。”顾欢立刻点头。

  段韶想了一下,委婉地说:“欢儿,你父亲与你母亲感情甚笃,当年你母亲生你时难产去世,你父亲十分难过,大病一场。那时,他也不过才二十岁,年纪尚轻,却已在军中崭露头角。从那之后,有不少人跟他提亲,他都怕续弦待你不好,没有答应。如今,你已成人,你父亲正当壮年,还是应该再续一门亲事。你觉得呢?”

  “嗯,应该。”顾欢认真地点头。“我不反对。”

  “我就知道,欢儿最通情达理了。”段韶微微一笑。“去年,突厥南侵,对长城脚下的几个村子烧杀抢掠,你父亲率军前去救援,大败突厥,并亲手在突厥人的刀下救出一位姑娘。这位女子出自鲜卑慕容,模样俊俏,性情温柔,对你父亲一见钟情,定要以身相许。你父亲本来是一直拒绝的,可她对你父亲一往情深,坚定不移,终于打动了他的心。那姑娘我也见过几次,确实不错,堪为你父亲的良配。欢儿,你父亲怕你不能接受她,所以托我来告诉你,看你意下如何?如果你同意他再娶,他们便打算在正月十五元宵节的时候成亲。如果你不同意,他便回绝那姑娘,也免得误了人家的终身。”

  顾欢听了,只觉得心里暖融融的。作为父亲,顾显对她真是慈爱有加,更是全心全意。在前世,她从没有享受到如此浓烈醇厚的关爱,这也是她当年奋不顾身,冲进突厥重围去救他的原因。等到段韶讲完,她立刻说:“义父,请你转告父亲,我完全同意他的任何决定。我会尊敬继母,更会像过去那样爱戴他。我希望他能幸福,还有,再给我生几个弟妹。”

  “好。”段韶高兴地点头。“欢儿,你真是个好孩子。”

  顾欢开心地笑了。喝了一口茶,她忽然想起白天的事,随口便道:“义父,兰陵王邀请我去他那里玩,我想去,可以吗?”

  “当然可以。”段韶慈祥地笑了。沉吟片刻,他还是说了出来。“欢儿,郡王爷已经订亲了,新娘是荥阳郑氏,因为年纪尚幼,暂未成亲。”

  “哦。”顾欢心里一沉,不由得暗自叹了口气。

  段韶敏锐地感觉到了她脸上神情的变化,便轻描淡写地说:“荥阳郑氏是四大名门之一,这门亲事是不可能退的。再说,长恭这孩子生性纯善,既定了亲,也就不会做负心背信之人。”

  “我明白。”顾欢收拾心情,对他笑了笑。“义父,我都明白。我只是想去兰陵看看。他说那边山青水秀,人杰地灵,很让人向往。”

  “是啊,那里很美。长恭虽年轻,军功却不小,当今皇上便把那里封给了他。”段韶微笑着说。“你去散散心也好。这些年,你都在军中,练武,打仗,普通女孩子的生活都没过上,实在委屈你了。”

  “不不,不委屈,我喜欢那样的生活。”顾欢赶紧说明,脸上满是笑容。“父亲不是要成亲吗?我先回去,帮父亲筹办婚礼。等他们完婚以后,我再去兰陵,这样可好?”

  “很好。”段韶见她把父亲放在首位,心里更加高兴。百善孝为先,顾欢对父亲的孝顺是很让人赞赏的。

  几天后,齐国皇帝高湛在洛阳大行封赏,顾欢因功被封为定远将军,一跃而为正五品上的少年将领。

  之后,她与高肃约定,来年春天定赴兰陵,然后便与他分手,回到晋阳。

  除夕很快来临,接着便是正月十五,顾欢忙得马不停蹄,帮父亲筹备诸项事宜,迎娶新娘。

  连续几天都是大雪纷飞,庭院中却是红梅吐蕊,腊梅飘香。

  顾欢偶尔路过看到,都会伫足观赏,心里不免会去计算时间。

  冬天就要过去,春天就快来了吧。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5: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5章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定远将军顾欢接到军令,命她即赴兰陵郡,向郡王高肃报到,听候调遣。

  顾欢开心地蹦了起来,随即开始收拾东西,一边打包袱一边哼歌。

  他父亲顾显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正当新婚燕尔,他现在是容光焕发,本就英气勃勃的模样更显年轻,顾欢抬头看了一眼,随口便说:“爹,人家都说你是我兄长,根本不像我父亲。”

  “胡说八道。”顾显对这个女儿时常出语惊人的习性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得顾左右而言他。“你怎么想起要调往兰陵郡?在你义父这里不好吗?”

  “当然好啊,我没说不好。”顾欢放下手里的东西,过去坐到帅哥父亲身边,撒赖地说。“我只是想去兰陵郡玩一段时间,可义父说我现在是朝廷命官,不得轻易离开驻防之地。他就去信与王爷商量了一下,把我暂时调过去。等我玩够了,想回来了,他们再调就是了。”

  “你这孩子。”顾显啼笑皆非。“什么事都不着紧,都看得那么容易。”

  “本来就不难嘛。”顾欢得意地一仰脸,两只胳膊紧紧搂住父亲的手臂,笑嘻嘻地问。“爹,新婚生活可好?”

  顾显其实才三十六岁,却常常被这十六岁的女儿整得无可奈何,这时听她口无遮拦,居然问出这种话来,再是身经百战的勇将,也不由得红了脸。他伸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轻轻叹了口气:“你啊,在这里谁都让着你,惯得你无法无天。现在既是要去兰陵郡赴任,言行之间须得注意,不可再信口胡说,听见没有?”

  “嗯,我明白。”顾欢乖巧地点头。“爹,你就放心吧。”

  顾显又长叹一声:“怎么放心得下?你还这么小。”

  “不小了。”顾欢嬉皮笑脸地说。“我已经长大了。”

  顾显爱怜地抚了抚她那酷似亡妻的小脸,犹豫了一下,低低地道:“兰陵王爷骁勇善战,你跟他多学习学习,自然是好的。不过,他是皇室宗亲,皇上……对他……虽然赞赏,却也是有些……忌惮的。欢儿,你要当心,别跟王爷走得太近,对你不好。你记着爹这番话,却不可跟任何人提起,切记,切记。”

  顾欢收起了满不在乎的神情,郑重地点头:“爹,我懂你的意思。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那就好。”顾显暂且放下心来,抬手搂住她的肩,亲切地说。“欢儿今年十六了,照理说应该订亲了,不过,你要自己找寻喜欢的人,爹也就不勉强你。给你两年时间,好好看看,喜欢哪家少年郎,爹就把你许给他,好吗?等你到了十八岁,也该嫁人了。”

  “不嫁。”顾欢再度耍赖。“十八岁又不大,我不要那么早嫁人。”

  “十八岁怎么还不大?好多人都当母亲了。”顾显搂着心爱的女儿,抬眼看向窗外的绿树鲜花,神情间无限惆怅。“你母亲就是十八岁时生的你……”

  顾欢知道他想起了因难产而去世的亡妻,也知他为了爱妻而独身十六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六岁,那是一个人最黄金的年华,他却无怨无悔地为了心里的一份怀念而守身如玉,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原本痴傻的女儿。顾欢虽然是灵魂半途而入,却也为他的这份情意而深深感动,心甘情愿地将他当作自己的父亲。久而久之,这份父女之爱深入骨髓,对她来说,向这个年轻的父亲撒娇耍赖,已经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看到顾显流露出怅然的神情,她连忙抱住他的腰,倚进他的怀里,温柔地安慰道:“爹,你为娘守了这么久,做得实在够好了。你对女儿也这么好。娘在天有灵,也是希望你幸福的。你现在过得开开心心的,再生下几个弟弟妹妹,娘也会感到安慰的。”

  顾显听了女儿的话,心里的悲伤立刻淡去,十分欣慰地笑了:“你是个好孩子。芸儿本来怕你不接受她,一直忐忑不安,谁知你待她如此亲厚,还亲自操持婚礼,这让她非常高兴,也很感激你。欢儿,爹也感谢你,你在战阵上不顾生死救过爹,现在又对爹再娶的事这么支持,爹有你这样的女儿,这一生真是福气。”

  “爹,你怎么忽然跟女儿客气起来?”顾欢抬头看着他,故作惊诧。“这是要跟我闹生分吗?”

  “怎么会?”顾显忍不住笑出声来。“你确实很让为父感到骄傲。我听你义父说过了,这次洛阳大战,如果不是你率领百名亲兵从侧翼杀入敌阵,吸引了敌人的注意,使敌阵大乱,兰陵王也不会那么容易冲到金墉城下。现在,举国上下都传颂着兰陵王的骁勇,却没人提过你,你却不急不躁,一点也没对别人说起自己的事,小小年纪,这么沉得住气,不抢功不争名,为父感到很欣慰。你义父也一直夸你,说你很有魏晋名士的风骨,十分难得。”

  顾欢被他赞得眉开眼笑,却道:“功名有什么?我又不热衷,也没想过要封公封侯,得封这个将军都很意外,我是很满足啦。”

  “嗯,这样就很好了。”顾显满意地轻抚她的秀发,微笑着说。“不过,既封了将军,你也会有自己的军队要指挥,平时更要训练和约束,治军与打仗是不同的,你千万不可轻忽。既然开始拿朝廷的俸禄,就要为国分忧,不可懈怠。”

  顾欢顿时皱起了眉:“还要带兵啊?可不可以不带?我还小,先学习学习再带吧。”

  顾显被她逗得直乐,却不忍令她为难,便点了点头:“我已经跟你义父商议过了。他会修书一封,你带给王爷,先不分兵给你,等你到了十八岁,再带兵不迟。你就先在他帐下参赞军机,跟着他学习学习吧。”

  “太好了。”顾欢立刻眉飞色舞。“爹,谢谢你。”

  “这孩子。”顾显看着女儿一脸快乐,也很开心。“你去了以后,若有什么事,立刻给爹写信,不许自己扛着,听见没有?”

  “听见了。”顾欢愉快地直点头。

  这一日如往日一样,父女俩其乐融融,而嫁过来不久的慕容芸看着他们,也笑容不断。

  顾显在家中一向温和,凡事都由妻女安排,并无异议。慕容芸年轻美丽,性情温婉,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两人夫唱妇随,十分恩爱。顾欢在一旁看着,感觉很放心。

  她收拾好东西,带上父亲给的银子和段韶写给高肃的信,身后跟着一个女扮男装的丫鬟和一个小厮,外加二十个亲兵,便骑着马上路了。

  这一日阳光明媚,春风和煦,黄河边杨柳依依,顾显和段韶一直将顾欢送到河边,又沿着河岸走了很久,这才与她挥手作别。

  到了分别的时候,顾欢便有些舍不得,骑着马徘徊不已,一步三回头。

  到底还是孩子。段韶和顾显都不由得叹气,却强作笑颜,挥手示意她“走吧”。

  顾欢终于一咬牙,策马离去。

  待到渡过黄河,想到即将见到那个美丽英武的年轻男子,这才高兴起来。这一路,春风得意马蹄急,她走得很快。半个月后,她便来到位于齐国东南部的兰陵郡。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6: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6章



  西晋时,从东海郡分出一部分,设置了兰陵郡,郡治所在地是丞县,即现代的山东省枣庄市峄城镇。

  在前世,由于工作的原因,顾欢曾经到这里考察过抱犊崮国家森林公园。如今,她回到千年前的时代,只觉得空气更加纯净,山更青,水更秀,风景更美丽,让人心旷神怡。

  远远地看着丞县的城墙,顾欢开心地笑了。

  这里处于齐国腹地,一向和平安宁,民风纯朴,经济富裕,高肃被封在这里,足以说明他往日那些战功有多么辉煌。

  顾欢身边的贴身丫鬟叫秋燕,与小厮春喜都只有十七岁,是同乡,在六岁时同时被卖进顾府,专门服侍顾家小姐,至今已有十年。顾欢从痴傻状态中清醒过来后,对他们相当亲厚,从来不摆主人架子,他们对这位小姐也非常喜欢,一直照顾得无微不至,对于她敢于上战场且屡立战功都十分佩服。

  这时见小姐立马坡上,看着春日阳光下的丞县,都以为她在担心未来的前程,便赶紧去安慰她。

  秋燕下了马车,仰头看着顾欢,温柔地说:“小姐……不,小顾将军,听说郡王长得很美,人也好,应该不会刁难你的。”

  春喜也使劲点头:“是啊,我也听说兰陵王爷待下属特别好,就是有一瓜一果,都会与自己的士兵分享,行军时和他们一样风餐露宿,打仗时总会身先士卒,如果有将士受伤,他一打完仗就会亲自去看望,是位非常好的将军,非常好的王爷。”

  顾欢知道他们想错了,却也不去纠正,只是低头笑道:“我知道,我不担心,你们也别瞎操心了,赶快上车吧,我们要进城了。”

  秋燕答应一声,便回身上了马车,春喜随后坐到车辕上。

  顾欢催动爱马“闪电”,一溜小跑地进了丞县城门。守城的兵卒见是一位五品的将军,立刻立正。顾欢向他们探听了郡王府的位置,便策马直奔过去。

  城里十分繁华,商贾云集,路上行人如织,身上的衣饰看上去都不错。柔软的风自汴水吹来,带着轻盈的柳絮杨花,使满城春色如诗如画。放眼看去,似乎人人都在微笑。

  顾欢怕自己和后面亲兵的马队撞伤人,便放慢了脚步,按辔徐行,一路走一路打量,心里感觉特别愉快,脸上也浮现出淡淡微笑。

  这里确实比长城脚下、边塞之地要好多了。

  她的亲兵队长不时停下来,向旁边的行人打听王府的位置。城里的人似乎都以这位郡王爷为荣,会友好地为他们指点路径,有的甚至会热情地带着他们走出很长一段距离,再给他们详详细细地说明白继续前进的方向。

  顾欢微笑着,侧耳倾听这些普通百姓夸赞自己王爷的那种自豪。他们讲述郡王爷的英雄事迹,有些已经近似神话传说,特别是他仅率五百骑,便突入周军数万大军的重重包围,直抵金墉城下,随即又与城内守军一起杀出,将周兵打得溃不成军,狼狈而逃的这件事,更是说得绘声绘色,眉飞色舞。

  顾欢的亲兵里有十来个人是参加过这一战斗的,闻言都忍不住看向顾欢,似乎对这些讲述中根本没提到她的英勇颇有些不满。顾欢却豁达地微微摇头,示意没关系,更不可提起。那些亲兵都很清楚她的性格,便闭口不言,再转念一想,那边毕竟是王爷,是皇帝的侄子,顾欢虽是将门之后,身份到底比不上他尊贵,拿什么跟人家争。这么想着,他们便不再多想了。

  王府占地颇广,雕梁画栋,尽显富贵之气,他们刚转进巷口,便看见了高大的门楣和一溜长长的青砖砌成的院墙。

  顾欢走到大门前,翻身下马,示意亲兵队长上去递交名帖,请求王爷接见。

  两名门人似乎已得了关照,一见名帖上写着“职下定远将军顾欢”,便即笑脸相迎,十分客气,一人热情地将他们迎进门中,一人已飞奔进去禀报。

  不到一刻功夫,高肃便亲自迎了出来。

  他从议事的正堂里一出来,便看见了顾欢。她身着戎装,却掩不住修长苗条的身段,英气勃勃间仍然洋溢着几分天真的稚气,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她站在那里,悠闲地看着墙里的风景,颇有大将之风。

  他疾步过去,笑道:“顾将军,你来得好快。我想着,你怎么也得后天才能到这里,谁知今天就来了。”

  顾欢抱拳躬身,恭敬地道:“末将见过王爷。”

  高肃走到她面前,抬手托住她的胳膊,亲热地说:“不须多礼,顾将军跋涉千里,一路辛苦,先进去歇歇,喝杯茶,咱们再慢慢说话。”

  “末将遵命。”顾欢按着规矩,一丝不苟地答道。

  “我这里没那么多礼节。”高肃笑着拍了拍她的肩。“兄弟,咱们有战场上并肩作战的交情,你又是段大人的义女,那咱们就是一家人,在军中虽是上下级,在我府里却不必守那些规矩,随意一些的好。”

  “是。”顾欢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便放下了端着的姿态,笑眯眯地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高肃带着她向里走去,关切地问道:“段大人的身体怎样?令尊新婚不久,你便调到我这里来,他没有不高兴吧?”

  “没有。”顾欢闻弦歌而知雅意,马上解释。“调职的事是常有的,那边与突厥毗邻,兵凶战危,我义父有些担心,我爹也觉得我年纪太轻,受封将军,难免名不副实,王爷是我大齐数一数二的名将,我能跟王爷学习一二,也是幸事,所以,他们都赞成我调职。”

  “那就好。”高肃点点头,谦逊地道。“要说上阵杀敌的武功,你已尽得令尊真传,我也教不了你什么,大家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吧。至于兵法,你义父才是最出色的,我也在努力向他学习。我听段大人说起过,你聪慧过人,这几年在军中,跟着他学了不少东西。你这次过来,就先留在我这里参赞军务吧,暂时不用带兵。”

  “好。”顾欢一听,正中下怀,便从怀里拿出段韶的信,笑着说。“义父也正有此意。”

  “是吗?”高肃有些意外,伸手接过信,打开来看了,愉快地道。“段大人的意思跟我的想法一样,我看就这么定了吧。”

  “行。”顾欢点点头,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高肃很喜欢她那种无忧无虑的笑容,却惦记着她远道而来,年纪又小,怕她太过辛苦,便叫来总管,吩咐道:“带顾将军去歇息。”

  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面对着心仪的美丽的将军王爷,顾欢觉得完全有必要沐浴更衣,再小睡片刻,这才能够把自己的最佳状态展示在他面前。因此,她没有拒绝高肃的提议,对他抱了抱拳,便跟着总管走了。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7: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7章



  午后,慵懒的阳光映照着大地,绿树苍翠,鲜花缤纷,不时有彩蝶翩翩起舞,鸟儿也在枝头清脆地歌唱。

  顾欢穿着男装,后里握着一把折扇,一摇三晃地走过花园小径,往大门口走去。

  到达丞县已经有一个月了,她很快就熟悉了公务,成为高肃的得力助手。

  经过洛阳大战之后,周国与齐国进了入相持阶段,战事不起,高肃这里便没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他本就有几个幕僚帮忙料理日常事务,顾欢分担的工作并不多。不过,顾欢很快就发现,高肃与这几个幕僚并无私交,除了公务之外从不说其他的,反而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放松些,会天南海北地聊天。

  很快,人人便都知晓,新来的这位定远将军很得兰陵王赏识,便都对她另眼相看,或笑脸相迎,或盘算着巴结。顾欢在这里如鱼得水,每日里容光焕发,让高肃看了就忍不住要笑出来。

  顾欢年纪虽小,处理公事时却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平时却又颇为孩子气,高肃又早已见识过她在战场上的英勇,对她自然十分欢喜,走到哪儿都愿意带着她。

  连着几日都是绵绵细雨,今天终于放晴了,上午处理完公事和军务后,高肃便对顾欢说:“今日是三月三,不少文人士子会在水边作修禊之会,我们也去看看吧。”

  “好啊。”顾欢眼前一亮,笑着直点头。

  “真是个孩子。”高肃眼里流溢着怜爱之情,很自然地抬起手来,抚了一下她的头。

  顾欢仰起脸来,开心地笑出声来。

  吃完午膳,她回屋休息了一会儿,便换上外出的便服,一身文士打扮,风度翩翩地走了出来。

  高肃已经等在回廊下,见她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一副小孩子装大人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他的贴身家人高福是自幼服侍他的,知他一向性子清冷,因相貌出奇美丽,总被人当成女孩,在战阵之上,朝堂之内,甚至家族之中,都屡受轻视,这使他自小便喜欢板着脸,从来不苟言笑。自那位小顾将军来了之后,高肃却一反常态,时常微笑,看上去很开心。这让忠心的高福也非常喜欢这位可爱的少年将军。

  顾欢见到高肃的笑脸,顿时心花怒放,刷地打开折扇,摇了两下,做风流公子状,然后又把扇子合上,对着高肃一揖,拿腔拿调地说:“高兄,小弟这厢有礼了。”

  高肃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也抱拳还礼:“贤弟,愚兄有礼。”

  两人走出大门,骑上自己的马,便往城外的汴水走去。

  修禊是古老风俗。殷周以来,巫觋的遗风仍有留传,禊即其一。春日万物生长,易生疾病,于水上洗濯,可防病疗病,并消灾祈福。

  东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王羲之和谢安、孙绰等名士在山阴的兰亭作修禊之会,即兴写下了许多诗篇,并推举王羲之写一篇序。王羲之遂乘兴作《兰亭集序》,文采灿烂,隽妙雅迪,书法更是劲健飘逸,被后世推为“天下第一行书”,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修禊之会。

  此时距东晋不远,类似的风流逸事更是多得不数胜数,每至春日,总有文人雅士相约在水边作修禊之会,吟诗作赋,把酒临风,不亦快哉。

  顾欢长居边塞,时常烽烟四起,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心里不免十分好奇,不知会遇到什么样的名士,有没有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那些人。

  走在街上,高肃仍然一如既往地引得万众瞩目,无论男女,都敬他英勇无畏,又爱他相貌柔美。顾欢走在他旁边,就像明月旁边的一颗小星星,基本上被全面忽略。顾欢却很开心,她一向就不喜欢引人注目。

  高肃被人看惯了,早就习以为常,视若无睹,这时只与顾欢轻言细语地聊些家常话,从玉兰树开花了到原来那只小白猫似乎长大,开始叫春了。顾欢专注地倾听着,偶尔接上两句,却是伶牙俐齿,妙语连珠,让高肃不由自主地就会笑起来。

  很快他们便策马来到水边。两岸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洗濯,多是阖家前来,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一片欢乐景象。

  高肃放眼看去,惬意地说:“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便是我们血战沙场之后的最大安慰。”

  “是啊。”顾欢点头。“我们长居塞下,看多了百姓的颠沛流离,最大的心愿也是能让他们过上安宁的日子。”

  高肃自然知道他们年年都在浴血奋战,力抗突厥铁骑,这才能够保住齐国的疆土和百姓的生活。他看向顾欢犹带稚气的脸,微笑着说:“你们辛苦了。”

  “不辛苦。”顾欢洒脱地轻轻甩着马鞭,感慨地道。“如果有一日天下一统,就不会有这么多战争了。”

  高肃沉默了。

  此时周国军力大增,突厥更为强盛,而齐国君王不思进取,甚至连一部律法都没有制订过,全凭个人好恶来定罪,地方官吏的任命也不是维才是举,而是由高官显贵大量安置自己的亲友甚至奴仆,因而官场混乱,百姓怨声载道,国力急剧衰退,此消彼长,齐国现在只能苦苦支撑,能保住现在疆土已属不易,哪里还有可能一统天下?

  看他的神情不对,顾欢略一思忖,登时明白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笑着问他:“我们沿着河岸走了好长距离了,还有多久才到啊?”

  “哦。”高肃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抬手向前一指。“那边有个望江亭,他们一般都会在那边聚会。”

  顾欢便急不可耐地说:“我们跑几步吧。”

  “好。”高肃一扬马鞭,在空中挥了一下,却没打在马身上。

  他的马已经明白他的心意,立刻四蹄轻扬,冲了出去。

  顾欢大叫:“好哇,你耍赖。”随即也一提马缰,向他追去。

  高肃听着她孩子气的指责,不由得笑出声来,便故意逗她,不断催马前行,越跑越快。

  顾欢纵马狂奔,一心想追上他。不过,这段路其实并不长,还不到两里地,高肃便减速,随即勒马站定。顾欢自后赶上,停在他身旁,终究是落后了他几步。

  高肃下了马,带着她走上个前面的小土坡。

  整个土坡都是绿草茵茵,靠近河面的地方修建了一处亭子,这时里面的石桌上放着文房四宝,几幅已写好的字放在四周的石凳上,却没有人。

  高肃和顾欢绕过去,径直走到水边。

  这里有十几个人,大都峨冠宽袍,或坐或躺,手边有的放着酒,有的放着茶,看上去都很闲散。

  看到高肃出现,有些人无动于衷,有几人却眼前一亮,笑着迎上前来。

  高肃愉快地冲他们一拱手:“小王于诗文一道所知甚少,今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踏青修禊的好日子,我们也来凑个热闹。”

  “王爷大驾光临,不胜荣幸。”为首一位三十余岁的瘦削男子笑着对他抱了抱拳。“我们说好了,今天须各赋长诗一首,绝句不限,王爷既来了,自当留下墨宝。”

  “这是为难我了。”高肃面露难色。“有你们这些大才子珠玉在前,小王就不献丑了。”

  另一位温文儒雅的年轻男子温和地笑道:“我们这是抛砖引玉,就等王爷的锦绣文章。”

  高肃摇了摇头,却道:“先让我看看你的砖,只怕比我的玉强多了。”

  “岂敢?”他潇洒地走进亭中,将一幅字拿出来,递到高肃面前。

  顾欢连忙凑上去看。

  这幅字圆润遒媚,透着中正平和,诗句却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高肃轻声念诵,语调悠扬,悦耳动听。

  “佳丽尽时年,合瞑不成眠。

  银龙衔烛烬,金凤起炉烟。

  吹篪先弄曲,调筝更撮弦。

  歌还团扇后,舞出妓行前。

  绝代终难及,谁复数神仙。”

  “真是好诗。”高肃赞叹。见他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副打算催促自己作诗的模样,连忙做了个手势。“来,我给你们引见一下。这位是定远将军顾欢,才从晋阳调来兰陵郡,以前一直随父亲顾显顾将军在长城守御边关,屡次打退突厥的进犯。前次周军犯我疆土,他随段大人星夜驰援,更与我并肩杀到金墉城下,是位了不起的少年将军。顾贤弟,这两位都是有名的大才子。一位是给事黄门侍郎卢思道卢大人,另一位是待诏文林馆萧放萧大人。”

  “久仰久仰。”顾欢不管听没听说过,先就做仰慕状,抱拳致意。

  那些文人见她如此年轻,本以为是高肃的什么子侄辈,没想到竟然是位将军,而且有着如此辉煌战绩,都有些意外,就连那些自诩清高的士子也不免微微动容。

  卢思道是“北朝三子”邢劭的学生,现在不过三十二岁,已经以文章名动天下。他一向厌恶战争,但突厥犯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历来被中原的所有人所痛恨,此时听闻顾欢年纪轻轻便已随父出征,心下也自赞赏,便拱手还礼,微笑道:“顾将军少年英侠,令人佩服。”

  “不敢当。”顾欢斯斯文文地说。“在下只是跟随义父和父亲,略尽绵薄之力,其实不值一提。”

  “顾将军过谦了。”萧放温和地道。“战乱总会使百姓妻离子散,使所有人都苦不堪言。顾将军保境安民,便是无上功德。”

  “萧大人所言极是。”顾欢看他的模样很像江南人,更是心生好感。“在下略谙武艺,自是要竭尽全力,保护百姓平安。”

  “有王爷和顾将军在,是我大齐的幸事。”旁边几个人纷纷赞叹。

  高肃在一旁为顾欢一一介绍。这些都是兰陵郡中著名的骚人墨客,顾欢自是谦逊地逐一“仰慕”。

  最后,一位本来正在弹琴的青衫男子站了起来。他相貌俊朗,气质高华,一举一动都洋溢着温柔。

  高肃却不认识他,便看向卢思道:“子行,这位是?”

  卢思道笑着说:“那是邺城红袖乐坊著名的琴师郑怀英。我和希逸从邺城出来游历,特意将他带来。他最近新谱了一只曲子,想让你先听为快。”

  高肃一挑眉,颇感兴趣地点了点头:“好啊,我洗耳恭听。”

  顾欢看着那位年轻的琴师走回去,优雅地坐下,也连忙和高肃坐到毡毯上,兴致勃勃地等着听他的曲子。

  穿越过来将近八年了,前四年她都在顾府,后四年在军中,根本就没有去过教坊酒肆,这是她第一次听曲,不免有些兴奋。

  郑怀英垂目沉吟,忽然振袖翻腕,纤长的十指抚上琴弦。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8: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8章



  一声尖厉的啸声骤然响起,仿若利箭划破长空,接着,似有号角长鸣,马蹄声纷乱如雨。

  乱云密布,风雷阵阵,群鸦惊飞,鹤唳凄厉。将士战死在沙场,百姓哀哭于家园。流血飘杵,尸横遍野,山河寸寸破碎。

  终于,兵临城下。

  黑云压城,甲光耀眼,金角震天,霜重鼓寒。城周高墙如铁,将士斗志似钢,若高山阻住洪水,是砥柱屹立中流。

  然而水滴终究石穿,惊涛亦可移山,情势危急,急如星火。

  一缕阳光终于冲破云层,扑向大地。有一位将军英勇无畏,如利刃插向敌阵,如烈火烧向激流,使敌人的战意消失无踪,让他们如退潮一般溃败而去。

  春风拂来,阳光明媚,大地重新变得美丽。

  将军得胜还朝,其绝代风华永远铭记在世人心中。

  在一段华丽无比的和弦之后,郑怀英的手缓缓离开琴弦,优雅地放回膝上。

  乐声袅袅,在风中飞扬,久久不绝。

  这乐曲不同于教坊平日演奏的靡靡之音,铿锵有力,纵横捭阖,人人都听得热血沸腾。

  卢思道听到一半,霍地起身,走进亭中,拿起一支中号狼毫,浓浓濡墨,奋笔疾书。一曲奏罢,他也写完了最后一笔,这才长吁一口气,似已将胸中情绪尽皆发泄,慢慢平静下来。

  顾欢两眼放光,心里琢磨,这个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那首名曲。

  高肃沉吟着,没有吭声,似也明白了郑怀英的曲子里说的是谁。

  萧放在一旁赞赏地笑道:“长恭,这首新曲叫《兰陵王入阵曲》,如今已传遍邺城,很快就会传遍天下。”

  顾欢大乐:“果然是《兰陵王入阵曲》?”

  郑怀英有些意外,斯文地道:“顾将军听过?”

  “不,我只是听人说起过,却未曾亲耳听到。”顾欢开心地笑道。“今日有福听闻如此妙曲,实是三生有幸。”

  郑怀英的眼中熠熠生光,神情却有些腼腆,谦逊地道:“兰陵王爷仅率五百骑便杀入周军重围,直抵金墉城下,实是真英雄,好男儿,在下不才,听闻之后仰慕不已,便作此曲,以表敬意。在下才疏学浅,实不能表达兰陵王风采之万一,还请见谅。”

  高肃没有笑,对他一抱拳,郑重地说:“郑师傅妙手仙音,实如天籁。如此好曲,小王愧不敢当。”

  萧放立刻在一旁笑道:“当得的。长恭,这曲子我与子行听过几次,都没听全,这是第一次从头到尾听全了,还是托你之福。如此好曲,怎可无词?子行,你写的可是配这妙曲的词?”

  “正是。”卢思道走出亭子,笑着点头。“在下不揣冒昧,试作一首,望各位方家指正。”

  “你是大家,不必过谦。”水边一位文士大声叫道。“读来听听,在下洗耳恭听。”

  “对对。”其他一些文士也嚷了起来,满脸期待。

  卢思道也就不再谦辞,慢慢踱下草坡,朗声吟道:

  “朔方峰火照甘泉,长安飞将出祁连。

  犀渠玉剑良家子,白马金羁侠少年。

  平明偃月屯右地,薄暮鱼丽逐左贤。

  谷中石虎经衔箭,山上金人曾祭天。

  天涯一去无穷已,蓟门迢递三千里。

  朝见马岭黄沙合,夕望龙城阵云里。

  庭中奇树已堪攀,塞外征人殊未返。

  白雪初下天山外,浮云直上五原间。

  关山万里不可越,谁能坐对芳菲月?

  流水本自断人肠,旧冰归来伤马骨。

  边庭节物与华异,冬霰秋霜春不歇。

  长风萧萧渡水来,归雁连连映天没。

  从军行,军行万里出龙庭,

  单于渭桥今已拜,将军何处觅功名!”

  这道《从军行》用典太多,高肃和顾欢都不甚了了,却听那些文人士子轰然叫好,赞叹之声此伏彼起,不绝于耳。两人对视一眼,却也并不尴尬,只是微微一笑。

  顾欢低低地说:“我没听懂。”

  高肃在她耳边道:“我也是。”

  两人便笑得更欢了。

  顾欢低语:“我们懂得舞刀弄剑就行了。”

  “正是。”高肃笑着点头。“文墨之事,非你我所长,略懂便可,不必强求。”

  顾欢连连点头,满脸是笑。

  两人正在嘀咕,忽听卢思道说:“长恭,请和诗一首,不吝赐教。”

  高肃抬起头来,摆了摆手,温和地道:“子行,你知道我不擅此道,就不要勉强了吧?”

  卢思道便不再勉强他,又把目光转到顾欢身上,笑道:“顾将军,请。”

  高肃怕顾欢窘迫,正想乱以他语,帮忙推托,顾欢却站起身来,笑嘻嘻地说:“那我就献丑了。”

  高肃很感意外,也起身跟了过去。

  顾欢铺开宣纸,略思片刻,便道:“卢大人才思敏捷,我是和不来的,借景生情,赋诗一首,还请各位勿笑。”

  “岂敢。”萧放文质彬彬地说。“顾将军少年英才,作的诗自是好的。”

  顾欢提笔凝神,写下一首七律:“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此诗作者实是李白,不过此时却尚未出生,顾欢不耐烦琢磨这些平平仄仄的事,前世却背熟了不少名诗佳句,此时一挥而就,字却是自己写的,一笔行书,既有秀丽,又含气势。她放下笔,后退两步看着,满意地笑了。

  这首诗通俗易懂,朗朗上口,高肃读完,愉快地说:“好诗。兄弟,这里就有郁金香,咱们好好喝一杯。”

  自五胡十六国时代以来,北方便少有人才,一些朝廷甚至扣押前来出使的南朝官吏,以便留住人才。在齐国也一样,朝中重武轻文,军中有文才的人甚少,此时见顾欢居然出口成章,那些文人顿时对她刮目相看。

  卢思道和萧放都觉得此诗浅白,便分别出言劝说,希望她再作一首,最好是可以唱诵。

  顾欢前世今生都曾饱读诗书,倒也不怵,想了想,便写了一首陆游的词。

  “江左占形胜,最数古徐州。连山如画,佳处缥渺著危楼。鼓角临风悲壮,烽火连空明灭,往事忆孙刘。千里曜戈甲,万灶宿貔貅。

  露沾草,风落木,岁方秋。使君宏放,谈笑洗尽古今愁。不见襄阳登览,磨灭游人无数,遗恨黯难收。叔子独千载,名与汉江流。”

  这词放在此时此地,竟是贴切之至,她写完之后,放下狼毫,抬头看向高肃,顽皮地眨了眨眼睛。

  高肃忍不住放声大笑:“果然好词。”

  萧放也道:“好词。郑师傅,你来看看,可能唱得?”

  郑怀英起身走进来,看着那笔走龙蛇,满纸云烟,渐渐地在心里配上曲调,哼了起来。等到读完,他兴奋地点头:“好词,不过,不能配《兰陵王入阵曲》,在下定当为此词另谱新曲。”

  “好,拜托了。”顾欢冲他抱了抱拳,心里忽然一动,问道。“郑师傅,你可否在此多留些时日,教我弹那曲《兰陵王入阵曲》?”

  郑怀英一怔,转头看了一眼萧放。

  卢思道轻声说:“郑师傅身在乐籍,希逸此次带他出来,自当带他回去,否则,对希逸固然不大好,郑师傅更是多有不便。”

  听到这里,郑怀英本来亮晶晶的眼睛变得黯淡了。他微微低头,不再吭声,脸上神情复归平静,却隐隐地有一丝无奈。

  高肃在一旁淡淡地道:“既如此,兄弟就别强求了。他日有暇,我们上邺城去聆听郑师傅的妙曲。”

  顾欢却不肯善罢甘休,此人是《兰陵王入阵曲》的作者,那可不同于其他人。再说,这个年轻人相貌端庄,气质优雅,眉宇间却有无限委屈,顾欢一见,哪里还忍得下来?她想了一下,把高肃拉出亭子,低声问:“郑师傅身在乐籍,那可以除籍的吧?”

  “这是可以的,教坊中的女子尚且可以赎身,何况他只是一个乐师?”高肃微笑。“怎么?真想把他留下来?”

  顾欢肯定地点头:“王府里养个乐师,没什么问题吧?”

  “那当然不算什么大事?稍微富贵一点的人家都养着乐班,我府里想要进一个乐师,自是小事一桩。”高肃爽快地道。“行,我叫人去邺城红袖坊,为他除籍。”

  “要多少钱才能办下来?”顾欢赶紧问。“我来出吧。”

  高肃笑了。自他五年前被封为郡王,上门来借钱或是行贿的达官显贵多得数不胜数,钱他借,贿不收,更不与那些人交朋友。而趋炎附势甚至无耻下流之徒也有不少,他全都懒得理会。像顾欢这样生性纯良的人,他竟是从未见过。

  顾欢看他笑着看自己,半晌不言,不由得急了:“哎,到底要多少钱?是不是要很多?我现在也有俸禄拿的,如果不够,你先借给我,我写信叫我爹派人送来,再还给你,行吗?”

  高肃更觉得她很可爱,不禁伸手抚了一下她的头,笑道:“不用你出,我来办吧,你别管了。反正他出了乐籍也是入我王府,你总不会是要他入你顾府。”

  “这倒是。”顾欢听他言之有理,立刻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别客气,这是做王爷难得的好处之一。”高肃学她刚才的模样,对她眨了眨眼,随即转身回到亭子里,对萧放说。“希逸,我看这样吧,如果郑师傅愿意,我替他除了乐籍,进我王府做乐师吧。”

  萧放看向郑怀英,笑着说:“东园,这真是求之不得的好事,你看呢?”

  郑怀英看了高肃一眼,低头道:“多谢王爷。”

  “好,我今天就派人去办。”高肃和蔼地点了点头,然后看向水边,微笑道。“你们继续吧,我和顾将军就是出来喝一杯,看看朋友。你们不要被我们扰了兴致。”

  卢思道立刻出去拎了一壶酒过来。

  萧放拿着杯子放到他们面前,特意对顾欢道:“正宗的郁金香,顾将军尝尝。”

  “多谢。”顾欢拿起酒杯,做豪爽状,冲着高肃一举。“请。”

  高肃好笑地端起杯来,对她道:“请。”

  两人一饮而尽,互相照了照杯底,同时笑出声来。

  ————————————————————

  注:郁金香,一种香草,有浓烈的香味,古时用来浸酒。用郁金香浸过的酒呈金黄色,芳香扑鼻。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8: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9章



  这一次修禊之会,大家尽欢而散。

  当天晚上,高肃便安排府里的管家带着银子去邺城,尽快把郑怀英除籍的事办了。

  两日后,卢思道与萧放拜访郡王府,将郑怀英送了过来。

  高肃一向便无等级观念,摆下酒宴款待这两位好友时,也热情地招呼郑怀英一起用膳。

  萧放担任的只是一个闲散官职,根本与政事无关。靠着以字画收取润笔,他过得颇为轻松富裕,时常出入于坊间,遂与郑怀英成为好友。此刻见高肃贵为郡王,且是天下闻名的勇将,却对郑怀英十分礼待,心里感觉很愉快,却又有些遗憾。

  “东园,我就要回邺城了,以后就不能常听你的仙乐妙曲了。”他温和地笑道。“王爷待人甚是亲厚,东园定能谱出更多更好的曲子,我很期待啊。”

  郑怀英谦和地道:“在下也是托了王爷的福,希望以后能让王爷满意。”

  高肃笑着一指顾欢:“是他定要让你留下,教他弹琴,我想这也是好事,你把他教会就行了。”

  顾欢使劲点头,满脸放光。

  郑怀英立刻道:“是,东园遵命。”

  萧放看向顾欢,亲热地问道:“顾将军可有字?”

  “那个……”顾欢灵机一动,笑嘻嘻地说。“有,表字寻欢。”

  高肃一听便忍不住了,边笑边摇头:“胡闹。”

  “为什么不可以?”顾欢反诘。“我觉得挺好。”

  “好好好。”高肃笑着念了两遍“顾寻欢”,随即大笑。“这是你自己取的吧?你爹知道吗?”

  顾欢一撇嘴:“我爹知道了也是依我,有什么关系?”

  “行,就依你。”高肃对卢思道和萧放说。“就叫他寻欢好了,且看他要去哪里寻欢。”

  萧放便举起杯来:“寻欢,我已听长恭说过,你少年英侠,勇猛善战,十四岁即大败突厥,堪称英雄,我敬你一杯。”

  顾欢被人一赞,顿时不好意思了,赶紧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随即说:“比起王爷来,我差远了,不敢当‘英雄’二字。”

  “当得的。”卢思道在朝中一向待人清冷疏离,却只是厌恶那种尔虞我诈的心性。对顾欢的赤子之心,他相当欣赏,这时便微笑着道。“寻欢,你们顾家父子同保边关,那是一段佳话啊。你驰援洛阳,与王爷并肩杀入敌军重围,这又是一段佳话。你也不必太过谦了。”

  萧放点了点头:“是啊,寻欢,你就不必过谦了。”

  顾欢登时觉得一张脸滚烫,只好顾左右而言他,随口问道:“萧大人是哪里人?”

  萧放叹了口气:“寻欢是不想交我这个朋友吗?”

  “怎么会?”顾欢略一思索,立刻明白过来,马上改口。“希逸,你是邺城人吗?”

  萧放的神色略微黯然。高肃在一边说道:“寻欢,希逸是江南人。你久居北地,年纪又小,大概不知道这些。萧是梁国皇室的国姓,希逸的祖父是梁南平王萧伟,就是梁的开国皇帝萧衍的八弟。侯景之乱时,他们从梁都建康北渡长江,避居到我国的都城邺。”

  “是啊。”萧放已恢复了平静,笑着说。“就像寻欢前日写的那首诗,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我们……今生今世是回不了家的了。”

  顾欢不料自己随口一句话竟戳到了萧放心里的伤口,不由得抱歉地道:“对不住,我是真不知道。”

  “没事,前人有云: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十年。”萧放洒脱地说。“梁国已经不存在了,陈霸先代梁称帝,建立陈国,至今八年了。江山易帜,改朝换代,倒也罢了。我们避居北地,齐国君臣待之甚厚,这就是不幸中之大幸了。”

  顾欢听到这里,已然明白。此时,南边已是陈朝,梁朝不复存在,而齐国朝廷对萧家却相当仁厚。萧放年轻潇洒,才华横溢,以诗赋丹青闻名,遂被授予官职。

  此时尚无科举制度,历朝历代的官吏基本上都是世袭加推荐而来的,所以,家族背景尤其重要,而且,从三国时代到如今,朝廷更注重门第观念,不是名家大族的人,想做官是非常难的,萧放以一个异乡人,前朝皇室后裔,能在齐国得到一官半职,也是相当不容易的。

  本为皇亲国戚,却被迫流亡在外,顾欢理解他的心情,便不去多问了。转念一想,她忽然兴奋起来,问道:“现在陈国的皇帝是陈茜吗?”

  “对。”高肃喝了一口酒,淡淡地说。“陈茜是陈霸先的侄子,他驾崩的时候,他儿子尚在周国做质子,身居长安,无法回来继位,他便遗命由陈茜继位。”

  “哦。”顾欢更感兴趣了。“那你知道韩子高吗?”

  “知道。”萧放如数家珍。“他十六岁从军,一直追随陈茜左右,是位名将,很能打仗,忠勇有加。陈茜继位后,封他为右军将军,后又封以爵位,邑三百户。次年,又升任员外散骑常侍、壮武将军、成州刺史。接着,又被授以假节、贞毅将军、东阳太守之位。现在是文招县伯、散骑常侍、右卫将军。在陈国,他位高权重,陈茜对他十分宠信,为人侧目。”

  顾欢对于韩子高的事只知道个大概,具体的年月日自是不知,知道陈茜还在,韩子高自然也就安然无恙。她便开心地吁了口气,兴致勃勃地问:“你见过他吗?他长得是不是很美?”

  高肃神色奇异,看了她一眼:“你问这个做什么?”

  顾欢眨了眨眼睛,一时找不到托词,便索性无赖地道:“想比比看,你和他谁更美。”

  卢思道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萧放也忍不住直笑。郑怀英不敢太放肆,只好低下头,掩饰住脸上的笑容。

  其实,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如古希腊时代,是一个男子注重仪容风貌的年代,须眉不让红颜,而龙阳、断袖更是风靡,在士族与官宦人家比比皆是。大家都认为这是风雅之事,并不排斥。顾欢说高肃美,那自然是公认的事实,高肃也不以为忤,只当她童言无忌,好笑之余,完全没奈何。

  顾欢看着席间四人的神情,忍住笑说:“好吧,我错了,其实我是想比比,你和他在战阵上谁更勇猛。”

  “没跟他交过手。”高肃板着脸,盛了碗汤,放到她面前。“别光顾着说话,快吃饭。”

  “嗯,好。”顾欢喝了一口汤,眼巴巴地看着萧放,不死地问。“希逸,你见过韩子高吗?”

  “没有。”萧放微笑着说。“我只听说过他。据称,陈霸先起兵讨伐侯景,陈茜立下汗马功劳,韩子高追随陈茜左右,一直出生入死。一次,陈茜被侯景的大军围困在城里,韩子高仅率千人便杀进城中,又护着陈茜杀出重围,救了陈茜性命,实在是勇不可当。”

  卢思道听到这里,对高肃一笑,斯文地说:“倒是颇有兰陵王破阵的风范。”

  高肃知道韩子高,却不知这些,听闻之后倒是涌起了英雄相惜之感,笑道:“我没见过他,只听得有人赞他生得美,与陈茜情真意切,却没想到,他如此骁勇。可惜,他与我各为其主,只怕没机会见面了。”

  “若有机会,你们能做朋友吗?”顾欢脱口而出,随即不好意思地吐了吐舌头。

  “你就会想那些有的没的。”高肃指了指她,转头对卢思道和萧放道。“看见没有?这就是跟随段大人和顾大将军镇守边关,屡挫突厥,保境安民的顾小将军。只有打仗的时候,他才像那么回事,平时也就是一个孩子。”

  “是啊。”卢思道和萧放都笑着点头,看向顾欢的目光里都是欣赏和喜爱。

  顾欢顽皮地做了个鬼脸,嘀咕道:“你也不大嘛,不过是弱冠之年,只比我大几岁。”

  听到他这句,其他人再也忍不住,全都笑出声来。

  这一餐吃得宾主尽欢,卢思道和萧放略事歇息,便登上马车,回邺城了。

  高肃专门给郑怀英拨了个清静的小院,有两个小僮和丫鬟侍候,以便他专心谱曲,同时教顾欢奏琴。

  顾欢倒真不是一时心血来潮。她每天一早起床练武,上午与高肃一道处理政事和军务,下午总会抽一、两个时辰出来,跟着郑怀英学琴。

  琴艺是需要自幼就开始学的,顾欢其实晚了一点,但她悟性甚高,又有韧劲,对一开始的练习并不觉得枯燥。郑怀英很耐心,性子又好,从来不觉得烦,对她悉心指点,对她的进境神速颇感意外,也非常开心。

  顾欢一接触到琴就觉得太难,提出先学琵琶,郑怀英自然应允,便让她循序见进,先学三弦,再学月琴,最后才开始学琵琶。

  每日里从早忙到晚,一个月转瞬即过,顾欢忽然发现高肃脸上似有隐忧,不禁有些诧异。

  一日傍晚,二人晚膳之后,如往常般在花园里散步。

  已是春末夏初,空气干爽温暖,园子里百花盛开,斜阳残照下,姹紫嫣红,满目锦绣。两人安静地在曲径间漫步,感觉很舒服很平静。

  过了一会儿,顾欢轻声问:“王爷,是否有什么事不顺?我看你最近几天很不开心。”

  高肃叹了口气:“皇上听了和士开的谗言,准备禅位给太子,自居太上皇。”

  顾欢惊讶地说:“皇上春秋鼎盛,因何会有此念?”

  “都是和士开做的好事。”高肃冷哼,继而长叹。“皇上未继位之前,喜作握槊之戏,和士开擅长此戏,又弹得一手好琵琶,且能跳胡舞,因而深得皇上宠信,对他言听计从,一刻不能稍离。此人不思图报皇恩,却趁机引诱皇上不理朝政,耽于玩乐,再加上高阿那肱、穆提婆、朝长鸾等一干佞臣推波助澜,使朝政靡废,国家艰危。如今,他们更是变本加厉,皇上刚过而立之年,他们就百般劝说,使皇上退位,扶幼帝临朝。唉,一些大臣上书劝阻,却被驳回。我虽忧心国事,却无能为力。一曲《兰陵王入阵乐》响遍邺城,我算是功高震主了。寻欢,你说我当何以自处?”

  顾欢便明白过来,高肃的名声已是家喻户晓,多半会被皇帝忌惮。她不想看到高肃最后落个鸟尽弓藏的结局,沉吟片刻,忽然拉着他的手,急匆匆地往自己屋里走去。

  她的动作极自然,高肃也不觉得唐突,知她哪些做必有用意,便一声不吭地跟着走。

  她的小院很清静,里面只有秋燕与春喜侍候着,避免了人多嘴杂。走进院门后,她对迎上来的秋燕说:“你和春喜出去盯着,如果有人来,就招呼一声。我和王爷有话要讲,不许人听。”

  “是。”秋燕以为小姐是要和王爷说体己话,便笑吟吟地和春喜出去,一人一边,仔细看着外面的动静。

  顾欢走进自己的书房,掩上门窗,与高肃并排坐下,贴近他的耳边说:“王爷,为了天下苍生,你来做皇上吧。”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19: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10章



  高肃神情一凝,亮丽的眼中忽然射出锐利的光芒,直盯向眼前那张看上去依然充满稚气的小脸,沉声道:“为什么觊觎帝位?”

  “我没有。”顾欢正色道。“我对帝位没有丝毫兴趣。”

  高肃面无表情,冷冷地问:“你说出这句话,不知道会抄家灭族的吗?”

  “我是跟你说,又不会跟其他任何人说,连我爹和我义父我都不会说。”顾欢有点委屈。“我不想见你这么烦恼。明明你比他们都好,为什么要屈居人下?有才能却不敢施展,反要提心吊胆,那有什么意思?就算当今皇上,也不是正统继位。反正这江山是你高家的,你取而代之,天下人也不会有所非议。”

  高肃看了她好半晌,忽然低低地问:“你担心我?”

  “是。”顾欢毫不犹豫地点头。“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先发制人。你父亲、你兄长都是怎么死的,你好好想想。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她说的是公开的秘密。

  齐国高祖皇帝高欢的儿子个个不凡,其长子高澄便是高肃的父亲,当时为东魏权臣,独览朝纲。其幕僚劝其逼东魏皇帝禅位,他却被宫中膳奴兰京抢先刺杀,年仅二十九岁。其二弟高洋随后赶来,杀了兰京,继而逼使皇帝禅让,建立齐国。

  高洋雄才大略,却也荒淫无道,在三十一岁时暴崩。临终时,他很冷静,对自己卓有才能的六弟高演说:“你若想篡我儿子的位,那就篡吧,但不要杀他。”

  高洋的儿子高殷登基六年后,高演联合九弟高湛,发动宫闱政变,废了高殷,并承诺将来会传位给高湛。

  高演是迄今为止最为仁德的一位好皇帝,却也毒杀了废帝高殷。登基两年后,他在打猎时所骑骏马离奇受惊,拔足狂奔,使他坠地而崩。高湛随后继位,便是当今皇帝。

  其后不久,高湛便残杀了高洋的另一个儿子高绍德。

  不仅如此,因其兄弟刚肃王高涣和上党王高浚颇有才能,被高湛所忌。他竟将两个亲兄弟关进囚笼,用矛槊乱捅至死,并投火焚烧,再填以石土。

  与此同时,高湛先逼高肃的大哥河南王高孝瑜自尽,又诬他的三哥河间王高孝琬谋反,将之活活打死。

  如今,高肃名满天下,其骁勇善战为高家之首,肯定会为高湛所忌,只是高肃手握重兵,高湛又沉溺淫乐,暂时无暇理会,或许不会轻易诛杀,但很难说以后会怎样。再者,朝中那些佞臣深恐高湛驾崩后自己性命不保,自然会进谗言,先除去这些刚正不阿的文臣武将,以保自己性命无忧,权势不衰。

  高肃想着自己的家族历史,不禁羞愧难当。他看着眼前人专注的眼睛,低低地道:“我知道有不少人称我们高氏是禽兽家族,可我……不想做那样的人。”

  “我明白。”顾欢双眼闪亮,坚定地说。“所以我才来追随你。”

  高肃很感动,却深深地叹息:“其实,你跟着你义父,要安全得多。”

  顾欢微笑:“如果怕危险,我就不会上战场了。”

  高肃想着她在战场上纵横驰骋的小小身影,不由得赞赏地笑了:“是啊,你跟别人不一样,十分独特。”

  顾欢看着他,迫不及待地问:“那你同意我的提议了吗?我愿追随左右,效犬马之劳。”

  高肃沉吟片刻,忽然说:“你的字是寻欢,你自己起的。”

  “对。”顾欢点头。“我本来只想这一生过得开开心心,不需要权势富贵。”

  高肃抬起手来,轻轻抚上她的颊,温柔地说:“我的字叫长恭,我父亲给的。”

  “长恭。”顾欢咀嚼了一下这两个字的含义,轻轻叹了口气。

  她不想跟高肃讲什么大道理,好像自己胸中多么有韬略。其实古人多智慧,现代人根本就比不了。她顶多也就是知道历史是怎样的,大致上明白趋利避害,可细枝末节就不甚了了,对一些要紧的人与事更是茫然无知,在这种情况下,决不可乱出主意,以免遭遇不测。

  电光石火间,她便决定了,既然高肃不愿登基称帝,那就帮他想办法舒舒服服地过下去,这一生逍遥自在,那也没什么不好。于是,她微笑着说:“好吧,那就当我什么也没说。你若担心功高震主,不如长期称病,什么风头也不出,韬光养晦,或许可以过安稳日子。”

  高肃想了一会儿,苦笑着点了点头:“也只好这样了。”

  “王爷,不如我们去游山玩水吧。”顾欢顿时来了兴致。“我长这么大,要么在信阳的宅子里住着,要么在北地边塞镇守边关,都没玩过其他地方。”

  “好啊。”高肃的声音悦耳动听,特别温柔。“以后就叫我长恭吧,不要叫王爷了,太生分。你今日与我说这一番话,便是将身家性命交到了我手上,而我也一样。自此你我肝胆相照,生死与共。”

  “太好了,咱们一言为定。”顾欢热血上涌,一把抓过他的手,与他重重一击掌。“长恭,你就叫我欢儿吧,我的亲人都那么叫我。”

  “好,欢儿。”高肃愉快地笑道。“等我把这里的事安排一下,就陪你出去游玩。”

  他实在美得惊人,笑起来更如春花初绽,又似阳光满地,顾欢跟他相处了两个多月,依然会感到眩惑。她勉强镇定自己,开心地直点头。

  两人从屋里出来时,已是薄暮冥冥。高肃想了一下,对她笑道:“你最近学琴学得怎样?我可以听听吗?”

  顾欢立刻双手乱摇:“不行,不行,我才学会最简单的曲子,生涩得很,不能听的。”

  高肃自然也明白,便不再为难她,笑着说:“那我们去找东园吧,听他弹奏。”

  “好。”顾欢眉开眼笑,便和他一起往另一处院落走去。

  秋燕和春喜看他们出得门来,不由得相视而笑。

  秋燕低声说:“你看,小姐和王爷多般配。”

  春喜不以为然:“王爷已经订了亲,小姐才不会给人做妾。”

  秋燕顿时一脸愁容:“你说,王爷会不会喜欢上小姐,然后退婚啊?”

  “不大可能。”春喜叹了口气。“我听前院的账房师爷说,王爷的亲家是荥阳郑氏,那么显赫的门第,新娘子又没犯什么错,怎么可能让他退婚?那是奇耻大辱,非闹得天翻地覆。再说,王爷也没有理由退婚啊。”

  “那怎么办?”秋燕急了。“中秋一过,小姐就十七了,也该成亲了。”

  “小姐这么有主见,心里很明白,你急什么?你看,老爷不急,段大人也不急,我们就更不用急了。”春喜拉住她的手,嘻嘻笑道。“说到年岁,你也快十八了,我们禀明小姐,择个吉日,就成亲吧。”

  秋燕飞红了脸,甩开他的手,便跑出了门。春喜大乐,拔腿便追过去。

  第二天,顾欢照常起床,练了一个时辰的刀法,便去吃早膳,然后到高肃的书房去,与他商议公务。

  正在讨论他们出游期间,暂时负责军务的人选,便有府里的管事进来禀报:“王爷,宫里的金公公来了,带着皇帝的上谕,请您速去接旨。”

  高肃与顾欢相对看了一眼,心里都有点忐忑不安,表面上却神色如常,一起走了出去。

  高肃换上正式的黑色官服,独自来到正厅。

  从邺城而来的皇宫太监金公公面南而立,他走过去跪下,恭谨地道:“臣接旨。”

  金公公展开圣旨,高声念道:“上谕:兰陵王高肃乃我朝名将,敌军闻风丧胆,百姓歌功颂德,实为天下臣民之楷模,为表彰高肃之忠勇,特赐黄金五百两,锦缎三十匹,明珠百颗,玉璧十双,姬妾二十人。钦此。”

  前面的赏赐倒也罢了,听到还有二十个姬人,高肃不由得一怔,却本能地嗑下头去:“谢主隆恩。”

  金公公念完,立刻谄笑着上前扶起高肃,躬身道:“王爷,这可是天大的恩典啊。皇上听说王爷派人去邺城赎一位琴师,便想起王爷至今孤身一人,竟无姬妾侍候,膝下更无所出,便派人去采买了二十个美貌女子,给王爷送来。”说着,他便对旁边的小太监挥了挥手。

  小太监飞奔出去,招呼外面的从人进来,将赏赐的金银财宝捧进来放下,最后便是二十位女子鱼贯而入,站在高肃面前。

  这些女人都是十五、六岁的模样,正是豆蔻年华,个个明眸皓齿,袅娜多姿。此时往那一站,却都没有高肃貌美,俱都被他比了下去。这些女子一看面前的新主人竟是如此年轻俊美,都是喜出望外,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高肃吩咐府里的总管,厚厚地给了金公公和其他小太监赏赐。待他们离去,他又叫管事将这二十个女子安顿到别院,随即急急忙忙地换下官服,去找顾欢商议。

  “我真没想到,皇上会送来二十个姬人。”他十分烦恼。“我打算全部送回去。”

  “皇上大概是希望你也及时行乐,不问世事吧。”顾欢对这些女子全无兴趣,连看都没去看过。“不过,全部退回去似乎很不给皇上面子,你还是留一个下来吧。”

  高肃紧皱眉头,半晌不吭声。

  他们高氏皇族除了高洋外,个个高大英俊,英武不凡,却一向淫乱成风。高肃的父亲高澄就曾在其祖高欢去世后,强行逼奸母妃。高澄崩逝后,高洋便强娶高澄的几位夫人。高演登基后,又淫辱高洋的夫人。高湛更是变本加厉,把高澄、高洋、高演的几位妻子凌辱殆尽,连过去的皇后都不放过,又将高涣和高浚的王妃赏给自己的下属,而且对大臣的妻女也常常不放过。

  高肃每一思及,便羞愧不已。高氏本来对女人的出身并不在乎,即使生下孩子的女子是青楼娼妓,也会载入家谱,惟独高肃的母亲却没有记载。高肃从来没有见过母亲,他的几个兄弟也都说不出来其母是什么人。高肃想着自己父亲和叔父们的荒唐行径,竟然不敢去查自己的生身之母究竟是谁,他害怕知道真相后,得到的是更大的羞辱。他宁愿像现在这个,接受自己从小就没有母亲,六岁时又失去父亲的事实。

  顾欢看着他脸上的神情,立刻便明白了他的心情。比起自己来,这位看上去是天之骄子的年轻人其实很可怜。没有父母的疼爱,叔父都是禽兽,兄弟自身难保,敌人虎视眈眈,随时可能有飞来横祸,整日提心吊胆,就算贵为王爷,勇贯三军,名满天下,也有朝不保夕的感觉。

  想到这些,顾欢忍不住握住他的手,轻声安慰道:“长恭,过去如果有什么不愉快,都不必再忆起。你现在已经有能力保护自己,纵使形势险恶,你又不肯反击,却也未必不能逃生。”

  高肃反手握紧她的手。那只纤细小巧的手掌与自己一样,因长期握刀而生了茧,握在手里却觉得特别实在。他微笑着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今时不比往日,我也不必杞人忧天。再说,我对朝廷忠心耿耿,周国势力又日益强大,突厥更是屡犯边关,朝廷还要用我,不用轻易诛杀忠良的。”

  顾欢想要提醒他,切不可如此乐观,可转念一想,皇帝真要对付他,也不会在现在,又何必让他郁郁寡欢?想着,她赞同地点头:“是啊,你说得对。所以,咱们先及时行乐吧。”

  顾欢被她诙谐的语气逗乐了,伸手揉了揉她的头,笑道:“这样吧,就依你之见,留一个姬人,其他十九个都送回去。至于留谁,你替我做主吧。总之,这女子我是不会要她侍寝的,你挑个相貌普通的,就放在府里做点事吧。比照府里大丫鬟的标准,给份月例银子。这个我会吩咐总管去办,不必你去操心,免得麻烦。”

  “好。”顾欢点头。“要不,我挑个能歌善舞的,最好精于音律,让她跟东园做个伴。你这儿又没乐班,东园一个人呆在府里,也挺孤寂的。”

  “行,就依你。”高肃没有意见。

  与顾欢商议后,他的心里舒坦了些,轻笑道:“多亏有你在这儿。”

  顾欢开心地直点头:“能来你这儿,我很高兴。”

  高肃亲昵地拧了一下她那翘翘的小鼻尖:“你去选人吧,我去找总管。”随即起身出去了。

  顾欢捧着脸出了会儿神,这才笑嘻嘻地走出门去。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20: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11章



  第二日,高肃便派人将十九个姬人送了回去,高湛听闻后倒也不恼,笑道:“天下能比兰陵王更美的女子只怕不多,他能瞧上一个,那也不容易了。”便将那十九个女子尽皆收入宫中,供自己取乐。

  高肃等了一段时日,发现皇帝并未怪罪自己,这才放下了心,对顾欢道:“多亏了你,留下一个姬人,全了皇上的面子,终于没出大错。”

  顾欢笑嘻嘻地说:“君有赐,不敢辞,你要坚持自己认定的东西,那当面然好,但偶尔也要审时度势,不能硬抗。”

  “是啊,我知道。”高肃叹息。“可是,有些事是不能妥协的,就如有些事是不可以做的一样。如果做了,不论当初的心性是怎样的,终究会让世人千夫所指,落下千古骂名。”

  “话是那么说……”顾欢想了一下,问他。“听说和士开劝皇上禅位时说的一番话已经传出来了,你知道吗?”

  “嗯,子行写信告诉我了。”高肃脸色一沉,低低地道。“和士开对皇上说:‘自古帝王,尽为灰烬,尧舜桀纣,竟复何异。陛下宜及少壮,恣意作乐,纵横行之,即是一日快活敌千年。国事吩咐大臣,何虑不办?不为自勤苦也。’据闻陛下听后龙颜大悦,深以为是,遂决定禅位于太子。”

  顾欢咀嚼着这段话,忽然笑道:“这个和士开,你别说,还真是个聪明人,也真有才。”

  “他那不是经天纬地之才,而是祸国殃民之才。”高肃冷哼,遂又微微皱眉。“太子还是孩子,登基之后,多半会为和士开所制。”说到这里,他长叹一声。

  此时,他们正在汴水边钓鱼,一人守着一根鱼杆,却悠闲地不大去管,一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意思。离他们不远处,郑怀英坐在绿茵茵的草地上,缓缓弹出蔡文姬的《胡茄十八拍》。乐声有着浓郁的北地胡音,带着忧郁和哀伤,诉说着深深的思念之情。

  顾欢与高肃不再说话,专注地倾听着乐音。等到一曲既罢,顾欢关切地问:“东园,你可曾定亲?”

  郑怀英的双手离开琴弦,轻轻搁在膝上,抬头看着她,微微一笑:“不曾。”

  “那……你是不是有喜欢的人?”顾欢关心地看着他。“你在思念着谁吧?”

  郑怀英垂下眼帘,一直没有说话,半晌,他才叹了口气,伸手轻轻拨着琴弦,发出不成曲调的叮咚声。

  顾欢便不再问了,那毕竟是他的隐私,如果他不想说,她自然不应去探问。

  良久,郑怀英仍然没有抬头,低低地道:“我是喜欢一个人,不过,她已经被她父亲嫁给别人了。唉,思君何时天涯尽,别时有约聚无期……”说到后来,声音渐息,似有哽咽之意。

  顾欢和高肃便明白了。两人对视一眼,都默然无语。这种事情,是天下最大的憾事之一,他们也没办法去劝解,说什么话感觉都是多余的。

  三人沉默了一会儿,郑怀英已经平静下来。他抬头笑了笑,优雅地弹出《汉宫秋月》。

  顾欢和高肃倾听着从他指下流泄出的美妙琴音,仍然听得出其中的淡淡忧伤。

  顾欢忽然心有所感,不由轻叹,低低地吟道: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她的声音本来清亮,此时变得低沉,同样悦耳动听,吟出的诗句更是丝丝入扣,与郑怀英的琴声珠联璧合,悲伤的情绪顿时如潮而至,汹涌澎湃,竟不能止。

  高肃想起了自小到大的种种不如意,想起自己身为大将军和郡王,却仍然必须处处隐忍,想起从未见到过的母亲、幼年失去的父亲、数年前无端被杀的两位兄长,眼圈不由得红了。

  郑怀英一直低着头,似在专注弹奏,渐渐的却有几滴泪落下,不断地打在琴身上。

  顾欢不忍目睹,便转过身去,看着浩浩荡荡从自己眼前流过的河水,顺手提起钓竿,却发现有一条鱼上了钩。她不像往日般兴奋,默默地把鱼从钩上摘下来,又放回了水中。

  高肃看着她的动作,心里渐渐变得平和,不再伤感。

  时间就这样静静地流逝,直到夕阳西下,他们各自的贴身丫鬟和小厮才走过来,帮他们收起钓竿、琴具和其他物品,服侍他们上马,一起回城。

  一起用完晚膳,顾欢怕他们呆在家里伤春悲秋,竭力鼓动,终于拉着高肃和郑怀英漫步出府,在城里闲逛。

  出了王府专属的长街,外面便是一派热闹景象。行人摩肩接踵,店铺鳞次栉比,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烟火气,花粉香、酒肉香四处缭绕,做买卖的大声吆喝,大姑娘小媳妇笑着互相讨论着胭脂水粉衣料首饰,小孩子打闹着跑过,划拳声从酒楼的窗户里飞出,卖艺的圈子里不断响起叫好声。

  一派歌舞升平的景象。

  顾欢深深地吸了口气,开心地道:“自从洛阳一战,周军便不再犯我国境,边关的突厥似乎也消停了不少,百姓终于能过上安居乐业的日子,不再担惊受怕了。”

  “是啊,真是不容易啊。”郑怀英深有感触。“每逢战乱,两国刀兵相见,遭殃的却大都是百姓,尤其是北地边塞,突厥常来袭扰,以致十室九空,甚是凄凉。”

  顾欢眼睛一亮,有些兴奋地道:“东园,你到过北方?”

  郑怀英微微一笑:“在下父母居于朔州云阳县,正是在长城脚下。”

  “哦哦,朔州啊,我去过。”顾欢很开心。“去年突厥的一支骑兵闯进朔州云阳县,爹爹带着我杀过去,将他们赶到长城以北。云阳县……我记得好像伤亡不大。”

  郑怀项忽然转身,郑重地给她做了一揖:“多谢顾将军浴血奋战,保境安民。”

  “那个……别客气。”顾欢赶紧摆手。“这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对,东园,你就别客气了。欢儿面浅,脸皮薄得很,你要再谢她,她就不好意思了。”高肃背着手,笑着看了顾欢一眼。“更不敢胡乱说话了,那岂不是无趣得很?”

  顾欢登时笑出声来:“是啊。东园,我们只是闲话家常,你千万别这么一本正经的,否则我就不敢乱说乱动了。“

  高肃哈哈大笑。

  郑怀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温文尔雅地道:“在下的感激之情发自肺腑,绝无虚言,不过,王爷和顾将军既这么说了,那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顾欢轻咳一声,做豪爽状,沉声说:“如此甚好。”随即便绷不住脸,笑了起来。

  高肃很喜欢看她的笑脸,郑怀英也同样喜欢。她的笑纯净明媚,发自真心,比他们曾经看到过的许多隐藏着龌龊、虚伪、奸诈的笑脸要好看多了。

  顾欢开开心心地拉着两位美男四下里闲逛,对好多女孩家喜欢的东西都没兴趣。后来看到一家书局,她喜出望外,立刻跑了进去。

  郑怀英显然也很喜欢这里,不时翻阅着里面的琴谱。顾欢东瞧西看,最后买了两本王羲之的字贴,打算回去练习。高肃买了一本《吴子》和一本《孙子》,顺手也帮郑怀英和顾欢把钱付了。

  郑怀英连声道谢,顾欢却笑嘻嘻地说:“你是王府的人,这些当然应该由他帮你买,不必客气。”

  高肃愉快地笑道:“正是。”

  郑怀英便微笑着不再说话,不过看得出来,他很高兴。

  书局老板认识高肃,热情地表示马上派人把书送到王府去,高肃点了点头,将书放在柜台上,便走了出去。

  顾欢蹦跳着下了台阶,又开始漫无目的地游荡。东家卖的灯笼,西家卖的面人,她都要去瞧瞧。高肃便要掏银子买下,她却又说“不要”,再窜到别家去看。

  高肃其实只比她大五岁,可看她的眼光就像在看自己的孩子,对她十分宠溺。郑怀英看出来了,却只是抿唇微笑,从不多说一个字。

  玩了约有一个时辰,顾欢觉得有些饿了,便到城中最好的点心铺买了绿豆糕、蛋黄酥,一路走一路吃,感觉十分享受。

  正逛着,忽然前面出现了一些骚动,接着,人群闪开,听到有人高声叫着:“抓贼,抓贼,抓贼啊。”

  顾欢定睛一看,便见有个人拼命冲过来,后面有三个男子紧紧追赶,两旁的人却袖手旁观。她想也不想,突然伸腿,着地扫去。跑在前面的人猝不及防,猛地扑倒在地。

  后面的人冲上来,抬腿就踢。

  顾欢闪电出腿,连环三击,将那三人的腿全都拨到一边。她手中的动作却没停,好整以暇地拿起一块小酥饼放进嘴里,边嚼边问:“他偷了你们什么?”

  那人看得分明,是这个少年出手放倒了贼,便对他抱拳道:“多谢小哥仗义相助,这小贼趁在下不备,偷了在下的玉佩和钱袋。”

  “哦。”顾欢拿脚尖轻轻碰了碰倒在地上的人。“喂,你把人家的东西还了。瞧你正当壮年,又好手好脚的,干点什么不行?为什么要做贼?”

  那人摔得狠了,呻吟着撑起身,苦笑着将东西掏出来,放到地上,抬眼看着顾欢:“若不是走投无路,谁愿做贼?在下乃洛州人氏,世居祁家镇,去岁周军西侵,围攻洛阳,累及齐家镇,乡亲们十之七八死于战火,在下拼命保着一家老小冲出来,妻子却死于流矢,老母及幼子受到惊吓,勉强走到这里,却一病不起。在下不但无钱请医延药,便连一口吃的也买不起,实是逼不得已,一念之差,才做下这等事来。还请公子原宥。”

  顾欢听了一怔,立刻对失主说:“你们念他迫于无奈才行差踏错,就宽恕了吧,拿回东西就好,不要去报官了,行吗?”

  那些人也颇为良善,便道:“就依公子之言。”

  那失主俯身拾起自己的东西,从钱袋里拿出一块碎银递给那人,好心地道:“这银子你拿去,为你母亲与孩儿请个大夫吧。”

  那人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银子,却没接,忍不住伏到地下,放声大哭。

  围观的人见他如此,也都唏嘘不已。

  顾欢的心也软了下来,蹲下身去,温和地劝慰道:“这位大哥,你先别哭了。俗话说:天无绝人之路。你且起来,我们帮你请大夫,再买些吃食,带给你家人。”

  那人哭了好一会儿才站起身来,一边用袖子擦泪一边呜咽着:“多谢公子大恩大德。”

  “不必客气。”顾欢转头看向高肃,恳求地道。“我们帮帮他,好吗?”

  高肃毫不犹豫地点头:“好。”
吸血魔王 - 2008-11-15 0:21:00
第一卷 将军百战声名裂 第12章



  金秋八月,桂子飘香,当今皇上高湛禅位于太子高纬之事已成定局,高肃与其他驻外诸王都接到上谕,命他们在中秋节前赶赴邺城,参加禅让大典。

  高肃立刻处理好公务,安排了府里的事情,第二日便带着顾欢出发,直奔都城。

  其实高肃本想自己去的,可顾欢没去过邺城,对那里满脸向往,高肃一看她那亮晶晶的眼睛,便没办法拒绝了。

  两人轻装简从,一路悠闲自在,缓缓而行。

  顾欢没有到过邺城,对路上的景物充满兴趣,常常会大路不走绕小道,或因为要看落日而纵马上山,或因为要饮桂花酒而坐在小村子的酒铺前半天不肯走。高肃从来没有这样玩过,他每次去邺城都是匆匆忙忙地策马奔驰,对两旁的风物民情从未注意,此时陪着她上山下河,脸上一直是纵容的笑意。

  他生得实在是美,到处都能看到惊艳的目光,就连酒铺里的大婶都忍不住说:“这位公子爷生得真俊。”

  每当这时,顾欢便会对着他挤眉弄眼,调侃之色溢于言表。高肃总是忍不住好笑,心情却好得不得了。

  十日后,两人才到达齐国的首都邺城。

  这是中原最富庶繁华的大城之一,只有长安与洛阳可与之相提比论。

  平静的漳水横穿整个城郭,将邺都分为南北两个部分。

  曹操建北城,东西长七里,南北长五里,外城七门,内城四门,并有著名的三台,金凤台、铜雀台、冰井台,曹操和他的儿子们在这里宴饮赋诗,造就了著名的三曹七子,建安风骨,成为千古佳话。

  南城则兴建于东魏初年,东西长六里,南北长八里六十步,高欢后来又增修了许多壮观而华丽的建筑,如太极殿、昭阳殿、仙都苑,据说他还在那里安置了能自行奏乐的木制偶人,自此遗下传世美谈。

  顾欢与高肃并辔走进城门,巨大的城池便展现在她眼前。

  这里聚集了各式各样的人,胡汉混杂,僧俗各异,服饰俱自不同,却又给人一种和谐的感觉。

  城中到处雕梁画栋,街道以青石板铺就,平坦宽阔,有许多华丽的马车轻快地驰过,鸾铃叮当,香气弥漫,叫人忍不住浮想连翩。

  顾欢东张西望,目不暇接,不断赞叹,啧啧称奇。

  高肃笑着对她说:“以后有的是时候到处看,走了这许多天,你也乏了,不若先回家去歇歇。”

  “你这儿有家?”顾欢大吃一惊,不由得脱口而出。“金屋藏娇?还是……妾室。”

  高肃不料她会说出这话来,忽然有些脸热,赶紧道:“没有的事,我尚未娶妃,怎么可以先纳妾?青楼我也从不涉足的。其实是过去因事需常来邺城,住在外面诸多不便,封王之后,兰陵郡的入息颇丰,我便在这儿置了一个小院子。”

  “哦。”顾欢点了点头,愉快地说。“好啊,就听你的,咱们先去歇歇。”

  高肃在邺城的宅第就在铜雀台附近,前后三进,小小的花园里曲径通幽,不大的池塘中绿荷亭亭,还有几株参天大树,枝繁叶茂,啾啾鸟鸣不绝于耳,却不觉吵,反让人更觉幽静清雅。

  高肃带着顾欢四处看了看,柔声问她:“喜欢吗?”

  顾欢连连点头:“喜欢。”

  高肃很开心,笑着说:“我住白云轩,这边的绿漪阁给你住,好吗?”

  “好。”顾欢想也不想便点头。

  高肃很高兴,便亲自带她进了绿漪阁。他细心地检查了一下里面的家什物品,见一应俱全,便柔声说:“你先沐浴,然后歇歇,午时到前厅用膳。”

  顾欢点了点头,关切地道:“你也歇会儿吧。”

  “嗯,我会的。”高肃微笑着走了出去。

  顾欢看着他挺拔的身影走出门,在阳光中渐渐远去,心里忽然塞满了欢喜的情绪,忍不住扑到床上,滚来滚去。

  秋燕和春喜提着行李进来,一眼看到她这样,不由得诧异地对视了一眼,脸上都是无奈。

  秋燕冲上去,一边拽她一边说:“小姐,小姐,快起来,你还没换衣裳,这又是灰又是土,那床还能睡吗?”

  顾欢这才想起,“哦”了一声,便翻下床来,对春喜一挥手:“去,准备热水,我要沐浴。秋燕,你把床整理一下。”

  两人见她摇